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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着原主洗衣服做饭,伺候一家老小,去年还把发原主的烈士子女证给拿走了,自然那钱和粮食也没了影子。李春娟还给原主说是她已经高中毕业了,大队上不再给她发钱和粮食了,她现在都是靠着大伯家养。
就连两个堂姐,也从刚开始搬过来的小心谨慎,变得颐指气使。大队上给原主发的搪瓷缸还有搪瓷脸盆,都被两个堂姐给拿去放在自己屋里。
王樱有点无奈,原主这个脾气啊,真是太软了。
你就是不干,这些人又能拿你怎么办呢?
住着你的房子,花着你的钱,吃着你的工分换来的粮食,还叫你给他们当佣人。
这种日子,怪不得原主会一个想不开就病没了。
这一病,就换了王樱这个冒牌货来。
但不管怎样,王樱都觉得值。
毕竟她原来待的地方太残酷了。
人类的科技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先一步到来的竟是末日天灾。
地震,海啸,火山喷发,日光缩短,黑夜延长……
一系列的天灾,把人类驱赶到了一个名为“末世”的世界。
不得不说,人类随着环境改变的速度也很快。
末世到来的第三年,就有人发现自己拥有了异能,有的人变得力大无穷,有的人可以看到十里外的景象,有的人能够听清周围百里的声音……
觉醒异能的人越来越多,王樱在某天醒来之后,就发现自己拥有了一汪灵泉。
她小心翼翼藏好了自己的秘密,经过漫长的观察期,她发现这个灵泉甚是鸡肋。
不管饱,不能延年益寿,不能促进觉醒异能。喝了之后只会越来越白,越来越美,五感更加敏锐,体质增强,可以达到末世之前的中上水平。但末世中,身体进化方向的异能者多了去了,别人的异能都格外突出,什么千米之外看到一只蚊子,一拳干碎一棵十米高的大树……王樱的那点增强跟人一比,着实是有点鸡肋了。
没奈何,王樱把灵泉藏好,认命当自己的医生,末世虽然有异能者,但跟庞大数量的普通人相比,到底还是少数。这些普通人抱成团,修了基地,生活虽然恶劣也算平稳。
慢慢的,随着异能者们崛起,丧尸也在某次黑雨中出现,生存环境就变得一言难尽了。
食物成了最珍贵的资源,绿色在全世界都成了稀奇的景观,人类在异能者和丧尸的夹缝里艰难生存。
就这样熬了几年,王樱终于在某次丧尸围城中丢了小命。
这很是让她松了口气,在末世这几年,真是太难了。
末世到来之前,她就是个狂热美食爱好者。没有家累的她,一个月工资能花一半在吃喝上,恩格尔系数高的离谱。虽然是个炸厨房选手,但天生一条好舌头,美食理论丰富到能去兼职当个美食编辑。
末世到来之后,她吃的都是什么?营养素,小药丸,各种虫子压出来的蛋白质……
要不是有口气吊着,她早就不想活了。
所以,当她一睁眼穿越到了这个平行时空的1969年,看到明亮的阳光,绿色的树木,还有院子里的鸡鸭,她几乎是要哭出来。
妈妈,我来到了天堂。
哪怕是跟一家子讨厌鬼住在一起,她也觉得这是天堂。
就算高粱面馍馍那种粗粝的口感,也让她着迷。要知道她已经好几年没有把这样传统意义上的食物放进嘴里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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