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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和他的同时代作家比起来,起点不算高。在刘索拉写出她的《你别无选择》;徐星写出《无主题变奏》;莫言写出《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马原写出《冈底斯的诱惑》、《虚构》的时候,他在写什么呢?在写《空中小姐》。这是什么东西?通俗言情故事而已,无论是立意、结构和贯穿其中的情调,都是对西格尔那风靡20世纪70年代的流行小说《爱情故事》的模仿。王朔那时的趣味相当于今天一个刚失恋的十八岁女孩,自以为历尽风雨,有大款出钱让她做歌手,于是在自己的第一支单曲中哀怨地演唱那一段痛史。这痛史其实是一段感情游戏,一唱起来也知道这东西的无聊,于是拼命夸大感受,针尖大的窟窿透过一火车的眼泪,使这看上去多少像是一次心碎,赚回一些眼泪就觉得是个成功了。
后来被他当做资本,津津乐道说个不休,一遇批评便拿出来遮羞的所谓反英雄反文化颠覆主流话语记录大乱之后一代青年行状和心路历程云云,其实是当年刘索拉和徐星首创的写作风格和路数。王朔只是一个跟着哄的,或叫效颦者。我以为王朔在那时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者,他几乎没有什么独立的生活态度和观察角度,基本处在他人风格的影响之下,这在他第二部小说《浮出海面》中同样可以看得很清楚。这是雷马克《凯旋门》和《三伙伴》以及海明威《太阳照常升起》的中国版。另一个左右着他的趣味,甚至直接成为他抄袭对象的是一个叫礼平的中国作家。礼平写的《晚霞消失的时候》是20世纪80年代最好的情感小说,曾把王朔看得神魂颠倒,至少一顿饭没吃,一周夜不成寐。他的小说所达到的文字优美和情感撼人程度是王朔从来没在一篇小说中同时达到的。我不是说王朔在情节和语言上对礼平进行了抄袭,他抄袭的是美感,具体说是他笔下的女性人物。他在《浮出海面》中那个女孩子晶身上投注的是礼平在《晚霞消失的时候》中对那个叫南什么的女孩投注的同样目光和丝毫不变的感念。对那种清秀干净有书卷气的女孩子的迷恋从此成为王朔小说中的一个套路。他对女性的认识和欣赏再也没往前走一步,说穿了就是把女性一直当孩子看,这不是女性的幼稚而是他的幼稚和一厢情愿。若说他和礼平在对待女性的态度上有什么区别的话,礼平笔下的女性还刻意强调她们的冰雪聪明,而王朔钟情的对象除了单纯就是越来越像傻大姐。我觉得王朔对知识女性有一种恐惧,也许这和他在街上长大的经历有关,像他这路人很容易接受“只有难看的姑娘才读书”的流行偏见,我们都知道这不是事实,这若是真的,那大学里的男生也太可怜了。人总是要找一点优越感才可以继续活下去,什么都不具备的人最后就进行性别歧视。
“一半火焰”是王朔被阅读最多的小说,作为小说实在没什么可说的,那就是一个耸人听闻的小报社会新闻一类的故事,后半部分是十足的败笔。如果你不知道什么叫画蛇添足,看那个小说就知道了。我最不喜欢的是王朔在那里面流露的自我欣赏和自以为得计的小卖弄,好像谁一见他都要爱上他,只有他甩人家,人家对他都是苦苦追求,乃至痛不欲生。哪有这回事情?不要自己写小说,就把自己搞成万人迷,过什么瘾呢?最恶心的还要人家为你殉情,完后你很悲壮,这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白日梦和自我吹嘘,讨厌!为什么王朔往往给人俗的感觉,他那粗语村言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他在小说中,那些看似花里胡哨的都市情景下流露出的极其陈腐极其庸俗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是一写当代生活、饭店、时装、酒吧、放任的男女关系和讥讽一切就天然变得现代、激进和时尚,或者再恶心一点说:前卫。王朔的很多观念,特别是对两性关系的认识,其实既不现代又不西方,纯粹是中国人骨子里的下流。什么是动物性,就是争做一群母羊中的公羊,并以此沾沾自喜,这是用什么性解放玩颓废也提升不了的。
王朔的下流使得他的言情小说不那么纯粹,说这因此具有了社会性或说揭露性真是误会。当他不那么下流时,又显得可笑,这在《永失我爱》这类小说(有的小说我实在是懒得再提名字)中最为明显。他对高尚的情感实在是陌生,只得使用最滥的通俗剧手法,让其中一人得不治之症,大家哭一场拉倒。他还说人家琼瑶呢,我看他在这点上还不如琼瑶。既不纯情又不坚信,这是王朔的困境,这等于让一个没吸过毒的人去想象戒毒,写得不成样子也是情理之中,令我敬佩的只是这个人的胆儿大。
《过把瘾就死》本来可以写成很好的情感小说,这时就看出王朔把握结构能力的严重不足,像理发那样推着写,最后仍然是一堆素材,面里和了水,也揉了半天,就是蒸不熟,始终没发出应有的香味儿,止步于一场家庭风波。
王朔的问题在于他只是个经验主义者,像狗的眼睛一样看到多少就以为是全部了,基本上没有想象力,或者说想象力能达到的长度不超过身体,也就能由胳膊想到胸脯,再想到性交已经是意外之喜,很为自己的智力自豪了。当一个作家光眼睛大是不行的,也不是说要像一个笨蛋,干什么之前先把观点立场想好了拿尺子量着步子走,那应该是一种天赋,在讲故事的同时完成抽象过程,最终探及到事物的本质,将一件孤立的偶发的事件和人们不可逃脱的命运联系起来,这才可能有大发现。这是好作家和坏作家的区别。非常遗憾,王朔在他那些言情小说中只能指给我们看那是一条鱼,因为脱水而死,但没能告诉我们鱼总是要死的,一直在水里也终有一死——事后想到,愣给说出来不叫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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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王朔把自己看成谁,我一直认为他应该待的地方是当一个正经的通俗小说作家如果他坚持要写的话。在他的创作过程中,只有一次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就是写那本侦探小说《单立人探案集》。十分可惜的是这次他又碰到了困扰他的老问题:想法和能力的差别——想到了却做不到。逻辑思维能力也不是谁想有就能有的。他,老王,如果说有,也只有一点点,够冲一次马桶的,却完全不足以应付哪怕是最简单的一件刑事案件的破案。这本书里涉及的角色大概是我看过的一帮最愚蠢的罪犯和警察。王朔在某种程度上不但侮辱了我们的专政机关也贬低了我国的犯罪水平,进而言之,降低了我国人民的平均智力水平。侦探小说的有趣之处既不是展示暴力也不在乎歌颂警官和什么震慑犯罪,而是大家一起做一个智力游戏,猜一猜谁是坏人,他是怎么被发现的。给读者下一个套是不够的,要保持作品的紧张和读者始终不衰的兴趣,就要设下连环套,几乎每一步都要反向思维,穷尽所有可能之后找出最不可能又是最合情理的那个“真相”,就是成语说的“匪夷所思”。作者的智力若是等同于读者乃至低于读者,这个游戏就没法玩了,正如俗话所说,你一撅尾巴,别人就知道你拉什么屎,那你还神神鬼鬼拉个什么劲?
不要以为通俗小说就很好写,那差不多首先要求你成为这一行中的专家,像王朔这种半瓶子醋,既无专业能力又无敬业态度,凭小聪明混的写手也就是在中国,各行各业都是一个业余水平,才有可能才敢什么都插一脚,失败,搞什么也都是个业余水平,贻笑大方也是在所难免。
侦探小说的写作失败对王朔而言是悲剧性的,这几乎彻底堵死了他成为一个合乎自己智力水平的、正派的、规规矩矩作家的最后机会。后来他那样折腾,拼命借助小说之外的因素哄抬自己,若他肯接受一次心理医生的催眠,一定可以追溯到这一发生在1986年的心灵创伤。我国的文学创作一向不分层次,通俗小说御用文学和纯文学混为一谈,如同卖茄子的卖电脑的卖珍珠翡翠的都搁一个柜台,这帮顾客都往一块挤,挤着挤着也忘了自己兜里的钱够买什么的,指着大家伙,贵的,乱纷纷喊:给我们拿给我们拿。给你拿你接得住吗?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的悲剧不都发生在忘了自己姓什么之后吗?
“有志者事竟成”也是一句坑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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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浪得虚名主要是靠他那批以调侃语言为主的《顽主》系列。这批小说有功,功也不在他。语言不是数学公式,发明权不在个人而在已经在使用这种语言的人群,这是不可以颠倒的。说哪个作家发明了一种语言那是胡扯,你不能说莎士比亚发明了现代英语,但丁发明了意大利语,他充其量是一个整理者,第一个最出名的使用者,或者反过来说,他是借此而扬名的。当代北京话,城市流行语,这种种所谓以“调侃”冠之的语言风格和态度,是全北京公共汽车售票员、街头瞎混的小痞子、打麻将打扑克的赌棍、饭馆里喝酒聊天的侃爷们集体创造的。王朔仅仅是因为身在其中,听到了,记住了,学会了,并因为没有书面语表达能力,不得已用在自己的小说中,本来是讨巧,不留神倒让他成了事儿。
“玩的就是心跳”是他们一起玩扑克的北京作家苏雷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被他偷了;“过把瘾就死”是东方歌舞团后台流行的一句玩笑语,被他看演出听去了;“千万别把我当人”是当时市公安局宣传科的付绪文一跟人开玩笑开急了就说的;“早死早超生”是梁左打麻将时劝人快出牌时的用语。四川的一个作家乔瑜也曾给了他大量的语言辅导,在《玩的就是心跳》那本小说中很多恶毒的议论便是直接来自他们一起去海南途中乔瑜酒后的漫谈。一个作家,生活在人群中,如同一条蛔虫生活在人的大肠中,不是说你不可以吸收他人的营养把别人的话作为自己的语言,但要知道感恩,王朔要再说那些北京话是他的独创,我第一个抽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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