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查尔斯·斯特罗斯
查尔斯·斯特罗斯出生在利兹,成年后大部分时间生活在苏格兰的爱丁堡。这是一个现代科幻作家云集的城市——伊恩·M.班克斯、肯·麦克劳德、汉努·拉亚涅米都来自这里。他们的作品针对人类和技术圈面临的挑战,提出了众多犀利的原创观点。斯特罗斯早在1985年就发表了第一篇小说作品,这使得他明显有别于本书中登场的21世纪科幻作家群。2001年发表在《阿西莫夫科幻杂志》上的《龙虾》终于为他赢得了声誉,这个短篇之后成了他2005年长篇小说《渐速音》的开篇。科幻百科全书如此评价:“在科幻小说中描绘奇点对人类生活冲击的最有力尝试。”当时斯特罗斯已经是一个极具影响力的博客作者,这个写作习惯延续至今。近十年间,他成了现代科幻小说领域的核心人物之一,两次获得雨果奖的短篇小说奖,是整整一代饱受黑客文化熏陶的年轻人最喜欢的科幻作家之一。
2003年的《无赖殖场》将故事背景设置在近未来,在其他科技和经济革命偃旗息鼓之后,生化科技推动之下的社会革命仍在继续。这篇作品充分展现了斯特罗斯的才华:奇诡辛辣的叙事声音、层出不穷的科技创意、对刚刚浮出水面的社会发展新趋势的敏锐直觉。自不必说,作品还遵从了科幻的一项伟大传统:将文字隐喻变成现实,赋予“集体农场”这个概念以全新的含义。
这是三月一个晴朗、清冷的早晨,一抹薄薄的轻云扫过东南方向的天空,飘向初升的太阳。乔坐在驾驶座上,身体微微打颤,他转动了发动手柄。这是一辆陈旧的前卸式拖拉机,他常开着它清理牲口棚。和驾驶它的主人一样,这辆古老的梅西·弗格森农用机也有过焕然一新的好光景,但它经历的坎坷更多,不只从乔一个人手里领受过折腾。柴油发动机咔哒直响,吐出一连串蓝色浓烟,像犯了胃病一样叫唤个不停。乔的脑子和头顶的天空一样空白,他把拖拉机推上档,抬起前铲斗,开始转向牲口棚敞开的门——正好看到一个巡游殖场从大路上晃荡了过来。
“浑蛋。”乔骂了一声。拖拉机的发动机发出一阵不祥的震颤声,熄火了。他瞪大眼睛,又看了一眼,从拖拉机上爬了下来,向农场大屋的厨房门口蹒跚走去。“玛蒂!”他大喊,忘了别在运动衫下摆上的那个对讲机。“玛蒂!来了一个殖场!”
“乔?是你吗?你在哪儿?”她的声音从屋子深处传来,很模糊。
“你在哪儿?”他吼了回去。
“我在卫生间。”
“浑蛋,”他又骂了一声,“难不成这个殖场,就是我们上个月碰到的那个……”
马桶哗哗的冲水声打断了他的忧虑。紧接着,楼梯上传来咚咚咚的脚步声,玛蒂冲进了厨房。“它在哪儿?”她问。
“在外头,沿着车道走四分之一英里。”
“好的,”玛蒂头发蓬乱,眼中冒着怒火——殖场居然敢打断她的晨间排毒。她抓起一件厚厚的绿外套,披在衬衫外面。“橱柜打开了吗?”
“我在想,你可能想和它先谈谈。”
“没错,我正要和它谈谈,要是它以前在埃德加池塘边的小树林里也蹲伏过,我正有事儿要好好和它谈谈呢。”
面对玛蒂的盛怒,乔摇了摇头,去后屋开橱柜的锁。
“你拿上猎枪,让它离我们的地盘远点,”她冲着他的背影大喊,“我一会儿就出来。”
乔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拿起一把十二毫米口径的霰弹猎枪和一个预装好的弹匣。枪的电量指示灯闪烁个不停,但它看上去应该充满了电。他把枪挂在肩上,仔细锁上橱柜,返回院子,打算去吓走那个不速之客。
殖场蹲在“阿米塔奇尽头”农庄外的路中间,嗡嗡作响,还自顾自地发出咔嗒声。乔站在木门后,肩上挎着枪,警惕地盯着它。这个殖场中等个头,可能包含有六个人的器官——一个可怕的聚合体。它已深深陷入了殖场神游状态,不再能和聚合体之外的人清晰交谈。在它漆黑的、皮革般的皮肤下,乔能看出内部结构的些许端倪,黏糊糊的细胞宏聚合组织不安地扭动。它虽然尚未成熟,但个头已经有一辆古董重型坦克那么大了。它简直就是一头雷龙,把路口堵了个严严实实。它闻起来一股酵母和汽油的味儿。
乔心神不宁,感觉它正盯着自己看。“真他妈糟糕,我可没有时间搞这个。”他嘟哝了一句。乱糟糟聚集在北边围场的那一小群克隆蜘蛛牛正等着入住,可牲口棚里的牛粪仍然有齐膝深。他哆哆嗦嗦地在这儿待着,等玛蒂来把事情解决掉,而拖拉机的驾驶座还没捂暖和。牛群不大,可正好把他的田地和劳力全占满了。棚里的大型生化装配机组装起哺乳牲口来,那速度可真够快,而他根本来不及把牲口喂大,然后诚实地贴上“人工喂养非营养槽培育”的标签卖掉。
“你到底要干什么?”他冲那个嗡嗡轻响的殖场嚷道。
“脑子,献给圣婴耶稣的新鲜脑子。”殖场用柔和的女低音吟唱道,把乔吓得毛骨悚然。“买下我的脑子!”半打花椰菜般的东西从殖场的背上猥琐地冒了出来,又羞怯地缩了回去。
“这儿不需要什么脑子,”乔固执地说,他紧紧抓着枪柄,手指都泛白了,“也不需要你这种东西在这儿瞎转悠。快滚。”
“我是很棒的九条腿的半自动机器!”殖场吟唱道,“我正在赶去木星的路上,为了爱执行一项任务!你为什么不买下我的脑子呢?”三只长在眼柄上的好奇的眼睛从它前端的斜面上杵了出来。
“啊……”玛蒂的到来,省却了乔变着法儿多说几次“滚开”。二十年前在美索不达米亚执行一次短期维和任务之后,她把那身老战斗服顺回了家。她保持住了身材,好让自己能挤进战斗服。她走过来时,战斗服左膝发出不祥的吱嘎声。尽管不常动用,但它仍然运作良好,能胜任其主要任务——吓退入侵者。
银河帝国4:基地前奏 银河帝国5:迈向基地 决战奇点 上帝之手 终极爆炸 银河帝国7:基地与地球 超能脑波 极限杀戮 极地恶灵 银河帝国6:基地边缘 人在东瀛 6号泵 拉格朗日墓场 控虫师之夜莺星云 人机战争 替天行道 海豚人 超级优化 发条女孩 养蜂人
本文一生一世一双人,男女主身心干净,宠文女强男强腹黑一朝穿越,灵魂易主,再次醒来,她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她。说她蠢笨如猪?说她毫无才华?说她容貌丑陋?靠,通通都是放屁的好吗?既然她大难不死穿越而来,那就必须要活的精彩。偶尔装装小白兔,闲了整治白莲花。管你是绿茶婊,红茶婊,奶茶婊,还是心机婊只要惹了老娘,通通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一道圣旨,一纸诏书。她被赐婚给身患重病,双目失明,患有隐疾的他。她没有反对,欣然接受。于是—某个月高风清的夜晚。他挑起她的下巴,凤目微眯,明知本王身患重病,这门亲事为何不反对?她无辜的眨眨眼睛,笑的狡黠,皇上赐婚,小女子怎敢抗旨?他冷笑一声,咬牙道说实话。她依旧笑得无邪,因为王爷你患有隐疾啊。听罢,他骤然俯身,双唇距离她的不过三厘米的位置,勾唇看她。望着那双犹如黑曜石般的璀璨双眸,她突然心跳加快,双面绯红。半响,他在她耳边轻笑两声,肆虐又诡异,让她升起一股不详的预感。风和日丽,秋高气爽的某一天。某男端着茶盏,似笑非笑。听说,夫人你将永丽公主给打了?某女挑眉,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她一心想要嫁进宸王府,跟本妃抢夫君,抢地盘,抢财产,难道不该打?该打,可若是她凝眉,打断他的话。夫君莫不是心疼永丽公主那个美人了?他起身,牵起她的双手,那个丑八怪,打便打了。为夫只是担心你伤到了手而已。一旁的丫鬟侍卫听到此话,白眼翻了又翻。王爷你真是够了,能不能照顾一下单身狗的感受?传闻,一向冷酷孤傲的宸王成亲之后,宠妻无度,爱妻如命,引得众人议论纷纷。虽然宸王患有隐疾,可对宸王妃那是极好的,且长得那么俊美如谪仙。所以啊,宁愿去惹宸王,也千万别去招惹宸王妃。就是。我听说前两日宸王妃还将南诏国的永丽公主给打了。哎惹了宸王妃,比惹了宸王还可怕啊。没办法,谁叫人家宸王宠着她呢。荐二萱完结文丑颜倾城之王妃不好惹文文链接...
忙碌与悠闲,贫困与富裕,你的选择是什么?...
渡劫期修真大能遭昔日好友陷害,兵解重生,附身于一个死去的倒霉蛋身上,人间再来,重活一世。这一世逍遥无敌,再登仙路。有朝一日腾飞时,灭尽昔日负我狗。这一世命犯桃花,红颜祸水,一个个接踵而至,眼花缭乱。看着远处俯首的诸教万派,萦绕身旁的莺莺燕燕,林修不由地摸了摸鼻子,其实我只是单纯想做个简单好人。...
莫名其妙穿越到一个嗜赌成性,好吃懒做的农妇身上,杜鹃含泪。家徒四壁,食不果腹,这日子过得也忒惨了吧?幸好有附赠空间一枚。我说,那谁,咱外出教书捞外快能不拐带女学生吗?看,人家未婚夫都追上门啦!伪金手指技能无中生有,既然如此,那便再来个五谷丰登吧。...
...
一次奇遇,造就了一位惊才绝艳的星辰之子。一段仇恨,将他卷入了一场持续万年的仙魔纷争。一缕情缘,占据了他此生所有的牵绊。一腔热血,让他在广阔的天地里,所向披靡。 平凡的山村少年,因为一次奇遇而进入了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修炼界。凭借惊才绝艳的天赋和坚韧不拔的意志,他一路上披荆斩棘,终于成为人间至强者。在成为强者的道路上,一个惊天的迷局渐渐的浮出了水面。是成为受人摆布的一颗棋子,还是冲破命运的牢笼,成就无上的自我,这一切,都等待着你去探寻。 PS本书布局宏大,前期铺垫略多了一些,希望大家能够多看一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