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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经过一番考量,他还是想通了,凭他微末出身,就是拼死拼活一辈子,也盖不起一栋楼。这不就是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事嘛。
更何况,“大人物”在鑫景只能占暗股,注册的法人还是他洪衍武的名字。所以他觉着,怎么都是占便宜。要是他不乐意,大不了翻车不认账,他怕个球。
鑫景开业后,在“大人物”的照应下,各个政府部门果然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他们不仅拿到了贷款,还弄到了两块好地皮。而在拆迁过程中,“大人物”对他所展现出的“办事能力”,同样多加赞誉,夸奖高鸣找对了人。
这还真是精诚协作,皆大欢喜。他也想当然的认为,“大人物”和他是真正的彼此需要和互补,他的利益可以永远安享下去。
但他错了。
鑫景集团的财富越滚越大,由一只会下金蛋的“金鸡”被养成了一头肥大的“金猪”。可猪若是肥了,主人多半是要杀的。
一年前,高鸣代表“大人物”找他谈。想仅用十亿的价码,就让他把名下百分之四十的股权,转让给一家不知哪儿冒出来金融公司。
他这才警醒过来,原来公司的经营早已经步入正轨,如今不再需要那些阴暗手段了。而他“潮底”(黑话,指违法犯罪的经历)的背景,也成为了影响集团声誉的一种拖累。况且他还发现,“大人物”和高鸣似乎想让鑫景上市。
他很清楚,以他本应占有的百分之十,不上市也值三十亿。更何况一旦上市,股权价值还得翻倍。
向来都只有他占别人便宜的,他可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在和高鸣商谈了几次后,他表面勉强答应了要求,暗地里,他却尽量拖延时间,接触了一个出得起价钱的外国财团,想抵押在他名下所有股权。
当然,股权抵押不可能按市价,价格要大打折扣。但优点是时间周期短,而且还不用召开董事会。
初步谈成的价格是十三亿美金。这么多的钱,他下辈子都够了。
他计划一拿到钱就去国外,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这的确是在和时间赛跑。虽然他表面上仍旧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却在心惊肉跳中时刻提防。
可“大人物”之所以是大人物,不光是身宽体胖脑袋大,能力确实更大。不知怎么,在即将完成交易的最后几天,他私下的勾当曝光了。
而此时,他却正沉浸在即将得逞的欣喜中,一点也不知道“大人物”已经火了。
于是,在表面风平浪静下,高鸣这把“刀”从他的背后砍了下来,最终把他变成了一个意外“中风”的“病人”。
好一碗御赐的敌敌畏啊!
事到如今,他其实已经不知多少次反思过自己的下场。他终于明白,这辈子犯得最大错误就是利欲熏心,攀富趋贵。而他以前一直都活在幻想里,竟以为可以得到这些“出身高贵者”的平等对待。
其实从小到大,他一直都在追求平等。
那时候大院里的孩子牛叉,他就专门跟他们干架。后来倒腾买卖牛叉,他就变着法儿的挣钱。再后来开公司的牛叉,他拼着命折腾出了一个拥有十几家子公司的地产集团。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一辈子,想尽了一切办法把看不起他的人比下去,让他们知道他洪衍武和其他胡同里的孩子不一样。可现在又怎么样呢?
仔细想想,其实连他自己都认可有些人是天生应该比他优越的。无论从内心还是外在,他实际从未真正敢与“大人物”平起平坐。回想他过去和“大人物”相处的情景,现在竟是觉得那么让人脸红。
最让他羞惭的是,当初“大人物”对他第一次夸赞时,他心中的感觉居然是得意,甚至感激。
你想啊?人家那是真正的上流人物,家族的手都能伸到顶层权力中心去,怎么就偏偏看上了咱呢?荣幸啊,荣幸,荣幸之至。
一个人贱还不可怕,可怕的是贱而不自知。他就是不自知的那种。
而被他讨好“大人物”,却从未真正看得起他,虽然对他总是一张笑脸,但那不过是把他当成一个有利用价值的“奴才”。
说实话,他其实连高鸣也是比不了的。“大人物”向来对高鸣要高看一眼,喜欢和他一起讨论公司的决策和方向。这都是因为高鸣同样是大院子弟,他们有着类似的生活圈子和成长经历。
他从“大人物”与高鸣交谈的方式和内容中,时常能感受到很强距离感。他们这些“出身高贵者”们只认定彼此才是能做朋友的人。他们骨子里永远都透露出高人一等的骄傲,觉得他们天生就是一切的领导者。他曾不止一次听到“大人物”或是高鸣吐出“胡同串子”这个字眼儿,显露出对草根百姓的嘲笑和不屑。他明白,那个词儿指的是他。
这么多年来,他从不敢深想自己是否感到自卑,这个念头一直被他有意识地回避着。他一直都在用公司法人这个空荡荡的名义来安自己的心,总是自欺自骗告诉自己,鑫景归根结底是他的。
他的确没想到,当这些“出身高贵者”们认为他失去了利用价值,他那个法人的名头屁用都不顶。而当他们把挤到墙角上,让他无路可走,并且要拿走他的全部财产时。那神态,和屠夫看一只待宰的牛羊,主人看一只要被剥皮的狗没什么区别。
他们一点不歉疚。没人抱歉,胜利者当然不屑于向失败者抱歉。
在他们心里,他这样的“胡同串子”恐怕也只配有这种结果。
人哪,最好别明白事情的真象,永远蒙在鼓里。
世上的事就如同隔着一层窗户纸,如果将窗户纸捅破了,或许会让你完全丧失生存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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