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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沈修快速结束晨间会议,让助理开车直奔马场。很久没陪弟弟了,今天弟弟和魏卿都在,也正好和魏卿见见面,这么久了,互相碰个面应当能自然许多。沈修在路上,另一伙人则刚进马场。为首的男人高大俊朗但脸色阴霾,正是蒋天晟。蒋天晟最近心情不好,今儿是被几个兄弟一起撺掇着出来散散心。几人顺着马场旁的连廊走过去。其中一个人看向远处:“那是沈小少爷?”以前蒋天晟身边的人大多都叫沈辞的名字,但自从沈辞不再跟着蒋天晟转来转去,一次外出吃饭的时候还很不给他们其中一个兄弟的面子,就变了。这些人最开始忿忿,后来却都开始自觉用沈小少爷来称呼沈辞。万一哪儿碰到,直接叫人名字叫习惯了,沈辞那脾气,看你好的时候什么都好,不行了还真不是他们能随便直呼其名的。蒋天晟也看过去,眼睛一亮,旋即就是一暗。旁边人看他的脸色,很理解。沈辞就够高的了,他旁边那个大高个儿还比沈辞高半头,带着头盔,穿一身黑,那长腿那身材,远远看就已经相当不错,是沈辞那个男朋友?有人不屑道:“穿这么气派,还真当自己是公子哥了?会骑马吗,以前摸过缰绳进过这种地方吗?别不是发个朋友圈就完事儿了吧!”这话一出就是一片哄笑声。他们这个年纪,出身又好,带过小情儿的不少。那些人每天装的二五八万,朋友圈那个高大上,红酒、跑车、高档餐厅、奢侈品,但其实都只活着一张皮给外头看。带着也是逗个乐,回头腻了就换。这么一想,倒觉得沈辞也真是不知道怎么形容。想玩儿就玩儿呗,还正儿八经的带出来,成男朋友了。心里那种奇怪的酸又开始了,为什么一个穷鬼可以,他们不可以?蒋天晟冷冷盯着远处的魏卿看,许久好大步往前:“走吧,换衣服!”一群人顿时都兴奋起来。他们这些人中蒋天晟的骑术是最好的。今儿这真是碾压局。也该让沈小少爷醒醒脑子了,看看到底谁和谁才是真般配。作者有话说:么么哒~-脸在江山在。马场很大,沈辞和魏卿也就是刚从里面换了骑马装出来,还没有走远,所以被蒋天晟一行人看了个正着。魏卿看向蒋天晟几个人离开的方向。沈辞顺着魏卿的目光看过去,这时候蒋天晟他们已经顺着连廊拐到了另一个方向。那里什么都没有。他就以为魏卿在看风景。这里有别于都市繁华,天高云阔十分怡人,前几天还下了一场小雪,不过太阳一晒就化了。好在天气很好,不然沈辞就要选择室内骑马,肯定没在外面来的爽。过了一会儿,马场的工作人员牵了两匹马出来。这是刚才沈辞和魏卿挑好的马,选中后工作人员带马匹整理行装,安上马鞍这些。两匹都是大黑马,体型上稍微有点差别,更高大一些的是沈辞给魏卿挑的,比较适合魏卿的身高,不过这匹马虽然高大但很温驯。沈辞将缰绳递给魏卿:“你要不要摸摸它,先熟悉熟悉?”魏卿走近大黑马,手掌在马的脖颈捋了捋。一般人第一次接触这种大型的动物,哪怕马是无害的食草动物,到底庞然大物,距离近了难免胆怯或者生疏。可沈辞看魏卿的手法很娴熟,马被他摸的舒服,还打了个响鼻。健壮高大的马,俊美的成熟男人,站在这儿就是一副很好看的画,尤其被骑马服包裹的刚刚好的颀长又充满力量感的身躯,在阔大的草地上充满了野性的生命力。沈辞感觉眼睛又享受到了,也摸了摸魏卿大马的脖颈:“它很喜欢你。”魏卿看着沈辞,自动忽略了沈辞说的这句话的主语:“你挑的好,不用担心,我可能骑过马,以前有个同学是牧民。”他以前真的有个同学是牧民。那人在国外拥有一大片草场,魏卿被邀请着去散过心。后来魏卿喜欢上了骑马,让同学留意那边的草场,在不远的地方买下了一片地皮还有一座山,也养了很多马。很疯过一阵子。那种骑马在原野上奔驰的无拘无束,让很多痛苦都好像追不上。但也只是好像。很快他就又没了兴趣。沈辞立即问:“你又想起来了一点?”魏卿:“嗯。”沈辞很替魏卿高兴。他的脸是优异的上镜脸,小脸,被头盔包裹着,皮肤又白,在太阳底下几乎白的发光,眼睛又亮又大,笑起来弯着一个弧度,睫毛绒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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