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月初,一笔银子终于送到朱婉宁手里。
沈莲莲在许家的日子不好过,朱婉宁这个做娘的看着也心疼,从这笔银子里拿出一百两交给沈莲莲。
“莲莲,这笔银子拿回去叫许氏知道,别让她沾手,让她瞧瞧咱们娘俩也是有银子傍身的!”
“娘,这一百两我不能要!”
百香阁生意不好,处处都是用钱的地方,沈莲莲连忙拒绝。
她在许家有吃有喝,许夫人是变着法磋磨她,却也不至于落了别人口实,在吃喝上克扣她的东西。
朱婉宁听着女儿贴心的话,又是高兴,又是心疼。
从前沈莲莲每月花销不少,花钱何时手软过?她的莲莲终于长大了,都知道心疼她了。
只不过这长大的方式,不是她一个当娘的愿意看见的。
朱婉宁把银子塞进沈莲莲手里,“娘让你拿着就拿着,这么大一个百香阁娘都撑起来了,区区一百两算什么?”
整整一百两银子,穷苦人家一辈子都未必挣得到,怎么可能像朱婉宁说的这般轻巧?
沈莲莲也知道朱婉宁这是在安慰她,转头说起百香阁最近的生意。
“娘,方夫人从前在咱们铺子,一月几十两银子地买。今早我在门前碰见她,和她打招呼她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清清的南北杂货生意那样好,咱们若是想不出法子,再从舅舅那处要多少银子,只怕也是无济于事。”
不但是方夫人,就连从前那些围着她转,身上的首饰打扮全都照着她的样式买的姑娘们,从去年开始也不来找她了。
没了这些人在身边陪衬,沈莲莲打扮得再好看也没意思。成亲没给她带来一丝好处,还要在家天天伺候许夫人那个老虔婆,还不如当姑娘时风光。
朱婉宁之前给沈莲莲打造的人设全崩,金泽镇的姑娘们也不是傻子,当然不可能再围着沈莲莲转。
从前的沈莲莲知书达理,温柔娴静,人人都想与她亲近。一朵鲜花花香四溢,自然会招蜂引蝶。现在,沈莲莲的名声臭得跟茅坑似的,她们再围着她转,那岂不成了苍蝇了?
再说了,即便她们还想跟在沈莲莲屁股后头,她们的家人也不同意啊!
这年头姑娘们的名声金贵得很,沈莲莲那是什么人,谁不怕自家姑娘跟着她学坏?
姑娘们不约而同抛下沈莲莲,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以前镇上是沈莲莲风头最劲,可现在见过了沈清这样的美人儿,沈莲莲还算个啥?
从前姑娘们有多能给百香阁送银子,现在就对南北杂货的东西多狂热。
要不是条件不允许,她们恨不得全身都和沈清同款。
这世上的美人各有各的美,沈清没让姑娘们走弯路,尽可能把阿梅兰香的美商培养起来,由她们给姑娘们建议。
顺带着,还把护肤的观念同姑娘们普及了。现在金泽镇上的姑娘们谁不知道,每天用香胰子洗完脸,就得赶紧用香膏保湿,出门得戴帷帽或是打伞防晒?如果不是做不出来,沈清甚至想在店里卖防晒霜!
南北杂货的生意越来越好,就像一块石头沉甸甸地压在朱婉宁几人心头。
最要命的是,沈清那些个东西说得头头是道,朱婉宁就连听都没听过,拿什么和沈清竞争?
天天加我微信,还说是高冷校花? 开局被骗加入向往 我真的是正经道士 重回1980小人物 我隐藏实力被天道榜单曝光了 史上最强太子爷(又名:极品皇太子) 可能是本假银魂 男人三十如狼 篮坛终结时代 往返三国:开局貂蝉看我不像好人 大胤压棺人 重生1985(首富从卫生巾开始) 江策 我的深海渔场 从紫罗兰开始的无限穿越 亮剑之开局一个团 从苇名城走出的无双剑圣 凡人陆师兄 我对恶魔果实没有兴趣 我在二次元里偷取万物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