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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我终于可以平静地去说到我的十六岁,以及我当时遇到的人,其中有一个叫王宝。两年之后,他从仓库里走出来,遇见我和于小齐。
十六岁对我来说很重要,上半年我还是一个被人欺负的初中生,下半年进了技校就是铁定的混混了。一个人的生命可以改变得如此迅速,可以堕落得如此彻底,这我没想到。从被人海扁到海扁他人,人的脑子一下子明白过来,如梦初醒。
刚进技校的时候,胆子还很小,胳膊很细,也没见过什么世面,被高年级的学生称为雏,也就是刚刚出来耍宝的意思。在学校门口,二十多个高年级学生拦住我们,交保护费,然后跟着他们一起去打架,不会打架的就站在后面呐喊,十足的小喽罗。内心深处对这种暴力行为有点反感,好像一个没吃惯海鲜的人,猛然吃了太多,就会蛋白质中毒。
时间并不太久,我就习惯于自己是个暴徒了。我第一次冲出去打架,大飞还点拨我,“看见地上的血,就当是处女血,你就不害怕了,相反还会兴奋。”我不怕血,小时候看多了红颜色,旗帜是红的,笔记本是红的,衣领子是红的,老师的嘴巴是红的,就算我是条公牛,也会对红颜色产生免疫力。不料跑去一看,有个被打伤的人,流出来的血是黑色的,我当场就腿软。你说血怎么可能是黑色的?一点也不光荣,而是无穷无尽的罪恶。第一次看见打架,给我的感觉很不好,没有拳脚如飞的精彩场面,倒是有很多惨叫,挨了棍子的人立刻躺在地上,流出血来。后来习惯了,黑色的血是很正常的,因为光线的原因,因为流得太多太黏稠,用水稍微冲一冲它还是会变成红色的。
那伙高年级的学生压了我们整整一个学期。
那些高年级学生中间,有一个叫王宝的,长得很帅,风度翩翩。流氓不见得都是杀胚,也有好看的。他最初在我的印象中是个蛮有教养的人,不太爱骂脏话,也不出头打架,经常是撇着嘴站在一旁冷笑,吃饭拉屎都是这个表情,你就会怀疑他是不是某个局长的儿子。他爱穿西装,有枪驳领套装,有灯芯绒休闲西服,有呢绒西装外加黑色大衣,各种颜色的领带,冒牌的温州登喜路皮带,皮鞋锃亮,长年累月吹着一个挺括的飞机头。我们以为他很有来头,后来才知道,他和我们一样也是工人子弟,全家五口人住在一个十二平米的小平房里,完全是穷光蛋。然而,在一群化工技校的小混混中间,他显得卓尔不群,光鲜夺目。我也是穷光蛋,却从来没有过想把钱花在衣服上,我常年穿的都是农药厂的工作服,尺码合适我就谢天谢地了。说实话,穷人要是爱打扮自己,多半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那个冷笑的表情迷倒了很多女人。
我第一次出去喊“平胸”,就是跟着这伙人。站在文化宫门口,王宝教我们怎么喊,然后负手站在一边冷笑。他自己不喊。喊过之后,高年级的学生把我们带到文化宫假山后面,对我们说:“给你们看点好东西。”然后,王宝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白色的胸罩,B罩杯的,据说是我们学校某个女学生干部的随身配件。当时我们都不好意思直接看那玩意儿,烫眼睛,下面有反应。王宝说:“那个女孩跟我睡过。”他用手指勾住胸罩带子,那玩意就在我们眼前像钟摆一样晃动,我都看傻了。
我见过那个学生会女干部,长得不赖,大眼睛,小嘴巴,梳着政工干部一样的齐耳短发。据说,女干部不是王宝骗来的,而是她自己贴上来的。王宝说,他的女人没有一个是费劲追来的,全是主动送货上门,不费吹灰之力。他所要做的就是把她们喂饱了,穿上裤子滚蛋。讲完这些故事,王宝面不改色,他很优雅地把胸罩放回书包里,说:“下回给你们看更刺激的。”后来的展览我就没去,我担心这个王八蛋会掏出一沓卫生巾给我们瞻仰。去过的人说,不是卫生巾,是一条花边小内裤。他的故事还在继续,从学生会女干部,到女高中生,到戴城职大的女大学生,到轻工技校的女老师,到舞厅里的女青年,每一个故事都是绘声绘色,每一个女人都是活色生香。一直到他说一个煮莲子羹的平胸女孩儿。
有一天他说,他最近在搞一个女孩儿,年纪很小,刚刚十六岁。他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失学在家,也不去读书。这个女孩儿长得还可以,可惜是个平胸,没什么意思。他说,唯一的刺激就是,他是在女孩儿家里搞她,他妈妈随时都可能回来。每次干完之后,女孩儿都会从厨房里舀一碗莲子羹给他吃。我们不明白,吃莲子羹是什么意思,王宝说:“莲子羹是防青春痘的。”
九一年夏天,那个下雨的午后,在于小齐家里,她说到自己有个男朋友是我们学校的,后来她端上来一碗莲子羹,我眼睛前面黑了一下,有一个巨大的钟槌在敲打我的太阳穴。那时候我已经十八岁了,于小齐也是十八岁,还很年轻,但是已经长大了。我吃着莲子羹,看到她的床,有一道闪电照亮了它。
后来我就不跟王宝混在一起了,那伙高年级的学生和我们一年级打了一架。我们不再怕他们,身体也练好了,该怎么打群架也知道了。那次群殴打得很惨,双方都有人受伤,开打之前,王宝就溜了,我们都想趁这个机会揍他,他跑得比兔子还快。一个月之后,他因为搞一个有夫之妇,被户主追杀到学校,学校忙不迭地把他开除了。那以后就在再也没见到他。
那次群殴在我生命中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打过这一架,我就知道自己不是以前的我了,不用站在街上被傻逼欺辱,不用围在傻逼身边听什么黄色故事。但是与此同时我又想,这个人曾经影响了我,曾经在我生命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很不是滋味。我以为那些重要的人都应该是亲爱的人,那是一种幸福,事实上,被憎恨的人,憎恨你的人,也有可能成为重要的角色,只是我们不愿意去承认这件事。承认这件事,就意味着整个人生全部失败,悲哀得就像自己前世是个做鸭的。
那年夏天,我在波顿商场的地下室再次遇到王宝,那无非是一次巧合,我起初都没能把他认出来。
他穿着一件短袖的衬衫,头发梳得溜光,由于光线很暗,一开始我没看清他,只是一道黑影生长在幽暗的地方。他晃着膀子从仓库里走出来,指着我说:“你们是哪儿的?这里不许抽烟!”
我懒得跟他啰嗦,就把烟扔在脚下,站起来对于小齐说:“我们走。”于小齐早已站起来,看着王宝不说话。
王宝说:“别走,跟我到办公室去交罚款。”
我不想在这种时候惹麻烦,一则身边没钱,二则心情不好,为了抽烟这种事被人训一顿,很煞风景。我走过去,发了一根烟在他手里,说:“算啦,师傅,抽根烟,帮帮忙。”王宝说:“牡丹烟你也好意思拿出来?”说着把烟接过去,叼在嘴里,等着我给他点火。
这是我才看清了他的脸,他比以前壮实了,不过我也不差。
我说:“王宝,是你啊。”
王宝仔细看了看我,说:“噢,你是化工技校的,忘记你叫什么名字了。”
我有点犹豫,最后还是给他点上烟,说:“你现在在这里混?”
王宝说:“我给波顿商场看仓库。”
他看见了我身后的于小齐,愣了一下,低头抽了口烟,与此同时我也从那块玻璃中看到了她,我看不见她的脸,只是她整个身影被灰尘所笼罩。在我们的头顶上,一盏日光灯忽然熄灭,又眨了几下,重新亮起。
王宝拍拍我的肩膀,用不高不低的声音说:“现在你在搞她?”
屈辱和狂怒一下子涌上我的脑袋,我让开肩膀,恶狠狠地说:“你什么意思?”
王宝说:“没什么意思,她蛮不错的。”我伸手从他嘴上把香烟拔下来,扔在地上。王宝退了一步,他的声调没变,足够让我和于小齐都听见:“我现在跟白锦龙混,你要动了我,明天就把你弄死。”白锦龙这个名字让我再次犹豫了一下,但我还是决定动手。我伸手去叉他脖子,忽然觉得自己的胳膊被于小齐拉住。
她说:“我们走吧。”
王宝说:“你这个傻逼。”
我说:“王宝,我要把你肠子打出来。”
王宝忽然喊起来:“来人啊!有人在仓库里抽烟,还打人!”然后对我笑笑,说:“怎么样?去联防队练练?这儿的联防队我全都认识。”
我试图挣脱于小齐,但她把我的胳膊扭得非常紧,我愤怒地回头看她,只见她脸色铁青。她大概用上了全身的力气,几乎把我的右手扭到了身后。在狂怒之下我大喊道:“放开我!放开我!操你妈,王宝!”我冲他踢出一脚,没踢到他,自己反而被于小齐拽得失去了平衡,一脚踢在墙角那块玻璃上,还好穿着球鞋,要是穿着拖鞋我就惨了。玻璃被我踢倒,砸在地上,蒙尘的镜子闪着奇异的光芒四散崩裂。
我甩开于小齐,和王宝厮打在一起,先是用耳光扇来扇去,后来挥拳如雨,也不知道是我打他多些,还是他打我多些。商场里冲下来很多人,把我倒拖开来,十七八只手扭住我的胳膊我的脖子我的腿,我好像是被一只章鱼抱住了。王宝撸撸头发,微笑着走到我面前,用食指掂了掂我的下巴,说:“小傻逼,吃醋了?”我张嘴咬他手指,没咬上,两排牙齿撞在一起,差点把我自己的嘴巴咬破了。他抬手扇了我一个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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