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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墨为什么要这么做?”
夜晚,霓虹灯闪烁的街头,两个打扮夸张的青年并肩行走。
只见张恨水穿着一身皮夹克,夹克的领子上还有钢刺,夹克的背部还有一个显眼的魔法阵符号,看上去极其朋克。
“你不知道吗?”
“蓉城有两套律法,一个明面上的律法,一个明面下的律法。”
“贩毒,那算是碰到沈墨的逆鳞了,所以沈墨才会收拾他们。”
李爱火戴着一副《东京喰种》的同款口号,黑外套的里面套着连帽卫衣,戴着帽子妥妥的高街穿搭。
张恨水并不了解沈墨的过去,只知道他是地下社会的维系者。
可自从袍衣会解散以后,他的身边就没有了武力组织。
但即便如此,沈墨还要去做那种不被人知晓的,正义之事。
一时间,张恨水的心中也对沈墨充满了敬意。
都说他是个混蛋,可他从来不做混蛋事儿。
“到了,准备好了吗?”
十字街头,人潮涌动的夜市里充满了活力,就连附近大学城的学生,都成群结队地行走在这里。
李爱火表情严肃:“小玉调查过,新型毒品的流向,基本就在十字街一带,自从夜总会被查封以后,那些经常光顾夜总会的毒虫,就聚集在了这里。”
张恨水听后,心中也微微吃惊。
“狗胆子真不小啊,这条街是大学城内最受欢迎的夜市,他们把毒品卖给谁?”
“这些单纯的学生吗?”
经常去电子科大游玩的张恨水,深深地清楚,那些大学生有多么单纯好骗,对于陌生人假惺惺的善意从来不懂得拒绝。
叫他们帮个忙,然后再递瓶水作为感谢,如果毒品掺和在水里,那么这些毒贩就会多一个顾客。
李爱火用手拍了拍张恨水的肩膀:“小子,别带个人情绪,你的胸口上还有一个微型相机呢,它能记录你的一言一行。”
张恨水低头瞅了瞅自已的上衣口袋,那摄像机小到自已都感觉不到,是一个叫张幼蓉的记者带给自已的。
“找到了!跟我走!”
突然,李爱火的眼神一凝。
发现一家宾馆门口,三五个中年男人,正围着一个微微醉酒的年轻女人。
只见那女的,脸蛋微红,整个人有些神志不清,嘴角还吐着白沫。
完全符合唐龙所说的服毒之后的状态。
幸福宾馆,是大学城附近有名的炮楼。
其一小时租金10块的良心价格,受到许多学生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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