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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盗马贼(第1页)

小远这阵子太忙,所以就把熊侣给忘了,连回到电脑前时,他都没想起来要去联络熊侣一下,但是现在,他想起熊侣来了,和蜂奴给小天赐看过病之后,那个留着山羊胡子的郎中说小天赐的病还有救,可是却要长年服药针灸才能有效,只要能坚持下去,在孩子成年之前就可以听和说了,只不过听力会有些损伤,不如正常人的灵敏。

郎中的话让蜂奴大为高兴,可是郎中再一说医治的费用,却当即就让蜂奴惊诧无声,连药带诊竟然要四爰的印子金(印子金是楚国金币,一爰为500克),这个数字就算自己一辈子也赚不回来的呀。

小远摸了摸口袋里的那俩银元宝,虽然他不知到一爰的印子金有多重,但是自己这两个小元宝恐怕顶不了多大事了,看来要治这个病,不是把小天赐带回去,就是要找熊侣来解决才成。

晚上他和蜂奴赶着城门落锁前回到馆驿,对坐在油灯下都有些发呆,蜂奴现在满脑子想的就是怎么要给小天赐治病,四爰黄金虽多,但从治起到结束却要十几年的时间,金数虽巨,却不见得就筹不到,只是自己再光是养蜂贡蜜怕是供不上,还要开一些财源才行。

小远想的却是怎么能找到熊侣,只要找到熊侣,眼前的事就全都解决了,小天赐早就吃饱喝足倒在榻上呼呼睡着,只留下小远和蜂奴两个人对相枯坐,蜂奴和小远的生活是天地之别的两种方式,她与小远一边大,在春秋时期,在她这个年纪,女人早就已经结婚生子了,也早就担负起了家庭的重担,所以蜂奴更成熟,要考虑得比小远更多,不像小远,20出头了也还玩儿心不定。

怎么去找熊侣呢?小远连着设计了几套方案也没有信心,不光是熊侣现在和他玩失踪,还有楚王宫的那个深远,作为一个平头百姓,想去见国君的儿子可真是太不容易了。

百无聊赖下,小远只好走出了屋子,站在夜色下想透透气,楚国的驿馆虽然供吃供住的很方便这些公干之人,可档次还真不怎么样,也许专门迎送官员的会好一些吧,但他和蜂奴住的却是大通铺,两边的长条大榻分着男右女左,一边就能住上20几个人。

好在今天的驿馆没有什么人,所以屋中只有小远他们三个,若是都住满人的时候,小远都不敢去猜屋里会是个什么味儿。

可就在他转悠着欣赏那一点污染都没有的绚丽星空时,却突然发现前面跑过去一个黑影,这个黑影身形不大,但却鬼鬼祟祟的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

小远立刻将自己隐藏进暗处盯着那个黑影,只见那个黑影蹑手蹑脚的摸进了驿站的马棚,抓过一匹马来就想翻身上去,可是他看来挺笨,连着翻了好几次都没上去马背,那匹马也因受到惊吓开始咴咴乱叫,屋中的驿卒听见后喊了句:“谁呀?”

那个驿卒没出来,只是在屋里喊了一声,但这一声却把那个黑影吓得从马背直落到地,那匹有些受惊了的马也被吓得一跳,一蹄子就踩到了那人的大腿上。

这一蹄子下去那人的腿就算完了呀,在那个黑影的惨叫声中,小远赶忙冲过去拉着他的衣领将他拽出马棚,驿卒和蜂奴都跑出来了,那个驿卒道:“谁呀?干什么呢?”

小远没忍心说这个人是偷马贼,就替他圆了一下道:“我看见他在偷马草料里的豆子,结果被马踩了。”

偷马和偷马吃的豆子,放到现代社会里也是天地之差的两件事,驿卒一听只是偷豆子,又被马给踩了,就骂道:“瞎了眼的东西,活该着你倒霉,滚,赶快给我滚。”

小远有点为难,这个人现在都走不了路了呀,疼得昏迷不醒,也就真的只剩下滚了,但他这样出去还能有命吗?所以就陪着笑对那个驿卒道:“驿承大哥,我看就留他一夜吧,等天亮了我找个郎中给他瞧瞧腿,为了几颗豆子犯不上要人家一条命呢。”

蜂奴是令尹府的邑奴,带的是令尹家发的通牌,所以驿卒还真不敢难为小远,就没好气的道:“你们看着办吧,别让他大呼小叫的喊疼就行,来偷东西的贼,我不把他送官就不错了。”

小远连忙陪了两声笑,就将这个人拽进了自己的屋子,一进屋到了有亮儿的地方,小远就愣了,是熊侣吗?可他身上穿的衣服却不像啊。

小远拉回来的这个偷马贼就是熊侣,本来熊侣是跟着庆奴一起的,他们还没等从后门出宫,前门处的喊杀声就传进了他们的耳朵,庆奴的头上当即冒汗,熊侣则吓得差点尿到裤子里,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对方敢闯宫,就一定是奔着自己来的。

庆奴到是很冷静,他迅速分析了一下眼前的形势,虽然宫外就是众大臣的宅院,可是现在却绝对去不得,第一是这些大臣参没参加叛乱他不知道,第二,就算去了也是白扯,王宫都挡不住对方,大臣的府又有什么用?

只有逃了,向着城外逃,去找正在沈地与敌国做战的楚穆王,所以庆奴拉着熊侣一路狂奔的就冲向郢都城门,庆奴是穆王的贴身近侍,在郢都城中无人不识,又因为穆王商臣担心自己的儿子给庆奴发的那个通行牌,所以楚国境内除了穆王商臣的寝殿外,所有的地方庆奴都可以畅通无阻,庆奴就是靠着这个叫开了郢都夜间关闭了的城门,带着熊侣逃出的。

可是叫开城门却让他们耽误了不少的时间,所以刚从城门出来,斗子西的追兵就到了,庆奴大惊之下赶快让熊侣快逃,自己领着几个跟随护卫返回城门阻挡追兵。

熊侣眼看着身后举着火把拿着刀枪的追兵,真的被吓尿了,一边尿一边没命的往前跑,直到后面再也见不到追兵的火光和声音,他才勉强松了口气,熊侣虽然胆儿小却不傻,他知道就凭自己的这个跑法,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跑得过后面的追兵,所以才想到了要去驿站偷匹马的。

驿站设在城外,熊侣认识那个地方,轻车熟路的就到了这里,春秋时期中国的马具不发达,连个正经马鞍子都没出现呢,就更不用提马蹬蹄铁这一类的东西了,熊侣向来只是坐车,根本就不会骑马,所以才忙活了半天都没上去,又掉下来被马踩了一脚的。

现在的熊侣又疼又吓,再加上脑震荡没好利落,已经把自己给弄昏过去了,好在春秋时期的马没有蹄铁,马的那一脚又没踩正,熊侣的大腿骨才没断,只是踩掉了他腿上的一大块皮,流出不少血来罢了。

小远起初见那一大摊血吓了一跳,但蜂奴却见过很多类似的情况,用手轻轻摸了两下,就知道熊侣的腿骨没事,只要包扎上踩破的部位就没什么事了。

小远听蜂奴讲完也放下了心,但这人是不是熊侣呀?看着像,只是自己从来都是在显示器里看到的他,现在多少和记忆里有点不一样,等蜂奴包扎完了,就一盆凉水浇醒他问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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