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金伯莉还皱着眉头观察那两辆轿车。
范建明没有回头,他的灵魂在瞬间离体,发现两辆轿车里坐满了头戴面罩,荷枪实弹,弄不起是雇佣兵还是特战队的士兵。
范建明再想返回车里已经来不及了,他只能往跑,搂着金伯莉就冲进了店里。
“嗒嗒嗒——”
“砰砰砰!”
他们用的虽然都是冲锋手枪,但枪管上都安了消音器,枪声虽然不大,但噼里啪啦地把服装店的玻璃橱窗和大门,全都射了个稀巴烂。
路边的行人吓得赶紧止步,开始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一会儿看到头戴面罩的人从两辆轿车上下来,手里都端着枪,这才四下逃散。
路过的车辆也尽量靠边闪开。
范建明把金伯莉扑倒在地之后,又搂着她滚到了墙边。
一个持枪者冲了进来。
紧随其后,是另一个持枪者,双手端着冲锋枪手枪,正跟在他的后面,寻找着射击的目标。
店里的人不多,还有一个伙计和两个顾客,看到这种情况之后,顿时吓得尖叫一声,然后双手抱着脑袋趴在地上。
在西方,持枪打劫的事情时有发生。
所以民众们也受过这种训练,同时也看过太多抢劫的新闻镜头。
遇上劫匪之后,最好的办法,就是双手抱着脑袋趴在地上别动。
通常劫匪是劫财的,只要你不乱动,一般是不会要你的命。
范建明想都没想,在第一时间脱手而出,用手机直接掷向第二个持枪者的眉形。
同时双手撑地,两腿一蹬,借助反弹力腾空而起,第一脚踹中前面那个持枪人的太阳穴,第二脚踹中他的胸口。
“噗”地一声,那个持枪人侧着飞了出去,整个人撞在门框上,“咚”地一声之后,又“吧唧”一下摔在了地上。
后面的那个持枪人,被范建明手机击中眉心之后,已经仰面跌倒,正准备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范建明的飞腿已经赶到,结结实实地蹬踏在他的胸口,他张嘴“噗”地吐出一口血雾。
前面那个持枪人刚想爬起来,范建明回身搂住他的胳膊,在空中一个三百六十度转体,“咔嚓”一声,他的脖子生生被拧断。
范建明取下他胸前的冲锋手枪,首先朝门外射击,后面三四个持枪者,赶紧趴在地上,闭着眼睛朝里面射击。
看着手机的戴维斯眉头紧锁,他实在想不出这些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又是受谁的指使要袭击范建明。
“谁呀?”站在边上的小戴维斯不屑地说道:“这些人一看就特么太业余,根本就不像是特种兵或者雇佣兵。”
戴维斯嘟囔了一句:“难道是碰巧遇见了打劫的?”
“不可能呀,”小戴维斯说道:“没听说过一群歹徒荷枪实弹去抢服装店,而且还没进门就开枪,这明显是冲着人去的。”
范建明也发现有些不对劲。
如果说前面两个人进来时还有模有样,知道交替掩护,搜索前进,后面几个人就扯淡了。
被范建明一同扫射,全吓得趴在地上乱射击。
而且看他们的身材,都不像是西方的彪形大汉,那样子更像是黄种人,身材几乎比范建明都矮小,也没有范建明魁梧。
“嗒嗒嗒——”
范建明照着他们前面又是几梭子,子弹把水泥地面击碎溅到他们的手臂和头上时,他们吓得赶紧抱着头。
最狗血的是,那两辆轿车上的司机见状,立即启动车子要逃跑。
这几个家伙闻声,甚至都不管面前的范建明,连滚带爬的就朝轿车赶去。
我的酒壶能修仙 第一弃少江北辰 山村美妇 斗罗之虎啸乾坤 大佬们的小奶团是朵黑心莲 史上第一密探云中鹤 回归后我令反派闻风丧胆 鉴宝:从入赘欠下一个亿开始 诸天浪人:从弹棉花开始 江北辰王雪舞 通天剑尊 我在末世开宝箱 战神军王 左道倾天左小念 噬妖者 黑暗动乱,我提升了华夏神格! 豪门弃少江北辰 重生东京泡沫时代 左道倾天左小多 诸天红包群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