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5页(第1页)

少年这明显护犊子的行为,莫名让阿莫斯有了护媳妇的既视感。阿莫斯这么想了,也这么说了。黑发少年怀里的风精灵彻底不动了,只是少年周围的风更紊乱了些。少年触地的披风也在风中摇摆了起来,少年熟练地拍了拍风精灵以示安慰,温迪在空中飞舞的发丝和披风才缓缓归位。阿莫斯看着这一人一灵黏糊糊的劲,撇了撇嘴,不以为意。“你就宠它吧。”“早晚一天,会被你宠上天。”缓过神的风精灵,听到少女略带不屑的话语。缓缓从温迪怀中飘起来,看着少女不吭声,但是在座的都品出来了风精灵的意思。我不用温迪宠,我也能上天。巴巴托斯:微笑jpg看着风精灵狐假虎威的样子,阿莫斯额角的青筋不受控地跳了跳。半响,阿莫斯深吸了一口气,内心不断宽慰自己风精灵还是个孩子,抬起手用力摁住额头,稍作缓和。艾尔德斯在一旁看了一组恶婆婆调戏儿媳妇,反被儿媳妇气死的戏码,表示这瓜可真新鲜。但是看少女身后缓缓冒出的黑气,避免从斗嘴变成斗武,艾尔德斯咳了一声,打破了这诡异的气氛。“那这诗就交给……”眼神扫过众人,一位散发黑气的暴力少女,一位写不出诗的吟游诗人,一只很萌但是看起来有些好骗的元素精灵。艾尔德斯责任感油然而生,那这诗果然还是由自己……艾尔德斯还未把自己的名字说出口,温迪就适时的出声打断。“自然是交给能写出全蒙德最好的诗的风精灵——”“巴巴托斯了。”风精灵应景地挺了挺自己的胸脯。“哈?”“哈?”两道充满疑惑的声音响起。从中感受到两人的质疑,风精灵不满地出声。“你们在看不起提瓦特最厉害的风精灵吗?”“我的诗词,可是连温迪都夸赞的哦~”温迪顶着两人怀疑的目光,淡定自如地点了点头,并表示自己的确自愧不如。鉴于平时温迪对风精灵的溺爱程度,两人对温迪的话不以为意,并对风精灵会写诗这件事情存疑。“不如先让巴巴托斯试试。”温迪在艾尔德斯略带幽怨的眼神下,慢悠悠开口。“反正也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了。”阿莫斯却是想反驳,但想了想自己比温迪还差的创作能力,再想了想艾尔德斯那糟糕的品味,默认温迪的话。两人默契的没有询问艾尔德斯的意见,忽略了一脸欲言又止的艾尔德斯。风精灵听到温迪的话语,跃跃欲试了起来,自信满满道。“不就是个宣传组织的口号嘛,伟大的风精灵直接张口就来!”以风精灵现在的写诗水平,完全不虚。它一定要好好的写出最振奋人心的诗词来,好好打一下这两个不信任自己家伙的脸。哼!……风精灵发出豪言壮语之后,每日沉迷写诗。温迪唱歌,风精灵写诗。温迪练箭,风精灵写诗。温迪种花,风精灵写诗。温迪把视线投到了埋在书海之中的风精灵,看着风精灵苦思冥想的样子,温迪无奈的上前把沉溺其中的风精灵拎了出来。看着风精灵有些疑惑的眼神,温迪把风精灵抱入自己怀里,揉揉风精灵的小脑袋瓜。“好啦好啦,终日在一个地方,可写不出来什么好诗。”温迪推开房门,带着风精灵走了出去。“四处走走,说不定会有什么灵感哦。”蒙德城内虽然终日狂风四座,但其实还是有些民生的。嗯,就是在家没事出门顶着狂风四处溜达,然后凌乱地回家。也算是另类的“呼吸新鲜空气”了嘛。毕竟蒙德城内的衣食住行都被烈风军一手包办,全城每家每户的物资都是按照人头分配,所以蒙德城民每个人该有的东西都是一样的。由此,也不存在什么以物换物,货币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店铺也是。理论上来说确实是这样,但是人总是喜欢挑战不可能。换句话说,人们总是在有限的条件下创造出无限的可能,这也算是人类的优点之一。狩猎队外出的人员,就像温迪一样,在外出狩猎的时候遇到路经附近的商人,以物换物,带进来一些小玩意。而终日在城内的蒙德人民,也有自己独特的打发时间方式,像温迪这样的把乐歌练到炉火纯青的不在少数。就此蒙德城人民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技能。以物换物就有了施展的余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蒙德城参与其中的人就与日俱增,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商圈。

我在贵族学院当万人迷  我在木叶送外卖+番外  雨眠  夜间航班  HP:罗德里格斯小 姐和她的教授+番外  影守+番外  全职业体验系统林逸纪倾颜  我靠人才系统平步青云  二嫁东宫+番外  金鹧鸪  [综英美]铁罐,要治疗吗?+番外  娇养小祖宗  HP献给玛德琳的玫瑰+番外  我站在柯学界的生死线中央+番外  改嫁帝王  某不柯学的美食餐厅+番外  戏精夫人在线装病  春桃(种田文)  渣A不渣[快穿]  想与你走双人路(电竞)+番外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