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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医大女鬼(第1页)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这两句话出自《道德经》,虽寥寥数字,但却道出世间万物的真理。要正确且完整地解释这两句话,恐怕花上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做到,但要简单阐述其含意,也许能可理解为:能说的道理,绝非真理。有名的事物,绝非永恒。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奇闻异事每天都在发生,并辗转流传于坊间成为普罗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自己的见解,面对道听途说的传闻,当然会加上自己的主观意念,当他再把传闻告诉别人的时候已经是另一个版本了。

几乎所有传闻都因为以讹传讹而变得面目全非,甚至与事实背道而驰,更有可能沦为长辈吓嘘小孩的鬼怪传说。但是有谁曾想过,事实的真相往往会比人们口述相传的传说更加事火咒龙荒诞不经。

鄙人姓慕名申羽,年幼时体弱多病,母亲怕我养不大,就把我送给别人养。虽说是送给别人,但实际上只不过是给我找个谊婆。母亲娘家有奇怪的风俗,就是给多病的幼童找个神婆当谊婆,认为这样能使幼童健康成长。

我的谊婆人称鬼婆翎,是老家最有名的神婆,每年找她上契的幼童不下百人。然而,谊婆可不是随便当的,她每年只会给九个幼童上契,听说是怕谊子太多而力有不及。

我降生于鬼月,而且出生时并不足月,生来就特别多病。母亲说我十八个月大的时候连续发了三天高烧,最高时更达四十度。住院两天依然药石罔效,群医无策。眼看快要不行了,幸好姑婆及时赶到,让母亲抱着我去找鬼婆翎帮忙。

姑婆是渔家人,在海上漂泊的时间比在岸上多,那时时近年关,她一上岸就得知我已病危了,渔获也没来及处理就赶到医院带母亲和我去找鬼婆翎。

鬼婆翎是姑婆的远亲,住在一艘破旧的石船上。所谓的石船,简单来说就是一座建在岸边的船状房子,以砖石、木板、铁皮等材料砌成,虽然远看与渔船无异,但却是固定的,不能移动。

那天是除夕的前一天,赶到鬼婆翎那儿时已经天黑了。因为时近年关,她经已收坛,不愿为我作法驱邪,在姑婆一再哀求下才勉强答应。

据母亲说,我刚进石船时还昏昏欲睡,但是经过鬼婆翎作法,并喝下她在“婆姐”像前求得的神茶后,马上就精神了,离开石船时更是生龙活虎。回家煎服她给的草药后,烧也就退了。

过年后,母亲求鬼婆翎契我为谊子,她开始时怎样也不肯答应,最后还是姑婆出面又再苦苦哀求,她才点头。听说那一年,她就只契了我这个谊子。

上契那天,谊婆送了我一串用“定魂铁”做成的黑色小珠链,她说我很容易被吓掉魂,所以一辈子都得戴着定魂铁做饰物,以使魂魄安稳。

其实母亲娘家每个小孩都戴有定魂铁做的手链或吊坠,母亲也曾经想为我找一串,可这东西虽不见得珍贵,但要找也不容易。所以我直到现在仍戴着谊婆送的小珠链,只是因为年龄增加,手腕渐粗,而不断增加小珠的数目。至于这些新增的小珠,是姑婆向另一位远亲讨来的。

每逢过年过节,我都会去拜访谊婆,她住的石船从外面看没什么特别,但是里面却像间小型寺庙,檀香绕缭,佛声回荡。正厅的两侧挂了很多锦旗,都是受助善信送来的,我每次去都会发现比之前多,近几年更是多得没地方挂了。这大概与社会风气有关,因为我还小的时候,谊婆可是被视之为“牛鬼蛇神”。

正厅后面有个小仓库,里面放满各种各样奇怪的草药。之所以说奇怪,不是因为这些草药罕有,相反以前在路边就能采摘到这些草药,它们的奇怪之处在于,翻遍整本《本草纲目》也找不到有关它们的记载。但是,我小时候有什么小病小痛都是靠它们来治好的。说来也奇怪,母亲说我自上契之后就很少生病,偶尔感冒流鼻涕之类的,问谊婆要点草药烧水喝马上就能痊愈了。而在此之前,我呆在医院的时间不见得比呆在家里少。

大概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过年前去探望谊婆,她看着我沉默了很久,然后长叹一口气,语重心沉地对我说:“花仔啊,谊婆没有大本事,恐怕最多只能保你到成年,你长大后一定去当警察……”

谊婆说我生于鬼月,是天生的鬼仔命,阴气特别旺盛,容易招惹妖精,我刚出生时就是因为在医院里惹回一只狐仙,所以才会经常生病。至于医院里为什么会有狐仙,她也说不清楚。

谊婆信奉的“婆姐”是个专门保佑花仔花女(即童男童女)的神灵,行过“成人礼”之后,“婆姐”就不管了。而定魂铁虽然有辟邪之效,但那只是对寻常精怪管用,对一些能力较强的妖孽效果甚微。

我一直都弄不清“婆姐”是那一路神仙,谊婆也没给我说清楚。在我的知识范畴之内,与“婆姐”比较吻合的神灵就只有“枕头婆婆”,也就是传说中哪吒的母亲殷氏。

谊婆说我长大后必须依靠皇气逼退妖精,使它们没那么容易整我。虽然当时我没明白她说的“长大”其实是指经历男女之事,但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立志做一个除暴安良的好警察。她还说就算有皇气护身,我也得万事小心,因为我的命中注定要与它们打交道,一生大风大浪是肯定的,稍有不慎很可能会掉命。

时间飞逝,转眼间我已经年近三十,加入警队有好几个年头了,风浪也见过不少,可是仍然是个无名小卒。虽然我现在时运不济,但是以前也有过风光的日子……唉,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事情不说也罢了,还是面对现实吧!

“给我站住!”近两年来,这句话我几乎每天都会说上十遍八遍,因为我是一个警察,一个专门抓扒手的倒霉警察。

今天被我撞破的是个新面孔,不过以他不亚于马拉松选手的脚下功夫看来,绝对不是个菜鸟,应该是从其它社区过来的。扒手算是一种流动性比较强的职业,他们通常不会长时间停留在某个地方工作……正确来说是作案,毕竟吃的是偏门饭,在一个地方呆久,血光之灾自然会找上门来。

繁华的街道上有数不清的行人正冷眼看待我与扒手之间的追逐,如果他们当中有那么一个能够挺身而出,我就不用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很遗憾,在我待在反扒队的两年间还没遇见过这种良好市民。

刚才我和扒手相距还不足十米,如果我能再跑一点就能把他抓住了,可是我那条该死的右腿又不合时宜地抽起筋来,只能一拐一拐地追着,距离瞬间就拉开了。他回头瞄了我一眼,从偷来的钱包中取出一沓百元钞票,随即把钱包丢在地上,并准备蹿入一条暗巷。说时迟,那时快,一只白皙的手臂揪着他的后领,把他整个人提起来。

我跑到扒手身前不住地喘气,好不容易才恢复过来,这时候才发现,揪着他的原来是一名高挑的女生。这名女生长得挺秀气的,柳眉杏目,长发飘逸,双腿修长,手臂也不见得粗壮,若不是亲眼所眼,打死我也不会相信她单手就能把一个成年人提起来。虽然扒手的个子略为矮小,但是总有五十公斤吧,换成我就绝对做不到了。

“他偷你钱包吗?”女生的语气很有威严,有种绿汉好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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