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常鸿来的时候只是发愁,从南北杂货离开,脸色已经可以用绝望来形容了。
本来以为顾含章提前回京城,这段时间他可以偷偷放松一阵。谁知道,沈清一个小姑娘竟比顾含章更凶残。
金泽书院也是青州有名的书院,虽然比不上京城,却也是人才济济。常鸿自认为不是个聪明的,只想着考个差不多的功名,然后靠着家里的提携混吃等死。
谁知道,沈清忽然把他的目标从一个小土包,拔高到一座山的高度!
书院学明算的那几个,个个比他脑子强,他拿什么考第一名?
沈清真的不是上辈子和他有仇,这辈子特意和顾含章在一起折磨他来的吗?
沈清笑呵呵地告诉他答案,“傻孩子,你要不考第一名,我怎么有脸让你带我回京城?”
什么?
这祖宗还要和他回京城!
常鸿瞳孔地震,他当然不会自恋到,觉得沈清见异思迁喜欢上自己,非要跟着自己回去见家长。这明摆着就是她放心不下顾含章,准备去京城看看他。
顾含章临走之前,就嘱咐常鸿替他照顾好沈清,沈清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要是出了什么差池,顾含章非得把他的皮扒了不可!
“小姑奶奶,咱有话好好说……”
沈清没给他拒绝的机会,“到了京城咱再好好说。”
常鸿差点没哭出声来,就连阿梅和兰香都同情地看着他。
常公子实在太惨了!
惨是惨了些,可她们还是坚定不移地站在沈清这一边。两人现在是沈清的忠实拥趸,谁让沈清是她们东家,她们东家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接下来几天,沈清有空就亲手做饭,没空就让张秀娥专门给常鸿做饭,也不让他吃膳堂了,每天变着花样让张秀娥送到书院去。
为啥给常鸿做饭?那不是废话,沈清又不是黑砖窑的烂心肝老板,当然不可能往死里压榨常鸿。
常鸿从前都是跟在顾含章身后蹭饭,哪有这种待遇?他性格里倒是有股和张秀娥挺像的韧劲,过了几天居然习惯了,每天学得挺起劲,就连明算班的几个学子都被他带动了,每天经常在一起讨论数学题。
沈清见他有这个劲,也就放下心来,只等着书院大考结束,便收拾东西上路。
这天,母女俩一大早从园子来铺子。顾含章把园子里的家具都买齐了,剩下的东西都是小意思。
张秀娥本来是想找个靠谱的棉花匠,弹几床新的棉花被盖,却被沈清拒绝了。沈清的意思是棉花被太沉,压在身上沉甸甸的,睡起来不够舒适,而且保暖的效果也不是最好的。
之前沈清没折腾,一来天气没冷到那个时候,二来没那个时间折腾。好不容易在去京城之前有些空闲,她准备找家专门养鸭的人家,把人家鸭绒预定下来,全部用来做鸭绒被。
“清清,这鸭绒真的能做被子?”
鸭绒做被子,张秀娥简直闻所未闻!
在张秀娥看来,鸡鸭这些畜生臭气大得很,平时杀了鸡鸭来吃,身上的羽毛都是全部丢弃的。好好一个人,哪有把畜生的毛往身上盖的道理!
沈清道:“狐狸的毛不也是畜生毛?绸缎还是蚕肚子里吐出来的丝做的呢,不光盖还穿身上呢!”
张秀娥一想也对,就算这鸭绒被不好使,不过也就是几斤鸭毛,几斤鸭毛而已能值什么钱?闺女高兴折腾,她就陪着闺女一起折腾!
母女俩商量着怎么处理鸭毛,刚走到铺子门口,就看见一辆熟悉的马车停在门前。马车还是翟家那辆马车,只不过车壁上多了不少泥点子,车轮也不知多久没换了,磨损得有些厉害。
从紫罗兰开始的无限穿越 天天加我微信,还说是高冷校花? 开局被骗加入向往 江策 我隐藏实力被天道榜单曝光了 我真的是正经道士 男人三十如狼 大胤压棺人 可能是本假银魂 从苇名城走出的无双剑圣 重生1985(首富从卫生巾开始) 我对恶魔果实没有兴趣 往返三国:开局貂蝉看我不像好人 亮剑之开局一个团 重回1980小人物 凡人陆师兄 我在二次元里偷取万物 史上最强太子爷(又名:极品皇太子) 篮坛终结时代 我的深海渔场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