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长思复又重新将眼睛闭上。
等眼睛稍微适应了光线,沈长思这才睁开眼。
他转过头,意料之中,边上的床榻已然是空的。
他虽不知现在是何时辰,观外头大亮的天色便知晓,定然是不早的了。阿元自当早就上班去了。
边上的枕头,有一处不太明显的凹痕,是昨晚被主人躺过的痕迹。
沈长思的鼻尖,凑到枕上嗅了嗅,上头有一股淡淡的像是豆蔻跟红浆果的香气。旁的气味,他颇为陌生,想是这个朝代才有的,他分辨不出来。
待闻见花香当中一丝丝薄荷的气息,沈长思耳根蓦地彤红。
昨日,为了让他舒服一些,阿元便将他放在了他的枕头上。
他自己都忘了,此时随着这一丝丝钻入鼻尖的薄荷,昨夜的荒唐同孟浪便都记了起来。
方才还将鼻尖凑得极近的他,此时面无表情地转过了脑袋,重新枕回了他自己的枕头上。
只是他的头枕上,虽无薄荷的丝丝清凉,却也无豆蔻同红浆果的香气。
沈长思在枕上躺了躺,肚子饥肠辘辘地叫了起来。
沈长思一只手撑在床上,缓缓坐起身。
饶是早已有心理准备,那瞬间身子宛若被锯成两段的疼痛感,仍是令长思疼得拧了拧眉。
不过这种疼尚在他的忍受范围之内。
再疼,不会比当日阿元为金凉敌军的箭矢所射中胸口,刺穿甲胄同血肉,却还要带伤日夜兼程地护送他回都城宁安要来得疼,也不会比阿元中鸠毒,毒性漫至五脏六腑要来得疼。
何况,昨日若不是他先主动,阿元分明也是愿意为他雌伏的。
纵然什么都不记得,他的阿元亦什么都肯为他去做。
只是,他怎么舍得?
阿元已为了他,将前程同性命都一并舍了,他又怎么舍得他再遭任何的罪。
…
沈长思去了趟洗手间。
这次去洗手间的时间,比他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长。
沈长思一只手扶着腰身,慢腾腾地从洗手间出来。
果是声色伤身。
沈长思走至床边,拿起手机,看了看上面的时间,13点07分。
他竟然睡了一个上午,又险些将午时的时间一并睡过了。
床头柜边,有他昨晚便提前备了的消炎药,以及外敷的药膏。
这些东西,都是他按照周还发给他的那份长图备的。
效果不知如何……
昨晚上的效果应是不错,至少除了初时的那一段时间,后头他是尝到了欢愉的滋味的。
沈长思勾了勾唇,至于阿元是否亦是如此,得等阿元回来,他再问询问询。
沈长思拿起拿起消炎药,这才发现,在消炎药的下方压着一张便利贴,上头是他所熟悉的端隽字迹——
“醒后给我发条信息。早餐在微博炉里。吃完早餐后再吃。餐椅上放了软垫,之后,再吃消炎药。一次两颗,一日两次。外敷的药等我回来。”
便利贴上的字,较之平时要稍稍潦草一些,瞧得出来,是在较为匆忙的情况下写就。
(综金庸)宋青书的囧囧反抗之旅 当地球人穿到信息素世界 无尽地图 古墓密码 医道狂徒 琪月女皇 (完结玄幻小说) 攻了那个炮灰男配[快穿] 异界之长者行 夜小刀 我寄相思与明月 英雄狩猎计划·第二卷 欲之果 一朝穿成农家妇 我给自己当二叔 家有暴妃(大结局) 雅天乐与七大魔器 人皇降临 女皇神慧 刀剑攻略Ⅱ 首辅今天忏悔了吗/权臣今天忏悔了吗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