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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被小屋外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吵醒。天还没有大亮,卧室里冷气袭人。我把薄薄的被单裹在身上,虽然暖和些,却无法阻挡外面的噪声。最后我终于忍无可忍,一骨碌爬起来走到窗前。只见斯科特·比恩在门外那条土路上来来回回,边走边拿一把小铁铲敲一口破汤锅。
旁边的蒂莉翻了个身。“吵死了!”她迷迷糊糊地嘟囔了一句,随即用枕头捂住脑袋。她的床头已经挂了不少和塑像有关的照片和明信片,包括我昨天送给她的。不过我觉得最有意思的还是清洁工给林肯雕像洗耳朵那张。
离开家时,我们能带的东西十分有限。尽管如此,我们每人仍有一个手提箱和一个中等大小的行李箱可以装满。自然,衣服占去了大部分空间。好在我从YouTube上看了一个关于如何打包才能节约空间的视频,比如把T恤卷成卷儿,把内衣裤塞进鞋子等,所以我的箱子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
我原想带上我的iPad,但爸妈说不准带电子产品,所以我就把它送给了我的朋友加比,因为她正好没有。我带了许多小东西,像小饰品、指甲油和唇膏之类,还有我常用的那个好看的花形枕头。至于我心爱的两个布娃娃,我决定还是不带了,因为我已经过了玩布娃娃的年龄(尽管一想到这里,我还会禁不住难受一阵)。我原本只打算带两个动物公仔,不过后来带了四个,因为这已经是我能接受的最大让步了。
我带了一两本书,至于棋盘游戏之类的东西我则央求妈妈装进公用的箱子里,那样我就用不着挤占自己的空间了。此外我还带了三个日记本:一本是我从小就开始写的(好像是二三年级的时候);一本带密码锁的是我现在用的;另一本空白的则留着备用。
总而言之,我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了。至于其他东西——数不清的美术装备、生日礼物、快乐儿童餐奖品——要么扔了要么捐了。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东西是我根本不在乎的。爸爸妈妈经常说“大整理”之后感觉如何如何轻松,可我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回想那段经历,因为想起放弃了那么多东西,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
我从床头拿起花形枕头抱在胸口。斯科特还在没完没了地敲着。透过窗户,我看到爸爸穿着平角裤和T恤踉踉跄跄地跑出去。他看起来同样不胜其烦。
“够了够了!”爸爸扯着嗓子喊,“我们知道了,我们知道了!”
斯科特咧嘴一笑,但手里却没停下,“我只是希望大家别睡过头。”
“我们有闹钟。”爸爸吼道,“难道闹钟对孩子们也有害吗?”
“还真被你说对了。”斯科特连敲打的频率都没有改变,“闹钟容易使人过度依赖外部力量,而弱化我们的本能。”
我看不见爸爸的脸,但不管他是什么表情,总之斯科特被逗乐了。“我开玩笑呢。”他喜滋滋地说,“这样才有意思啊。说正事儿,二十分钟后到餐厅集合。”
说完他转身走了,依旧把破汤锅敲得惊天动地。经过我们这排小屋中间的那一栋,也就是和我们隔着一栋的那家时,小屋的门开了。一个身穿粉色毛巾布浴袍的女人走到门廊下。她一头乌黑鬈发,光着双脚,前倾着身子和斯科特说话。我连忙从窗口前退开,坐在蒂莉的床沿上。
“蒂莉。”我晃着她的胳膊小声叫道。我心里有些发慌,好不容易才刚刚开始适应这里,现在已经出现了新的变化。“有其他人在呢,别家的。”
“真的?”她一下子清醒过来,坐起身问,“哪一家?”
“我不知道。”我说,“我只看到一个穿浴袍的女人。”
我们听到小屋的前门打开又关上,随即便传来爸爸的喊声:“嘿,伙计们,该起床啦。”
“又来了一家。”蒂莉大声回应,“艾莉丝在窗口看到一个女人。”
“吃早餐的时候,我们肯定会见面的。”走廊上的妈妈把脑袋伸进我们的卧室说,“给你们五分钟洗个澡,然后穿好衣服。快点。”
“我不洗。”蒂莉淡淡地说,就像她并非有意违抗妈妈,而只是纠正一下她们之间的误会。
“必须得洗。”妈妈以同样的口气回答。仿佛这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犯不着为此吵上一架。
“为什么?”蒂莉不服气地问,“昨天上午我们不是游过泳了吗?在酒店泳池,你不记得了?”
妈妈瞥了她一眼,平静甚至饶有兴味,却仍然透着不可违抗的意思。她最近似乎特别中意这套表情,“你在酒店泳池里用香皂和洗发水了吗?”
蒂莉的笑容转瞬即逝,我能看出来,她正沿着自己的思路越走越远。“用了呀。”她说,“难道你忘了?整个泳池里都是泡泡,酒店的人都快被我们气疯了,他们说我们得掏900块钱好让他们清理泳池,而且从今往后,我们都不能再住他们的酒店了。”她大笑两声又接着说,“哈哈。我在用讽刺的口吻和你说话,免得你不知道。”
“我知道。”妈妈只是淡淡一笑,“洗澡去。”
意想不到的是,蒂莉居然屈服了。“我不用香体剂。”她在走廊里大喊。
“随你。”妈妈说。她闭了一会儿眼睛,无奈地摇摇头。只是我不知道她在对我还是对我们姐妹两个摇头,抑或是对她自己。
终于穿戴整齐——这着实耽搁了一会儿时间,因为让蒂莉洗澡难,让她从淋浴间出来更难。妈妈推着我们出了门,走向通往餐厅的路。我很清楚,我们不可能在半路上碰到新来的那一家,因为十分钟前我就听到他们出门的声音了。可转念一想,我又不由得紧张,因为这意味着我们一家落于人后了。我知道这并非什么比赛,可感觉上却难以说服自己,而且关键是目前我并不知道哪个家庭处在领先位置:是我们?因为我们最先到达这里;或是新来的那一家?因为他们准时赶到了餐厅。我想到其他还没有抵达的家庭。他们是些什么样的人呢?不管怎样,他们的孩子暂时还不知道自己的卧室是什么模样,还不知道斯科特多早就把我们叫起来,也不知道在通往餐厅的路上眺望湖水是怎样的光景。至少我们领先于他们,虽然我们也是昨天才到,但心理上已经把自己看成了“老人”。可一想到此刻他们说不定正在车上惬意地听着CD,或在麦当劳里愉快地吃着早餐,一家人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我就禁不住一阵心酸,不得不集中精神用嘴呼吸,才能忍住不哭出来。
爸爸为我们拉开弹簧纱门,走进餐厅后,我发现餐桌前并没有人,但能听到厨房里的说话声和金属器皿的碰撞声。我放缓脚步,紧贴着妈妈。蒂莉却兴奋莫名地跑过去,仿佛故意要给自己制造一个华丽的出场。她噌的一下子跳到厨房门口,猛地推开门,嘴里喊道:“嘿,新来的!”随后她双手扶着门框站住,脑袋在左右两扇门板上各轻轻碰了一下,方才继续说道,“你们是哪一家?”
我跟在后面,小心向厨房里窥探。只见斯科特正在大火炉上煎培根,我在窗口看见的那个女人如今已经换了衣服,正在一个碗里搅拌着什么。一个看起来像位父亲的男人正把一堆玻璃杯摆在一大罐果汁旁边。另外还有三个小孩——其中一个女孩儿看着比我大一点,一个男孩儿与我年纪相当,另外一个小女孩儿我估计顶多5岁——他们正忙着收拢碟子和餐具,或者至少看起来是在干这件事,只不过蒂莉的突然出现打断了他们。
我不知道他们会怎样看蒂莉,毕竟我们置身于一个比较特殊的环境。到这儿来的家庭中,通常至少有一个像蒂莉这样的孩子。或者不像蒂莉,但也不像其他任何人。总而言之,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早上好。”斯科特兴高采烈地招呼说。他拿起一把夹子,开始把平底锅里的培根夹出来,一根根排在纸巾上。“我马上就好。然后咱们再……”他说了句半截话。我们站在原地,看着他关掉火炉,在围裙上擦了擦手。
“先给你们介绍一下。”他说,“这是哈蒙德一家。这是乔希、亚历珊德拉、蒂莉和艾莉丝。”他按年龄顺序一一指了指我们,“这是高夫一家,爸爸里克,妈妈黛安,三个孩子分别是坎迪、赖安和夏洛特。”
大人们走上前去握手寒暄。我站在妈妈一旁,在她之后也礼貌性地做了自我介绍。可其他孩子们全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眼睛死死盯着对方。赖安长得不太招人喜欢,尤其他那山寨版的莫西干发型,看起来要多蠢有多蠢。不过叫坎迪的那个女孩儿看上去似乎好相处些。她个子很高,神情中透出一股男孩子的顽皮劲儿。头发不长不短,刚好到脸颊,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我喜欢她的T恤,上面印着一幅画:一块饼干从跳板上一跃而起,直扑下面装满牛奶的杯子。真有意思。
“原来是高夫。”蒂莉说。我猜她大概在说对方一家的姓氏,“我只听妈妈说起过,我还以为你们姓戈夫,或者高尔夫呢。”
“要是你真以为会有人姓高尔夫,那你肯定傻瓜到家了。”男孩儿说。
“赖安。”他的妈妈用警告的语气说。
“你们不觉得这很有意思吗?”斯科特打断了这位妈妈,“一个简简单单的姓氏只是过了一下嘴,却有可能出现几种不同的版本。记得10岁的时候,我和一群大人说话,误把安全带说成了安全套,结果引得他们一阵哄笑。当时我窘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但妈妈却安慰我说,那只能证明我的词汇量更大,懂得更多。”
这真是一个无聊的故事,而且他比平时更多了一分说教的味道。我敢说蒂莉和赖安谁都没有把他的话听进耳朵。
“高尔夫。”蒂莉说,“你好,赖安·高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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