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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九章魔刀不是魔刀!
红色大鼎确实是一件堪称万能的异宝。
至于它的来历,始终是个谜。
郑飞跃从大鼎的款式和图案推断,这件异宝必定来此非常古老的时代。
他曾查过寒星宫的典籍,对远古时期有名的鼎类法宝做过了解,却是始终没有对号入座。
它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先是出现在徐福手中,然后被郑飞跃抢过去,成了一件神秘又好用的异宝。
一行七人离开地下洞穴,重新回到大殿之中。
世界之心乃是支撑小世界的核心,若是被人带走,长则一个月,短则一两周时间,小世界都会崩塌。
正当大伙以为郑飞跃会下令离开时,郑飞跃却是坐在大殿之上,掏出魔刀把玩了起来。
这把魔刀正是寒星宫主送他的那把。
漆黑的刀身之上,偶尔闪过一丝深邃的光芒,彰显着它的不同凡响。
稍微有点眼力劲的人,都能看出这把刀蕴含的力量,一旦揭开,必将翻江倒海。
而凡是使用它的人,均会被无形之中影响心智,直到最后一刻,神魂被魔刀吞噬,才恍然大悟,却已无药可救。
这是一把魔刀。
当之无愧的魔刀。
但它最魔性的地方,是尽管你知道它是一把魔刀,知道它的一切缺点和害处,可当极端情况来临,依旧无法控制自己想要“握刀”的手。
两年前。
常老鬼和尸无海联袂来到桑鬼城,合道之威无可匹敌,一头旱魃挥挥爪子,就将铁血营的七条汉子逼到绝路。
若非老王出手相助,郑飞跃已经沦为了这把刀的奴隶。
这件事给郑飞跃敲响了警钟。
他曾好几次想要将魔刀丢弃,比如说埋在茫茫深山之中,又或者说投入极魔海,让海兽将它带到不可知之地。
最后都放弃了。
为什么?
郑飞跃问过自己很多次。
若是换做常遇春那样的憨货,肯定就扔了,这玩意不扔做什么,留着下崽啊。
可郑飞跃是聪明人。
聪明人都有一个通病,总喜欢将一切都掌控在内,哪怕是一卷卫生纸,都有其特殊的价值。
魔刀也是。
自己用不了,可以给别人用嘛。
给朋友不合适,可以给敌人嘛。
系统与郑飞跃心意相通,此刻得知了郑飞跃内心的想法,惊呼道:“我靠,你该不会想把魔刀留给王小花吧?”
“我倒还舍不得呢,可实在看不得那秃子瞎特么蹦跶,正好前段时间抢了他的刀,我就吃点亏,还他一把好的。”郑飞跃笑道。
“真够脏的,你还不如杀了他。”系统无语道。
郑飞跃的表情很沉闷:“我答应过老王不杀他……知道吗?我有一种很强的预感,老王没多少日子了,我不想让他生我气。”
系统喃喃道:“自从咱们踏上这西岸的土,所遇之人,无一不是阴险狡诈、无利不图之辈,唯独老王是例外,咱们欠他的太多了。”
郑飞跃默默点头。
系统话锋一转,问道:“话说回来,你这样搞邪神的儿子,就不怕被那位大佬杀上门,一刀横扫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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