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跟吴知厄一人在教堂,一人去了油菜花地。取证过程是漫长的,采集指纹,给现场拍照这些繁琐的过程我就不一一写出来凑字数了。
突然出了这个案子,整个警队的精神都被提了起来,因为事发地点的敏感性。王大脑袋很重视,他是刑警队的大队长,下面还有几个小组,我跟吴知厄所在的一组负责这起案子。两个小喽啰为了那一百多个人的采样累的像狗一样,撒尿的时间都得挤出来。
这就是在警队小喽啰的无奈,尽管我跟吴知厄都认为真正的凶手已经趁机逃离现场了,但只要凶手还有留在现场的可能,我们就必须把所有一切做到做好。工作再枯燥再乏味即使哪怕到最后证明是没用功也必须做。
就这样过了两天,我跟吴知厄还在办公室整理这些人的资料时,我们的组长也是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宋离从殡仪馆的尸检室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坏消息。
“油菜花地的鲜血跟教堂的尸体比对之后发现不是一个人。”宋离四十来岁,一张端正的国字脸,看上去正义感十足,只是劳累过度使得他的皱纹远超了他的年龄。老宋大多时候都弓着背像是背着个小山一样。
小组成员被聚在了一起开这个会,老刑警大半都是老烟枪,会议室烟雾缭绕使得我深恶痛绝,我母亲有句名言让我很认同,她老家人说:“抽烟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事,花了钱不但没有屎屙也没有尿屙反而搞坏了身体。”
这话二十二岁的我深以为然,当兵时就有很多战友抱着一支烟美滋滋的吞云吐雾一副要上天的模样,我一直刻意的不去学抽烟,吴知厄也是如此。谁也没想到日后我的肺部会因吸烟过度出问题。
“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可能是两宗命案,我准备今天着手调查最近的失踪人口。你们有什么看法?”宋离沉着脸敲敲桌子。
“他很可能是外来人口,根据留在现场的鞋子来看油菜花地的那个人是男性,并且年纪不大或者个子不高,他可能是失踪但多半是死亡了。”吴知厄率先发言,我撇了这小子一眼,为了表现自己,他在卖关子。关于鞋子主人为什么是外地人他并没有说明。
一组的副组长快退休了,这人有想法啊。我抿着茶也不开口。
“为什么是外来人口呢?也有可能是失踪啊,起码暂时没有发现他的尸体。”副组长兼教导员老刘果然如他设想的那样发问了。
“第一,案发地点靠近国道,那是进市区的一条要道。第二,我已经在附近村庄打听过了近期没有人失踪。第三,那双鞋的鞋底很干净,油菜花地背靠着村庄,只能从公路这面进入油菜花地,鞋底才会这么干净。”
吴知厄接着自信地笑了起来:“但我认为他多半是死了,因为没有哪个凶手会在现场丢了鞋子还发现不了,所以鞋主人只能是被害人的,他当时已经行为不能自主或者失去了意识,不,更有可能的是他当场就死了,咱们假设一下,如果凶手挟持着没有意识和不能自主行为的受害人会怎样?会小心翼翼防止他醒来呼叫这些突发状况,绝对不会出现留在现场一只鞋子这样重大的线索!所以只有带着尸体穿过离开那片菜花地时,他才会不小心留下了鞋子。”
“当时凶手没有必要带着尸体通过那片油菜花地,因为菜地后面是村庄,还有一个可能性,凶手在小村里将人杀死,带着他的尸体从村庄里途经这片菜地。可这并不可能,因为我仔细去那片菜地看过了,有一片油菜花被碾压过,这是第一凶案现场。基于这一点,我认为凶手不可能将已经失去意识的被害人弄到这片菜地来谋杀他又带着尸体离开,这样被村民发现的可能性大且没有实质性作用。因此我觉得受害人就是外省人,他跟凶手很可能是在夜里从公路到了那片菜地,凶手杀害了他,并将尸体移到了别处。”吴知厄长篇大论完期许地看着宋离。
一组组长宋离清了清喉咙:“还有一种可能,菜花地是凶手藏尸的地方,他可能太紧张了或者像你说的在夜色里作案看不清,所以才会在现场留下血迹跟鞋子。”
这种可能性我觉得不高,杀人埋尸必然会处理现场,但命案侦破就是有一丝可能都要查清楚。因此我也没用开口反驳宋离。
他揉揉脸继续:“现场脚印并不好提取,根据现场的脚印我们只能大致推测那是一名体重大约在190到210斤左右的成年男性留下的,所以我们要做的工作很多,一方面要排查本市跟临市近期的失踪人口,年纪大概是12-16之间青少年,或者是体型偏矮小的成年人。一方面要在那血迹周围展开更严密的侦查,很可能死者就埋在那。另外走访附近村民的工作也要继续,本市体形重大的胖子极有作案嫌疑!”
“关于吴知厄说的,其实还有一种可能,那鞋是被害人故意留下的求救线索。教堂这边我也要补充一点,那个神父认识死在教堂的男人。他的眼神骗不了我的。”我站起来补充道。
“目前只能将两起案子分开侦办,能不能并案看你们的后续调查结果了。死者死亡时间距离被长生发现的时间相隔不过一两个小时。也就是说他很可能是死在教堂或者教堂附近的。”宋离用力地敲着自己的脑袋。
我也挠了挠头,这样的话那天在教堂里的人都有嫌疑。我们小组就这么多人手,突然这么多事压了上来,看来接下去有的忙了。
“目前死者的身份确认了,他是本市电镀厂职工叫徐成,今年二十二岁。经过尸检,法医在死者的胃里发现了他的肌肉组织。并且是咀嚼过的,很可能是凶手逼迫扔活着的死者自己干的。”宋离这话一出,整个会议室都炸锅了。
我有大儒系统 最后的神 魔主入侵 山海之护卫队 七君子 砸锅卖铁买买买 第八类人 淘仙空间 踏破九空 主神乐园 难道我是转世神王 征召 第八时区 变身极品婢女 与光同行 灵异实录 都市异常见录闻 碎虚传奇 诸神笔记 创世篇 幻想降临时代
一个神秘的失忆少女,踏上了寻找上古四大灵器的路,是意外,还是阴谋?路途险而遥。一个天生红眸的怪异少年,宿命的牵绊,让他们越走越近,是痴情,还是孽缘?情路高且阻。四灵聚,魔域出,天地风云,瞬息而变。她终将恢复记忆,走上自己的路。不管是时隔多久,千年前的灭门屠族之灾,萦绕在怀,她回不去的单纯,终将在复仇的杀戮中湮灭无存!世事的变化里,她可曾留意,那个为她失了心的男子?当风云渐渐平息,蓦然回首,错过的终究是错过了。有些悲剧在一开始便已注定,然而却总是要让你在追悔中演绎一个个不一样的结局,徒留满心的不甘。千山之雪,寸寸湮灭,化作黎明前的灰烬,不为初生的暖阳,而是自身的高冷圣洁。...
玄和武的对决,璀璨绚丽!人和妖的争斗,诡谲多变!一段热血传奇一段儿女情仇,尽在玄武绝,娓娓道来...
关于重生之娱乐鬼才王启年重生回到1997年。这一年,香港刚刚回归,赵薇还未成为小燕子,贾樟柯刚毕业,宁浩还未进北影这一年,王启年报考北影文学系,后来,他成为震惊世界的娱乐圈鬼才...
据说凌熙对慕可可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不过慕可可不相信,因为当时的她身着维尼熊睡衣,手上提着垃圾袋,而且还披头散发,眼睛红肿,眼角残留着眼屎,脸颊上还有因前一晚贪吃而冒出来的小痘痘,这一惨不忍睹的妆容,凌熙会一见钟情,他要不要这么惊悚?在凌熙的不懈努力下,两人终于在一起了,可之后,凌熙时常反对慕可可化妆,美名其曰不愿让其他男人看到慕可可的美貌,从而注意到慕可可。可如今的女人,哪有出门不化妆?故慕可可要反抗,熙哥,本宫要梳洗打扮!...
隐婚错职场谋...
靠!奶奶个熊!从异世醒来的第一眼,林念桃盯着自己浑身雪白,毛发飘飘的五短身材忍不住直暴粗口。人家穿越是古代绝色美女,到她这里就成了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白狐。嗷嗷嗷!她悲愤的对天咆哮三声!咆哮之后的结果便是引来了一群两眼发绿光,对着她龇牙咧嘴的饿狼。呃,她惊秫了!就在快要成为饿狼口中的点心时,一袭身着紫色衣袍,锦袖垂落,墨黑发丝束着白玉丝带的俊美绝伦男子飘飘而来。救命恩人啊!她两眼发光,四只爪子抓住他华贵衣袍,急切的呜呜咽咽。想让我带你走?薄唇轻启,男子百媚众生。点头,点头,狠狠的点头!带走自然可以抿出一抹漂亮的弧度,男子伸手轻弹她的额间,听闻,白狐皮百年难得一逑,今日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