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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他停止发呆,对着监狱的泥墙用手指在上面写着什么。

齐劭岩,那尊贵的姓氏和纯洁的名字都是他的曾经。“谦姿光且劭”,那是他名字的由来。而“代齐”这两个字,不过就是耻辱的代名词。劭岩,早就死在离开傅家的那一天。而代齐,却要在这肮脏的世间苟活。

然后他又把刻好的字用手指抠掉,又重新挖出几个字:博尔济吉特?婉初。

那曾经是他生的希望。自打他成了人人口里的“玩物”后,他一腔的仇恨,都随着这个名字茁壮成长。在他看来,这个名字就是他人生美好的终结者。他恨她的母亲,转而恨起她。哪怕婉初留给他的回忆都是些小小的美好,那些美好是弥足珍贵又求而不得的,于是他更恨起来。

而如今,当他目睹了她的落魄狼狈,当他亲手摧残了她的纯净美好,他却觉得人生也不见得有多快活。他心里巨大地空虚着,他需要一个地方盛放他的迷茫。

接着,他把那个名字又抠掉。

他不记得自己在这个监狱里多久了。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发呆,就是在墙上用手指写字。右手食指挖出血来了,就换左手;左手流血了,就换右手。那些刚结痂的伤口一碰又流血了,他也不在乎。这些身体上的疼,于他早都算不得什么了。

有狱卒扔了一盘饭在栏杆外:“吃饭了!你们这些囚犯倒是快活,睁开眼睛就有饭吃,吃饱了睡觉,睡饱了吃饭。爷爷还得伺候你们。”

狱卒骂骂咧咧地在每个牢房前丢下发了馊的馒头。

代齐扭头去看那馒头,缓缓挪过去,捡起来,撕了上面的硬皮。馒头刚放到嘴边,一股子酸臭味道就冲进鼻子里。他也就是眉头皱了皱,好像没闻到一样,一口一口地吃着。

他记得方轩林说过,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虽然他至今都觉得自己无异于行尸走肉,可他知道,若他死了,姐姐也活不了。虽然姐姐早就是干尸一条,可总是活生生地在他面前。

他把自己留在这里,只是觉得迷茫,觉得前途都是迷雾,他要停下来休息休息。当桂朝瑞捏着他的下巴问他“你的聪明哪里去了,左家军和京州军的浑水也去蹚?折了我的兵,丢了我的城,连句解释都没有吗”时,代齐只觉得累了,他在他面前总是服服帖帖地过活,突然就不想那样了。他突然就想堂堂正正、顶天立地地过活:“我的聪明都用到大帅床上去了,别的地方,自然是差些。”然后就讥笑着看他,笑得那样倾国倾城。

桂朝瑞却觉得那笑那么刺眼,冰冰冷冷的像把冰锥子。他不禁背生了凉气,那个男孩子终究是长大了,也有不听话的一天。他调教了这么多年的小玩意儿,居然知道咬人了!这话落到耳朵里怎么就那么刺耳。

他喜欢这个孩子,不仅仅因为他长得漂亮而已。他一辈子见过的男男女女,除了他姐姐念云稍能和他相提并论,其他的都不值一提。可念云是个执拗的女人,他千恩万宠了一两年,也没给过自己好脸色看。开始尚能觉得新鲜,后来便觉得无趣。她心心念念着不知道哪个男人,吝啬得连一个笑都不给他。

他当初第一眼从戏台上瞅见她的时候就很是惊艳,没想到还跟着个倾国倾城的弟弟。

他喜欢那种温顺的、听话的孩子。代齐就是那种听话的孩子,可他聪明,也能吃苦,也就由他去军旅里头混。没想到这许多年下来,居然就混上了护军使的位子,众人也服他。可他在自己面前还是一副温顺乖巧的样子,外人再怎么传这人面冷心冷,他觉得那都是代齐摆给众人看的。

可今次遇上这么档子事情,他不是心疼他的兵,也不是心疼他的城。他只要代齐乖乖到自己面前低声下气地求一句“大帅,我错了”,他就能当没事一样。

可这回有点不一样了,七姨太言辞闪烁,九姨太罔顾左右,只有桂立文巴巴地跑过来说代齐收了个标致的丫头,在府里养了几天,天天带出去招摇过市,还把自己给打了。还听说夜夜胡闹得人都躺在床上下不了地。怎么难听怎么说,句句往桂朝瑞最不爱听的地方狠狠地戳。

看来这孩子真是转性了,看来三天没好好调教他就忘了自己的身份。他想到这里胸中火、腹中躁一齐往上涌,抬腿一踹将他踹倒在地,正要解衫扬鞭,也不知道代齐哪里来的刀,反手就在他脖子上划过去了。

桂立文早就躲在墙根听墙脚,等着桂朝瑞发落代齐,结果等来桂帅的一声惨叫。他叫了警卫冲进来绑了代齐,送了桂朝瑞去医院,他自己就成了代都督。

代齐就这样进了邢台监狱。按着桂立文的想法,本来当场就要弄死代齐才能解他心头之恨的。可随后一想,这样死了倒便宜了他。不如把他弄到监狱里吃吃苦,杀杀他的威风。他想起代齐的姐姐念云,这回,代齐进了监狱,桂帅进了医院,念云那里还不随他出入?他早几年就看上这个叔叔的三姨太了,可惜叔叔当时宠得厉害,后来发病不宠了,又畏惧代齐,也只能远远瞧着。如今,念云还能逃出他的手掌心吗?

康云飞去过邢台几次,代齐都不见他,他急得团团转。后来,代齐好不容易见了他一次,也只说:“好好照顾三姨太,有什么事情,找方医生。”然后就木然地回监狱里头去了。

康云飞自然是没照顾好三姨太的。等到接到吴妈哆哆嗦嗦的电话的时候,康云飞的脑子嗡的一下就炸开了。提着枪冲到督军府,就看到床上死人一样的念云,衣着凌乱,本就木然的目光更没了生人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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