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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张四五知道在这些人心中都存在着一种坚定无比的信仰,正是这样他们最终寻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所有的信仰都是为了让你变得更加理解生活,理解自己。但是张四五有时候不知道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他很难真正的去相信一个什么东西。也许没有信仰也是一种信仰,就是你什么都不相信也是一种相信。张四五喜欢让自己陷在悖论里,他就相信自己什么都不相信。他想,如果真是这样,我也会孤身一人向着新疆进发,也是徒步。我要把我的每一个脚印都深深地刻在那里的戈壁滩上。假如能够出来,就是幸福;假如相反,那也是为了信仰而死的。每次想到死亡的时候,张四五总是一副很轻松的心态。谢天笑说,活着才是最好的反抗。但是他并不想去反抗什么,也不想去追求什么。唯一他想追求的姚菲菲,现在已经追到了,他就觉得剩下的生活失去了目的性,完全没有了方向。

麦子的身高和张四五不相上下,体格却孔武有力。加上外表俊秀,平时又总是一副忧忧郁郁悲天悯人的神情。这样的相貌去勾引女孩子,麦子总是得心应手,偶尔也能钓住一两个风情万种的少妇。在麦子的面前,张四五完全没有外表上的优势。张四五的优势仅仅存在于和我走在一起的时候,而这仅存的一点优势也只是他的身高比我高出许多。这里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后天的,可不管是先天还是后天,在现在都是不能改变的事实。张四五的身高优势也只有永远地存在下去了。然而和麦子在一起,他却只能一个人默默地躲在酒吧阴暗的角落里,手中举着一杯劣质白酒,出神地望着麦子不停地在那些性感女郎中来回穿梭举杯共饮。这时候的张四五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姚菲菲,想起姚菲菲的时候他的嘴角就会流露出一股很轻易就让人察觉的微笑。他也希望能够和姚菲菲共同坐在这里,那一刻完全忘掉外面的世界,痛快地喝酒喝得酩汀大醉。但是姚菲菲一定会沉静而优雅地告诉他,世界只有一个,没有里外之分。

张四五杯中的酒洒了下来。他依旧微笑地看着那些透明的液体从透明的杯子里一点点滴落到牛仔裤上……酒吧里的镁光灯美丽却又刺激,但是他们喜欢这样的场所。张四五和麦子一起去过很多不同的酒吧,他现在还能记得那些个性又让人温暖的名字。比如北京的原始人,济南的甲壳虫,还有拉萨的玻璃。那些酒吧都是和摇滚、金属、还有爵士联系在一起的,偶尔也会有一些民谣。每当木吉他的声音响起来时,张四五就会想到自己的童年,想到绿油油的青山美丽的蝴蝶还有一群群安静的绵羊,想到他骑在绵羊的背上向着山下俯冲的情景。那些情景一去不复返了。

在这里我想引用一段话,这些话是杜拉斯说的。张四五喜欢看杜拉斯,麦子喜欢,有时候我也喜欢,很多很多的人都喜欢杜拉斯。但杜拉斯不是我们的偶像,我们的偶像是普鲁斯特,是王小波,是张国荣,是谢天笑。可是这些人,除了谢天笑以外,都死了。我们的偶像都死了,张四五就会觉得生命为什么那么残酷。同时张四五又有点欣慰,除了张国荣没有留下一个体面的尸体,他们没有像海明威一样把枪塞进嘴里,没有像川端康成一样把煤气塞进嘴里,没有像海子一样睡在了冰冷的铁轨上。张四五想自己也该留下一个体面点的尸体,但现在他还没有想好要把它留给谁。

杜拉斯是这样说的: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倍受摧残的面容。”

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张四五把同样的话讲给姚菲菲听。我不知道,我真的不敢去想象那样的情景。在我前一段时间遇到姚菲菲的时候,她还是留着短发,我最不喜欢的短发,带着厚厚的近视眼镜,我最不喜欢的眼镜。以前她是从来不带眼镜的。我问她为什么忽然就成了知识分子。她说张四五喜欢宋词,喜欢她小家碧玉的样子,她就拼命地去读去背,结果成这样了。我遇到张四五的时候他也带着近视眼镜,他从前也是不带眼镜的。我又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姚菲菲带了眼镜,他说其实我这是平镜,带上一点都不晕的。每当我看到他们两个,我有多么希望我们永远都不要长大,永远活在无忧无虑不必背负那么多责任的童年。我现在一直在听一首歌,一首李晓东的《关于理想的课堂作文》。我知道表面平静的张四五多么喜欢摇滚,但我敢打赌当他听到这首歌的时候肯定会和我一样,怀着同样的心情,想着同样的事情。

“年少的作文虽然不能成真,你我都愿意再笑着重温。我们所说的爱我们想的未来,可能是今天再相聚的缘。长的心情短的命,长长短短谁也说不清。遥遥的的梦想远远的人,遥遥远远我们的笑脸……”

有些事情过去就是过去了,永远都不可能再回头。这一点我很明白。张四五明白,姚菲菲明白,麦子也明白。所以我们都在尽可能的享受生活。很多人说这是一种罪过,是浪费是奢侈。但是谁不想去拼搏去奋斗呢,只是很多时候我们都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目标和方向,于是就一直在找,一直在找。在路上,在自己的心里,在朋友那里,找了那么久。可是它们就像是在和你捉迷藏一样,隐蔽地那么深。偶尔我们也会怀疑它们是否躲在地球的另一面呢。我的意思是反面或者下面,是和天堂对应的那个地方,那里那么远,也许我们永远都无法以一种正常的姿态到达。

张四五和麦子又上山了,依旧提着一瓶白酒,外加两只喷香的烧鸡。山不是上次的山,路上也没有那么清净。他们慢慢地走着,不时有人从他们的身旁穿过。有上山的,也有下山的,行色匆匆。天渐渐暗了下来,半山腰灯火通明,那是多少人向往的圆通寺。张四五和麦子坐在寺庙的门口,打开白酒,就着烧鸡惬意地吃了起来。他们知道寺庙里有很多的人,但是他们不想进去,也不想和他们聊天。他们就想静静地坐在那里,今晚不看星星,看那些摇曳的灯火,还有不停地进进出出的人。张四五觉得眼前这些人影就像一个个行动着的灵魂一样,有高大的,有矮小的,有胖的,也有瘦的。有时候想的多了,他也会觉得一直在路上行走着的不是自己的躯体,而是那无法捉摸不能把握的灵魂。现在的张四五不知道什么东西在生命中才是最重要的,可以前他知道。小的时候,他认为人活着最重要的是要有理想有抱负,后来他又认为爱情最重要。等到有了姚菲菲,他就开始迷茫了,觉得一切都是过眼云烟,稍纵即逝。麦子说他想回去,想找到那个老人,给他捎去一瓶白酒,听他讲完一生的坎坷。张四五也认为那应该是一个相当精彩的故事,但是他不能陪着麦子。他想立即回到北京,或者马上就给姚菲菲打电话,告诉她他是多么的需要她。张四五想,有些事情始终是要去尝试的,不开始就永远都不会有结果。

寺里的灯熄了,整个大地被安静笼罩着。张四五和麦子靠在一起,在冷风的吹拂中沉沉地睡了过去。

张四五的蹉跎时光

我承认写这篇小说的时候首先在题目上就卡住了。我在考虑是不是要另外加上一个定语“狗崽子”,这样一来题目就会变成“狗崽子张四五的蹉跎时光”。另一方面张四五并不会写“蹉跎”两字,准确的说是不屑于。他总是用铅笔很随意的就画出了“差它”来代表更深一层次的意思。当然这时假若让他从嘴里读出来也不会是“蹉跎”的发音,而是“X他”。我的顾虑也远不只这些。一般来说题目较长的都是一些哲学方面的东西,比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以及《中国哲学史教学资料选辑》。当然这里面也有例外,比如约翰·密尔的《论自由》。小说之中我就没见过这么长的题目,也许是我孤陋寡闻。我数过村上春树的《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是九个字,《国境以南,太阳以西》同样也是九个字节。我的小说是无论如何也比不过村上的,因此在题目上我就不敢比他多出哪怕是一个字了。这样我就只好把“狗崽子”从张四五的面前生生扯了下来。

我和张四五是一块长大的,所以我一直认为我比谁都了解他。是啊,我们一直都认为自己是多么了解别人,这也许是对的,可我们就是没办法去了解自己。我知道他很虚伪,虽然我比他更加虚伪。他长的很瘦很高,对比来讲就是比我瘦又比我高。这样的人不具有太大的观赏性,就像一根细长的竹竿。而我长的也很瘦,又比较矮。因此我这样的人也不具有观赏性,就像一根半路夭折了的竹竿。我们两个经常走在一起,我也经常见他遇到一个不怎么熟悉的朋友就会很热情的伸出细长的胳膊去握对方的手。当对方很不情愿的把手递给他时,他就会装出一副很高亢的声音说道:“你好,我是邦德,詹姆斯·邦德。”那时的我们都已经发育到青春期了,可我竟然还不知道詹姆斯·邦德是谁。他就又装出一副很高傲的样子,死活也不跟我讲。直到后来我终于知道了詹姆斯·邦德,可张四五这时已经把他忘记了。

我在一开始说张四五是个狗崽子,而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狗崽子。在当时狗崽子是一个完全的贬义词,可意思并非是一条母狗的崽子。它是和汉奸、反动联系在一块儿的。现在的人们基本上不说这个词了,人们总是在说兔崽子。当然这里的意思也并非就是说他是一只兔子的崽子。张四五的祖父是一个不太有钱的有钱人,搁在现在这肯定是一件好事,可在当时这又成了坏事。他们家请了一个小保姆,于是他的祖父便以欺压剥削祖国未来花朵的罪名被关了起来。那会儿实行的连坐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连坐,因此张四五的父亲就没有被关押。这样他的父亲就该被叫作狗崽子才对。可当时他的父亲已经不是一个崽子了,张四五都已经有两岁大了,狗崽子的称呼就被承袭到了他的身上。比我们大几岁的孩子一看到张四五的母亲抱着他上街就紧紧地跟在身后,不停地叫着“狗崽子,狗崽子”。一开始张四五看到这么多人跟在他的后面就吓得哇哇大哭,过了一会他又觉得这些人又蹦又跳挺有意思的,又裂开小嘴笑了起来。

过了两年这些人还是恶习不改,依旧跟在张四五的后面叫他狗崽子。不仅这样,他们还拿石子扔他,用吐沫吐他。因为我总是和他在一起,那些人就顺便的也拿石子扔我,用吐沫吐我,并且大声地叫我狗崽子。有些人就是这样,为了证明自己不傻便拼命地去说别人傻,为了证明自己不虚伪便拼命地去说别人虚伪,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狗崽子便拼命地去说别人就是狗崽子。当时我和张四五并不知道狗崽子代表什么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叫我们狗崽子。因此我们也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一个狗崽子。等到后来终于弄明白了,人们已经开始叫兔崽子了。

有一点需要讲明白的是,我从来都不是一个狗崽子。就像张四五一样,他也从来都不是一个狗崽子。可是他们叫习惯了。他们叫张四五狗崽子,顺便的他们也叫我狗崽子,这都是因为我总是和张四五走在一起的缘故。但我从没有为了这样的事情而去怪罪他。理由也很简单,我说他虚伪,却不会去在乎他的虚伪,人总是会有虚伪的时候,或许我比他更加虚伪也说不定。我总想从他的身上找出一点优点来,这件事情很难。我的意思不是说他没有优点,而是我看不到。是的,我离他太近了,所以我看不到他的优点。即便是他假装着高亢嘹亮的嗓音对一个半生不熟的朋友说“你好,请叫我邦德,詹姆斯·邦德”的时候,我也没发现他身上会有正义的一面。后来我了解了邦德,而他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那时候我们的青春发育得如火如荼了。张四五在下巴上留了一片很青很青的胡子,我也留了一片很青很青的胡子。他开始着迷于打游击。可是谁都知道,战争已经结束了,现在去打游击就等于是造反,是汉奸,是走资派,是反动分子。这一点张四五比我清楚,因此他的游击战都是在脑子里进行的。他读过毛主席的《论游击战》,觉着写的不错。但是他并不喜欢毛主席。现在我也敢说不喜欢毛主席了,他的下巴太秃太亮,一根胡子也没有。张四五喜欢阿根廷人格瓦拉,他留着满脸的络腮胡子,嘴里经常叼着一个烟斗。

“只要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记得他,格瓦拉就永远都不会死。”这是青春期的张四五对我说过最多的一句话。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机会听到这句话了。原因并不是他像忘记詹姆斯·邦德一样忘记了格瓦拉,而是因为我们遇到了姚菲菲。我想不管姚菲菲能否理解他的心情,他一定也是像和我在一起时那样时常把这句话挂在嘴上的。

关于姚菲菲还有许多需要补充的地方:我们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雪白雪白的环境里。当然,那时候刚下完一场大雪,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我和张四五在路上走着。这条路很宽很长,但是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除此之外就是无尽的白色。你一定能想象得出来,我和张四五并排走在一起,就像两根一长一短的竹竿,移动起来轻飘飘的,简直是踏雪无痕。后来姚菲菲从我们身后神出鬼没的赶了上来,身上带着一股浓重的气味,继续向前走去。这个场景有点像《黑铁时代》里的秃头和401,但是姚菲菲身上的味道不是荷花味的。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气味,就去问张四五。他说是女人味。我又问他女人是什么味。他就说女人味就是骚味。那会儿我们还不认识姚菲菲呢,假如认识了就算打死张四五他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姚菲菲走过去以后,我们只看到一头不长的齐耳短发,红色外套,牛仔裤,雪白的运动鞋。她的鞋太白了,在当时的环境里穿上就跟没穿一样。我们没有看到她的脸,于是就加快了脚步跟上去。跟了一段距离之后,姚菲菲好象发现了我们,就停在那里一动不动。我和张四五也不敢动,站在那里像两个傻子一样。姚菲菲站了一会儿,又开始向前走去。这样连续几次以后,姚菲菲终于顶不住了。她转过身朝我们走来,劈头就问:“你们两个小流氓老跟着我想干嘛啊?”那时候我和张四五都留着很青很青的胡子,年纪看起来应该不小才对。但是当时太紧张了,张四五考虑都不考虑就说:“我们两个小流氓不想干嘛啊。”姚菲菲一听扑哧一声就乐了,“那你们老是跟着我干嘛?”那会儿我一直在观察她的脸,没有捞上插话的机会。她的脸蛋不圆也不尖,眼睛不大也不小,鼻子不挺也不塌,嘴唇不薄也不厚。但是她的上嘴唇有点翘,看起来就像是一直在笑的样子,这一点最让我喜欢了。可惜后来她跟了张四五,这一点想起来又让我很是郁闷。

不过郁闷归郁闷,我却不会去嫉妒张四五。他虽然长的比我瘦,但起码又比我高出很多,姚菲菲选择他完全是正确的。人人都说嫉妒是一剂毒药,假如我真的嫉妒起他来的话,再把姚菲菲抢回来

网游之半日闲  我一个女高中生,打打杀杀怎么了  城市大脑穿越古代(基建)  蜜桃咬一口  盘龙之最强本尊  美国那些事儿  六零省城家庭娇宠独生女[年代]  笨蛋美人总是在翻车  大家族  疾风知劲草  柯学游戏NPC觉醒后  从伊豆到北京有多远  铁血骄阳  飞向自由的一粒沙  天王重生之迷:迈克尔.杰克逊密码  黑天鹅的世界  绑架爱情GL  你听我话  时空倒爷生活  异界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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