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别呀!”吴文丽说道:“不管怎么说,你出国一趟,不给自己的妻子带点东西,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其实呀,女人挺好哄的,你只要心里稍微有一点她,她就可以为你去死!”
范建明并不怀疑吴文丽对女人评价的真实性,但范建明却不相信,如果是张国栋的话,哪怕是给李倩倩一张明信片,都能够让李倩倩发狂。
至于自己,范建明只能呵呵呵了。
吴文丽接着又说道:“再说了,我帮你挑这些衣服给她,可不是为了讨好她。将来看到她美滋滋地,穿这些衣服在身上的时候,我就会有种特别的成就感。”
“是吗?”
“当然,那种感觉,就像你趴在我身上,听着我跟张国栋打电话时的感觉一样。”
“既然如此,那就买吧!”
买完衣服之后,范建明想了想,无论如何也应该送点金银首饰给吴文丽。
毕竟在这几天里,两人相处的不错。
如果说之前,陈玲玲给范建明的感觉,是所有女人当中最好的话,那么现在吴文丽完全可以取而代之,成为给范建明感觉最好的女人。
范建明拦下一辆出租车,把吴文丽带到了之前的那家珠宝店。
珠宝店的营销人员一看是他进来了,简直比看到亲爹还兴奋,赶紧打电话通知老板。
老板此刻正在酒吧里,和一个年轻貌美的女郎交杯换盏,看到是店员的电话,开始还不太高兴。
后来听说范建明来了,而且带着一个新的女人,起身的时候,差点把圆桌子都带翻了。
他甚至来不及打的,一口气跑回了店里。
这可是他们店里有史以来最大的主顾呀!
可惜镇店之宝已经卖完。
老板拿出标价五百万美元的钻石项链,一脸媚笑地对范建明说道:“先生,这条项链非常配你身边的这位美女。”
吴文丽一看价格,赶紧摇头:“算了,你收起来吧,找条十多万美元的项链就OK。”
在吴文丽看来,用这么多钱买一条项链不划算。
首先在国内的人识货的人不多,至少在她认识的女人当中,能够带上一条价值十来万美元的项链,就已经碾压众人了,真心没有必要带这么贵的东西。
再者说了,这条项链可值好几千万人民币,她不觉得范建明会为自己花这么多钱。
与其等范建明找其他的借口拒绝,还不如自己拒绝,这样的话,大家的脸上都好看。
范建明却说道:“你带上试试呗。”
吴文丽犹豫了一下,心想:这么贵的玩意儿,试试也不错,在国内连看都看不见。
吴文丽戴上之后,老板又朝销售人员使了个眼色,那些人立即围拢过来,居然鼓起掌来。
看来这种套路,简直被他们玩得出神入化。
他们都清楚,范建明不差钱,就看他带来的女人喜欢不喜欢。
♂多♂看♂小♂说♂吧*♂d♂u♂o♂k♂a♂n♂8.c♂o♂m
看小说,630book.com
鉴宝:从入赘欠下一个亿开始 豪门弃少江北辰 战神军王 斗罗之虎啸乾坤 史上第一密探云中鹤 诸天红包群 重生东京泡沫时代 我的酒壶能修仙 江北辰王雪舞 大佬们的小奶团是朵黑心莲 噬妖者 第一弃少江北辰 我在末世开宝箱 通天剑尊 黑暗动乱,我提升了华夏神格! 左道倾天左小多 左道倾天左小念 回归后我令反派闻风丧胆 山村美妇 诸天浪人:从弹棉花开始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