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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然后一点点的把自己的包皮割掉,整个过程不允许喊或者**一下。这就是割礼,男人经过这一步才算是正是成年。

汉尼拔还没有割过、、、、、、、、

汉尼拔骑着那匹被他洗了三遍废了半口井水才彻底洗赶紧的白马,向着村儿长的方向进发。

汉尼拔身高一米八二,皮肤因为长期放牧,被荒原的大风吹得很粗糙,面容不是很英俊仅是中上之姿,看起来很硬朗但是还略显稚气,下巴和嘴唇已经开始长出稀疏的胡渣。竟能平添不少阳刚之气,他的发型是游牧民族的传统发型,披肩的长发,一缕缕的编成一个个拇指粗细的小辫子,骑着马狂奔而来,竟也显得十分粗狂。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汉尼拔胯下的这匹白马太瘦了,皮包骨,而且年纪大了膀胱可能不好,每跑出去千米就要停下来撒一泡尿!

汉尼拔家距离村长家是最远的一户,他骑了整整两天才到村长家,也怪那匹老马。

汉尼拔远远地看到村长家的大帐篷外站满了百多个彪形大汉,他们的皮甲颜色样式不一,武器也是千奇百怪,战马更是什么颜色和品种尽有。

汉尼拔距离帐篷还有约400米时,左手从背上卸下铁胎弓,右手从马鞍一侧的箭壶里抽出一支狼牙箭,高喊一声:“买单!”

汉尼拔本想也学着那个去他家发布召集令的骑士的样子,勒住战马,人立而起,丫的这匹马能四只脚勉强站住就不错了。

一箭射向了村长家的帐篷顶,哪里已经密密麻麻的插满了不少于百只箭矢,这是维京人的传统,大于等于旗主以上的贵族召集麾下控弦之士,每一个人到就要向村长家帐篷顶射一支箭,那支箭就是前去召集的骑士射在那户人家帐篷顶上的,过了四天,村长开始数帐篷顶上的箭矢,谁没来,村长就率领已经召集完的骑士们,杀奔那户没来的人家,那户人家会遭到灭顶之灾,所有高于车轮的男人会被杀死,女人变为奴隶,供人随意蹂躏。他的所有财产,成群的牛羊马匹村长得到一半,其他人平分。

这是个很严肃的事,所以汉尼拔从出发那刻起,一刻没有耽误,他知道自己离得远,万一路上再出点事,那老头一家就要被他害死了。

可是、、、、、、、、、、、、、、、、、、、、、、、、、

(大陆分布图,西方是最肥沃的平原,北部是荒凉的草原和丘陵,南部是森林和沼泽,东方是个神秘地段)

第三章 那楼来—骑枪

几十万大军正在朝着大单于王庭进发之时,在维京的边境线上,奥斯曼帝国和维京的先头部队已经相遇了。

对面是两万奥斯曼帝国的纯步兵混编部队,重装步兵弓箭手长枪兵队伍中间还有少量的牧师。

维京这边是一万两千余纯骑兵,可以看出双方皆是精锐,因为这一万两千的维京骑兵,每个都带着半身铁甲,而且样式都一样,要知道维京帝国中能够全军装备铁甲的部队,除了大单于和铁帽子王王爷们的私人武装,不会有他人。

这些都是大单于和王爷们精挑细选出来的维京勇士,开玩笑,不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谁会让他白白拿俸禄,放他们会自己牧场还得年年向自己纳贡呢。

大单于和王爷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

一万两千匹健硕地战马,一万两千柄斩马刀,一万两千个嗜杀的灵魂,一万两千个悍不畏死的维京勇士,两万四千个赤红的瞳孔。

他们开始是排的品字形阵势,在和敌方遭遇后,40秒内居然就结成了箭头方阵,这是何等的默契。不少维京勇士用嘴叼住手中的斩马刀,伸出手抚摸自己胯下的战友,安抚它,胯下地底战马很快感应到主人的冷静,不再打响鼻摇头,四蹄安分的立定,要说马术没有一个西部国家敢跟游牧民族一较高低。

这些维京勇士抬起头,清冷的注视着对面的入侵者们,只等将军一声令下,就扑上去将敌人撕成七份,用最小的一份拿来煲汤壮阳(大家懂得)。

而对面的奥斯曼帝国大军,气势毫不示弱,他们是奥斯曼帝国五年前出动的南伐大军——南伐一个精灵帝国,攻下对方都城,获胜后仅剩的士兵们拼凑出来的,真正的百战余生,请记住在战场能活下来地并不一定都是贪生怕死之辈,弱者除非你运气特别的好否则是不可能在惨烈的大战中幸存下来的。

这两万人都是些老兵油子了,一个个脸上带着不羁的匪气,就是这样的部队这样的士兵才最有战斗力。

战争是一个大筛网,把那些残次品和运气不好的统统筛掉,剩下的都是最适合杀戮的生物。

奥斯曼帝国人口4亿,有近300万常备军,80万的预备军!这还只是他的本国军队,奥斯曼还有三大殖民地,两个精灵小国和一个地精大国的军队随时可以参战,这场遭遇战只是开胃菜。双方加起来都还没到5万。

面对对面的维京箭头形冲锋阵势,奥斯曼帝国的两万步兵,也在一分钟内,从原来的行军队列,瞬间变为了较为密集的防御阵型,手持金属巨盾的重装步兵在最前沿,把重盾直接插在土里,双手紧紧握住金属巨盾里面那层用来减震的厚棉絮和牛皮垫子,身子整个斜顶住盾牌,这样做基本就可以抗住普通骑兵的冲锋了,只要不是维京这帮野蛮无知的国王,那些高近5米的猛犸骑兵来冲锋,绝对没问题。这群站在最前排重装步兵身上的重甲和手中的盾牌,是他们活命赖以依靠的根本。

紧接着身穿锁子甲的长枪兵,也迅速的朝前挪动,将手中那根三米长的长枪从前排重装步兵间的缝隙里伸出去,此刻奥斯曼帝国的阵型就像一个长满尖刺的乌龟壳一般,坚硬而又危险。

三百名身披略重甲手拿一短剑一小圆盾的奥斯曼底层军官,穿插于长枪兵和重装步兵两者之间的缝隙,随时可以对于冲进来的漏网之鱼进行狙击,并且可以及时给与前排的部队下达最符合实际的命令。他们移动迅速,手中的短剑比一般制式的帝国武器要锋利,所以可以轻易地砍断冲破第一层防线的维京骑士的战马马蹄。

再往后是手拿双手剑的士兵(大剑士),他们也穿锁子甲,背后那柄一米五长的阔剑已经拔出,严阵以待,森冷的剑锋直指对面的野蛮人。

在围成个圈的大剑士层层保护下的才是奥斯曼帝国最精锐最烧钱的部队——穆斯林弓箭手,他们每人都背着七壶箭矢,每壶里面16根箭矢,而且根据箭矢的长短粗细,还分为了重箭、穿甲箭、毒箭、铅头箭(一种向空中疾射出去,后由于铅很重会自己垂下来,杀伤敌人,可用来杀伤在敌后方的单位,一种很考量箭术的箭矢。)等等。

他们穿着皮甲,头上戴着金属的头盔,每个人的拇指和食指都带着扳指,背背四壶箭矢,左右大腿还各绑着一壶,腰上还别着一壶,他们经过近乎苛刻的选拔,和非人的训练后,可以在听到长官的命令第一时间条件反射的抽出相应位置,的相应箭矢。

可以这么说,穆斯林弓箭手的选拔和训练不亚于骑士了,只是装备比较便宜而已。

啊!!!!!

在前排维京勇士的一声响彻整个战场的嘶吼下,全部一万两千名维京勇士皆,跟着嘶吼起来,个个状若疯虎,边嘶吼,边用尽全力的敲打着自己的胸膛。狂暴和野性令敌人胆寒。

胯下战马本来安静,但感觉到马上自己主人骇人的战意,和嗜血的灵魂,也跟着再次不安起来,四蹄不停地交替着击打着地面,嘴里喘着粗气。

最前排一骑,慢悠悠的走出,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十分英俊,难能可贵的是他不光英俊,而且有着和他这个年龄所不相符的男人味,按理说他这个年纪应该是正太,奶油小生的年纪,直接否定,这个少年骑着一匹金棕色战马,人和马都是那么的耀眼,他也是披肩发,和汉尼拔一样一根根的小辫。上嘴唇有着稀疏的胡渣,很野性很男人的一个少年。带着那么股子放荡不羁和叛逆的劲儿。

这个少年身穿一件古朴的金甲,头戴着只有荒原皇室才有资格带的小王冠!做工精细的皇冠在他黑色的披肩发上显得是那么的璀璨,他就是维京帝国的皇储,大单于最喜爱也是唯一的儿子——那楼来-骑枪,没错只有荒原的皇室才有资格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武器作为副姓,那楼来王子并不像童话故事里的那些王子,优雅而又绅士,他很粗鲁,很叛逆也很暴躁,更加野心勃勃。

沙漠之声  笑傲风流  开局小捕快,我一刀砍爆乱世  混蛋神风流史第1卷--第十卷 第八章  邪神之卷  庶子的小通房  爱上亲妈和后妈  恋爱后,他的野蛮青梅变奶呼呼了  别想带坏我/坏孩子系统  拜托,反派怎么可能傻白甜  乖软美人又被坏人盯上了【快穿】  苟在将军府  转生之黑色人鱼  装乖可耻  穿成七零恶毒小媳妇/穿到七零火速拿下冰山军官男  撒娇四福晋最好命(清穿)  怒甩渣男,和前夫小舅领证了  当反派绑定了女主系统  凡人的穿越之旅  年代文里的炮灰真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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