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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原子弹威力一般的威胁,在那个瞬间雾浓浓觉得也许她再也不能从这个她失败的地方重新爬起来了。
“另外,别再搔首弄姿了,实在难看得很,老爷子要是还活着,非得被你气死不可。”宁墨顿了顿继续道:“何况,海伦身材比你好多了。”
也许是一天之内被多次打击,所以雾浓浓已经可以面不改色了,因为她的脸色始终是苍白的。
只有脖子一直高高的扬起。
只要你不低头,任何人也无法骑到你的脖子上。
宁墨说的话雾浓浓无从反驳,老爷子一向是把她当淑女教育的,淑女是不能诱惑男人的。
而至于叶海伦,雾浓浓无从评判。
雾浓浓的美从来都是精致的,无论是脸蛋还是身材。身材秾纤合度,比例完美,前凸后翘但是并不夸张。
而叶海伦其实真的称不上普通意义上的美人。她的额头太宽,她的嘴巴太大,她的胸部过于澎湃,她的臀部过于浑圆甚至偏大。
可是这一切综合在一起,便有了特殊的魅力,一种夸张的魅力。
也许从男人的角度上来说,会更喜欢叶海伦的那种体型,雾浓浓无从驳倒宁墨,只能忍了这口气。
雾浓浓没理会宁墨,昂首转头离开。一边向外走,一边低咒,“那么喜欢脂肪,怎么不去买头猪养着。”那海伦不就是该长脂肪的地方,多长了点儿肥肉吗?
雾浓浓将宁墨的大衣扔在宁家门口,狠狠地跺了几脚才算稍微泄愤,然后抓了自己的大衣,走出宁家大门。
“我让司机送你。”
雾浓浓一个转身,差点儿没摔倒在地上,“你走路难道不能出点儿声啊?”即使如今有“求”于人,雾浓浓的脾气也好不了。
“我要是出声,怎么能看得见你踩我的大衣?”
雾浓浓尴尬得有点儿脸红,所以恼羞成怒地道:“不用麻烦司机,我自己走。”
十二月的A市,凉意已经很深了,雾浓浓踩着细细的高跟鞋,拉紧了大衣,走在几乎没人的路上,有一种被全世界遗弃的苍凉,仿佛人生已经不知道该向什么方向前进,前面全是浓雾。
空旷的大街上回荡着她的脚步声,乍听之下,仿佛有人跟踪自己似的,瘆人得很,换了往日,雾浓浓早吓得尖叫了。
但是今晚,雾浓浓真是恨不得真有什么女鬼之类的出现,把她拖入地狱就好了。
可惜这都是幻想,身后打来两束光,雾浓浓有些木然地回头,不知道是该原谅宁墨刚才的刻薄,还是记恨他。
逆着灯光,雾浓浓大约能分辨驾驶室里的人,并非宁墨,而是宁家的司机。
雾浓浓愤怒地调头正视前方,一切真的变了。
犹记得以前她生气的时候,开着车跟在她身后的那个人一定是宁墨,如今却成了司机,爱情不在,留下的只有责任,或者对一个不相关的人的人道主义关怀。
雾浓浓曾经放肆地消费过宁墨的关心,如今想在求得一点点关怀,已经成了奢侈。
“雾小姐,请上车,我送你回去吧。”老周开车上前,从车窗探出头,对雾浓浓道。
“我想独自走走,你回去吧。”雾浓浓深有点儿一切都不在乎,特别是不在乎自己安全的意思。
老周在宁家开车多年,早就知道该怎么伺候人,也不多说话,只是默默跟在雾浓浓身后百步的距离,缓缓地开着车。
借着那车灯,路上晚归的人,能够清楚地看见一个美得惊人的穿着水红色薄纱晚礼服的女人,慢悠悠地走在路上。
冬夜的寒风吹起她的裙摆,仿佛要飞升似的,又或者是一个艳丽的女鬼,专门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寻找借尸还魂的躯体。
苍白的脸色,诡异的美丽,反而让有些跃跃欲试的人望而却步。
雾浓浓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久,她只觉得双脚冻得都麻木了,看到路边唯一剩下的温暖灯光,她毫不犹豫地就走了进去。
店面里由雾浓浓熟悉的香味,她诧异地抬头看了看。
老王记粥店。
冥冥中雾浓浓也不知道她怎么走来的,道路早就变了,她曾经试图寻找过这家粥店,但一直徒劳而返,今晚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冬夜里四处都没有人,而这家粥店的生意却出奇的好,那些夜猫子在归家之前,总要到这里来喝上一碗热腾腾的粥,暖暖胃,一夜好眠。
“雾小姐?!”迎面是一个六十来岁的女人,系着围裙,有些不敢相信却又面带惊喜地看着雾浓浓。
“王大妈,你还记得我?”雾浓浓记得王大妈是应该的,因为她只爱喝这家店的粥,可是王大妈平日那么多客人,在时隔十几年后还记得雾浓浓,却让雾浓浓在寒冷的冬夜,寻获了一点儿惊喜与安慰。
雾浓浓摇摇头,厌恶自己已经沦落到要从陌生人的记忆里找安慰的地步了。
“当然记得,雾小姐这样的美人,谁看了能不记得。”王大妈热情地领雾浓浓走到一张小桌前,“不好意思啊,雾小姐,人太多了,你在这儿将就坐坐吧,我去给你舀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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