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还有两天就是殿试的日子了,最近秦琰每天都早出晚归的忙着收拾那边的宅子,今天早上秦琰出去前,沈菀还看见秦琰的眉眼之间带着显而易见的疲惫,若是明天就收拾东西搬去宅子的话,忙的事还是有不少,秦琰纵着她带着孩子辛苦,什么事都不让她做,就连收拾宅子的事都不让她费心,更不要说搬过去的事了。
沈菀肯定她们搬过去这个事情,秦琰肯定也不会让她费心,秦琰对她那么好,她总不能什么都不为秦琰着想,秦琰意在走仕途,后天的殿试对秦琰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若是休息没有休息好,对殿试肯定会有影响,更何况二哥沈谦这两天还想好好的温习一下课业和书本,沈菀也不打算影响她二哥看书,这两天住在客栈是最好的。等到秦琰和二哥沈谦将殿试参加完再搬去她们自己的宅子住。
秦琰想早点将宅子收拾出来,为的就是早点让小媳妇儿带着两个孩子去他买下的那个宅子去住。
今天连夜将宅子里面得而东西全部都收拾出来,秦琰就是做好了打算明天一早就带着小媳妇儿和两个孩子一起去他们自己的宅子住,秦琰的大手温柔的在小媳妇儿的头上摸了摸,低声问她,“为何不愿意明天就搬去宅子住?”
当然是为了让秦琰那个便宜相公和二哥沈谦能好好的休息,同时为殿试做准备了,不过,这个话沈菀并没有给秦琰说,而是起身趴在秦琰的身上用手抱着他的脖子说,“我想等到你和二哥殿试完再带着孩子一起收拾东西搬过去。”
秦琰一愣,小媳妇儿突然起身用手抱着他的脖子,怕小媳妇儿受凉,秦琰再次将小媳妇儿抱入怀中,还将被子给她掖了掖,“菀娘,既然你想等我和二哥殿试完再搬过去,那就这样决定吧!”
小媳妇儿这样说,秦琰当即就明白了小媳妇儿的用意,小媳妇儿这样故意将搬去宅子住的时间往后推,无非就是想让他好好休息两天为殿试做准备,这是小媳妇儿对他的好意,秦琰也没有点破,直接就同意了小媳妇儿的提议。
这么晚了,沈菀等了秦琰那么久,早就困了,说了几句话后,沈菀就开始不断的打着哈欠,秦琰低头在小媳妇儿的额头上亲了亲,哄着她,“菀娘,要是困了就睡吧!”
“嗯!”沈菀双手抱着秦琰的腰身,迷迷糊糊的咕哝了两声,接着就沉沉入睡了。宅子那边的事情忙完了,秦琰没有需要再去忙的事,第二天也没有像往常一样早起。
陪着小媳妇儿睡够了,秦琰才起来。
穿好衣服的沈菀也没有叫徐妈进来伺候,自己就坐在铜镜前梳头发,沈菀自己弄了一个简单的发髻,又用了一个银簪子簪在上面,银簪子是秦琰送给她的,很是简单大方的样式,特别是银簪子镶嵌的几颗大红色的玉珠子,特别的漂亮,将沈菀的脸色也衬得越发的粉润了一些。
“相公,好看吗?”沈菀戴好发簪,娇俏的一笑回头将秦琰看着。
尊宠娇妃:竹马邪王,弄青梅 神医倾城:妖孽世子妃 总裁的契约甜妻 重生军婚:首长宠妻,套路深 婚色来袭:冷少霸宠檬妻 野蛮兽夫:娘子,快来生崽崽 第一盛宠:腹黑BOSS,请自重 半熟少女火辣辣:恶魔偏执宠! 血引尸经 上古神医:惊世大小姐 婚宠之千亿巨星 宠婚妖娆:封总,再战! 恶魔少爷宠宠宠,强吻99次 BOSS太狂野:宝贝,小心撩 光影新娘:陆少,放肆宠 阴气撩人:鬼夫夜来 全职仙尊在都市 不死法医 总裁的掌中宝妻 快穿系统:万人迷攻略手册
魔蝎小说wwwmoxiexscom...
普京大帝说谢廖沙是我最好的朋友,是俄罗斯的良心。季莫申科说谢廖沙是我一生的挚爱。重生苏维埃,成教父...
平民家庭女孩安晴为了心爱之人考上了全国有名的贵族学校,当她兴奋满满的来到那个城市寻找所爱之人时才发现,那个男生是皇室王子。...
被初恋男友误会并抛弃的灰姑娘林箫,伤心欲绝之下在酒吧买醉。哪知竟然会遇见她从精神病院逃跑出来时,救了她一命的冷酷多金总裁。酒后迷乱,一夜缠绵,销魂难忘,惊醒后她仓皇逃跑。高傲如他醒来后看着空荡荡的身侧,第一次觉得被人玩弄,恨意滋生,暗自发誓,再见必要她后悔莫及!再次相遇,他将她抵至墙角,逼到无路,阴森问道多少钱够再玩你一次?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悸动,不断的勾起那缠绵一夜的回忆,让她一时失神无语。他却突然冷笑,残酷说道,不说话?你这是在给我玩欲擒故纵的游戏么?既然你喜欢,那么我便成全了你!说罢,他强抱住她,直接扔向了大床,俯身压上...
金牌杀手一朝穿越,尼玛,居然是废材一枚。姐乃是魔武双修的超级天才,天下唯我独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什么?初级炼药师便可以横霸大陆,抱歉,姐早已是高级炼药师。灵兽稀有?上古神兽之王麒麟是姐的小弟。What?那个魔武大陆人人崇拜的超级强者要来当我相公?哼,别以为惊才绝艳,有银子,还是个王爷就可以收买我。某男王妃,别说话,吻我。好吧,其实这闲散王爷胸前八块腹肌还是很不错滴。哇,人鱼线也有哦。...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