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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息县上过干校的,谁也忘不了息县的雨——灰蒙蒙的雨,笼罩人间;满地泥浆,连屋里的地也潮湿得想变浆,尽管泥路上经太阳晒干的车辙像刀刃一样坚硬,害得我们走得脚底起泡,一下雨就全化成烂泥,滑得站不住脚,走路拄着拐杖也难免滑倒。我们寄居各村老乡家,走到厨房吃饭,常有人滚成泥团子。厨房只是个席棚;旁边另有个席棚存放车辆和工具。我们端着饭碗尽量往两个席棚里挤。棚当中,地较干;站在边缘不仅泥泞,还有雨丝飕飕地往里扑。但不论站在席棚的中央或边缘,头顶上还点点滴滴漏下雨来。吃完饭,还得踩着烂泥,一滑一跌到井边去洗碗。回村路上如果打破了热水瓶,更是无法
弥补的祸事,因为当地买不到,也不能由北京邮寄。唉!息县的雨天,实在叫人鼓不起劲来。
一次,连着几天下雨。我们上午就在村里开会学习,饭后只核心或骨干人员开会,其余的人就放任自流了。许多人回到寄寓的老乡家,或写信,或缝补,或赶做冬衣。我住在副队长家里,虽然也是六面泥的小房子,却比别家讲究些,朝南的泥墙上还有个一尺宽、半尺高的窗洞。我们糊上一层薄纸,又挡风,又透亮。我的床位在没风的暗角落里,伸手不见五指,除了晚上睡觉,白天待不住。屋里只有窗下那一点微弱的光,我也不愿占用。况且雨里的全副武装——雨衣、雨裤、长统雨鞋,都沾满泥浆,脱换费事;还有一把水淋淋的雨伞也没处挂。我索性一手打着伞,一手拄着拐棍,走到雨里去。
我在苏州故居的时候最爱下雨天。后园的树木,雨里绿叶青翠欲滴,铺地的石子冲洗得光洁无尘;自己觉得身上清润,心上洁净。可是息县的雨,使人觉得自已确是黄土捏成的,好像连骨头都要化成一堆烂泥了。我踏着一片泥海,走出村子;看看表,才两点多,忽然动念何不去看看默存。我知道擅自外出是犯规,可是这时候不会吹号、列队、点名。我打算偷偷儿抄过厨房,直奔西去的大道。
连片的田里都有沟;平时是干的,积雨之后,成了大大小小的河渠。我走下一座小桥,桥下的路已淹在水里,和沟水汇成一股小河。但只差几步就跨上大道了。我不甘心后退,小心翼翼,试探着踩过靠岸的浅水;虽然有几脚陷得深些,居然平安上坡。我回头看看后无追兵,就直奔大道西去,只心上切记,回来不能再走这条路。
泥泞里无法快走,得步步着实。雨鞋愈走愈重;走一段路,得停下用拐杖把鞋上沾的烂泥拨掉。雨鞋虽是高统,一路上的烂泥粘得变成“胶力土”,争着为我脱靴;好几次我险地把雨鞋留在泥里。而且不知从哪里搓出来不少泥丸子,会落进高统的雨鞋里去。我走在路南边,就觉得路北边多几茎草,可免滑跌;走到路北边,又觉得还是南边草多。这是一条坦直的大道,可是将近砖窑,有二三丈路基塌陷。当初我们菜园挖井,阿香和我推车往菜地送饭的时候,到这里就得由阿香推车下坡又上坡。连天下雨,这里一片汪洋,成了个清可见底的大水塘。中间有两条堤岸;我举足踹上堤岸,立即深深陷下去;原来那是大车拱起的轮辙,浸了水是一条“酥堤”。我跋涉到此,虽然走的是平坦大道,也大不容易,不愿废然而返。水并不没过靴统,还差着一二寸。水底有些地方是沙,有些地方是草;沙地有软有硬,草地也有软有硬。我柱着拐杖一步一步试探着前行,想不到竟安然渡过了这个大水塘。
上坡走到砖窑,就该拐弯往北。有一条小河由北而南,流到砖窑坡下,稍一淳洄,就泛入窑西低洼的荒地里去。坡下那片地,平时河水蜿蜒而过,雨后水涨流急,给冲成一个小岛。我沿河北去,只见河面愈来愈广。默存的宿舍在河对岸,是几排灰色瓦房的最后一排。我到那里一看,河宽至少一丈。原来的一架四五尺宽的小桥,早已冲垮,歪歪斜斜浮在下游水面上。雨丝绵绵密密,把天和地都连成一片;可是面前这一道丈许的河,却隔断了道路。我在东岸望着西岸,默存住的房间更在这排十几间房间的最西头。我望着望着,不见一人;忽想到假如给人看见,我岂不成了笑话。没奈何,我只得踏着泥泞的路,再往回走;一面走,一面打算盘。河愈南去愈窄,水也愈急。可是如果到砖窑坡下跳上小岛,跳过河去,不就到了对岸吗?那边看去尽是乱石荒墩,并没有道路,可是他该是连着的,没有河流间隔。但河边泥滑,穿了雨靴不如穿布鞋灵便;小岛的泥土也不知是否坚固。我回到那里,伸过手杖去扎那个小岛,泥土很结实。我把手杖扎得深深地,攀着杖跳上小岛,又如法跳到对岸。一路坑坑坡坡,一脚泥、一脚水,历尽千难万阻,居然到了默存宿舍的门口。
我推门进去,默存吃了一惊。
“你怎么来了?”
我笑说:“来看看你。”
默存急得直骂我,催促我回去。我也不敢逗留,因为我看过表,一路上费的时候比平时多一倍不止。我又怕小岛愈冲愈小,我就过不得河了。灰蒙蒙的天,再昏暗下来,过那片水塘就难免陷入泥里去。
恰巧有人要过砖窑往西到“中心点”去办事。我告诉他说,桥已冲跨。他说不要紧,南去另有出路。我就跟他同走。默存穿上雨鞋,打着雨伞,送了我们一段路。那位同志过砖窑往西,我就往东。好在那一路都是刚刚走过的,只需耐心、小心,不妨大着胆子。我走到我们厨房,天已经昏黑。晚饭已过,可是席棚里还有灯火,还有人声。我做贼也似的悄悄掠过厨房,泥泞中用最快的步子回屋。
我再也记不起我那天的晚饭是怎么吃的;记不起是否自己保留了半个馒头,还是默存给我吃了什么东西;也记不起是否饿了肚子。我只自幸没有掉在河里,没有陷入泥里,没有滑跌,也没有被领导抓住;便是同屋的伙伴,也没有觉察我干了什么反常的事。
入冬,我们全连搬进自己盖的新屋,军宣队要让我们好好过个年,吃一餐丰盛的年夜饭,免得我们苦苦思家。
外文所原是文学所分出来的。我们连里有几个女同志的“老头儿”(默存就是我的“老头儿”——不管老不老,丈夫就叫“老头儿”)在他们连里,我们连里同意把几位“老头儿”请来同吃年夜饭。厨房里的烹调能手各显奇能,做了许多菜:熏鱼、酱鸡、红烧猪肉、咖喱牛肉等等应有尽有;还有凉拌的素菜,都很可口。默存欣然加入我们菜园一伙,围着一张长方大桌子吃了一餐盛馔。小趋在桌子底下也吃了个撑肠拄腹;我料想它尾巴都摇酸了。记得默存六十周岁那天,我也附带庆祝自己的六十虚岁,我们只开了一罐头红烧鸡。那天我虽放假,他却不放假。放假吃两餐,不放假吃三餐。我吃了早饭到他那里,中午还吃不下饭,却又等不及吃晚饭就得回连,所以只勉强啃了几口馒头。这番吃年夜饭,又有好菜,又有好酒;虽然我们俩不喝酒,也和旁人一起陶然忘忧。晚饭后我送他一程,一路走一路闲谈,直到拖拉机翻倒河里的桥边,默存说:“你回去吧。”他过桥北去,还有一半路。
那天是大雪之后,大道上雪已融化,烂泥半干,踩在脚下软软的,也不滑,也不硬。可是桥以北的小路上雪还没化。天色已经昏黑,我怕默存近视眼看不清路——他向来不会认路——干脆直把他送回宿舍。
雪地里,路径和田地连成片,很难分辨。我一路留心记住一处处的标志,例如哪个转角处有一簇几棵大树、几棵小树,树的枝叶是什么姿致;什么地方,路是斜斜地拐;什么地方的雪特别厚,那是田边的沟,面上是雪,踹下去是半融化的泥浆,归途应当回避等等。
默存屋里已经灯光雪亮。我因为时间不早,不敢停留,立即辞归。一位年轻人在旁说:天黑了,他送我回去吧。我想这是大年夜,他在暖融融的屋里,说说笑笑正热闹,叫他冲黑冒寒送我,是不情之请。所以我说不必,我认识路。默存给他这么一提,倒不放心了。我就吹牛说:“这条路,我哪天不走两遍!况且我带着个很亮的手电呢,不怕的。”其实我每天来回走的路,只是北岸的堤和南岸的东西大道。默存也不知道不到半小时之间,室外的天地已经变了颜色,那一路上已不复是我们同归时的光景了。而且回来朝着有灯光的房子走,容易找路;从亮处到黑地里去另是一回事。我坚持不要人送,他也不再勉强。他送我到灯光所及的地方,我就叫他回去。
我自恃惯走黑路,站定了先辨辨方向。有人说,女同志多半不辨方向。我记得哪本书上说:女人和母鸡,出门就迷失方向。这也许是侮辱了女人。但我确是个不辨方向的动物,往往“欲往城南望城北”。默存虽然不会认路,我却靠他辨认方向。这时我留意辨明方向:往西南,斜斜地穿出树林,走上林边大道;往西,到那一簇三五棵树的地方,再往南拐;过桥就直奔我走熟的大道回宿舍。
可是我一走出灯光所及的范围,便落入了一团昏黑里。天上没一点星光,地下只一片雪白;看不见树,也看不见路。打开手电,只照见远远近近的树干。我让眼睛在黑暗里习惯一下,再睁眼细看,只见一团昏黑,一片雪白。树林里那条蜿蜒小路,靠宿舍里的灯光指引,暮色苍茫中依稀还能辨认,这时完全看不见了。我几乎想退回去请人送送。可是再一转念:遍地是雪,多两只眼睛亦未必能找出路来;况且人家送了我回去,还得独自回来呢,不如我一人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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