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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幽暗的森林中,一堆篝火成了唯一明亮的光源。
梅伊比斯、百奇、拉克萨斯、金歌四人坐在一棵大树底下,有滋有味的享用着今天的晚餐。晚饭过后,梅伊比斯在篝火旁找了块地方,将厚厚的毯子往平坦的地上一铺,掏出一卷棉被,便成了临时的床铺。
百奇飞过来,也钻进棉被里,枕在枕头上,小身躯紧紧地贴在梅伊比斯的脖子处,理所当然的缩了缩身子,找了一个认为比较舒适的位置。
至于金歌和拉克萨斯,也在篝火的旁边铺了自己的床铺。
两人的心是不淡定的,金歌望着前方跳动着的篝火焰头,又了被粗布包裹着的剑,他伸出手,忽然坐立起来,将剑抱入怀中,旋即一点一点将缠绕的粗布慢慢解去。
他对温格多琳郑重其事交给他的东西非常好奇,不知道这玩意有什么高贵的地方没有。
粗布解开,入目的果然是一把剑!
不是庸俗的黄金宝剑,也不是小家碧玉气质的寸半长剑,而是朴素的褐色材质,上面留有粗糙的刨痕,宛若巧匠豪爽之作,细腻中霸气侧漏,是一款十分豪放的复古式风格,造型粗犷而透露着些许婉约,大气而不失典雅,轻盈但不浮躁。
“啧啧啧……”金歌暗赞几声,仔细端详着这柄造型独特、材质独特的剑,似乎要将它研究透一般。
一分钟过去了,他没有把它透。
心想,果然是好剑,伪装堪称绝伦。
两分钟过去了,他还没有把它透。
心想,那么容易透本质的,就不配称为绝世好剑。
三分钟过去了,他还在仔细端详,越品越有味道。
不住点头,心道有些东西就是这样,你不注意它,它浑然天成,你越是注意它,就越觉得它深藏不露。这柄剑也是如此,果然是大祭司送出的东西,绝不是凡品啊,任自己有火眼一双,也不可能一时半刻将其透,想要深得其中三昧,更是不知道需要多久。
于是,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金歌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宛如一尊瞩视手中宝剑的雕塑,乐在其中。
还是百奇打破了这片宁静,也将他从陶醉的状态中拉回了现实。百奇躺在梅伊比斯的旁边,侧目一望去,正好到金歌坐立剑的姿势。“已经过去十几分钟了,这家伙居然还保持着仔细端详的样子,不会是中邪了吧。”
便十分好奇地问金歌:“小金,你一直着这把木剑干什么,这东西很厉害吗?”
“木剑?”
金歌诧异地反问,心想小百奇这孩子真是越来越可爱了,明明是绝世神剑,她居然说是木剑。
不过……木剑?
金歌略微有些反应过来,他推了推不远处正枕着手臂仰望星空的拉克萨斯,道:“还没睡吧,问你个问题,你觉得这柄剑怎么样?”
正在沉思的拉克萨斯被他打岔,转过头,瞧了眼金歌手中的剑,便有些疑惑地问:“你都是堂堂预言中的勇士了,怎么也算是个人物,这大半夜不好好睡觉,拿着一柄木剑是什么意思?”
“木剑,你也认为这是木剑?”
金歌大呼一声,赶忙跑到梅伊比斯的前面,推了推正假寐而睡的梅伊比斯,大声道:“大姐头你快醒醒,别睡了,我有个重要问题要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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