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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下士苏利万(Sullivan),他那支机关枪小组有段时间曾与我们连协同作战。他得罪了一些职业军人,他升级为中士,可是却没有中士的气场。一位中士要趾高气扬,而他却是过于平易近人,有人诋毁他是“散漫,无纪律”,因为他走路姿势吊儿郎当。他喜欢说些下流笑话,下命令时的口吻倒像是在求别人。他那时21岁,离三条杆的资历年纪太轻,而偏偏他又得此荣誉,于是便招来非议,这也从侧面说明,海军陆战队每况愈下。“天啊,我进去那会儿,我们不是没有满脸青春痘的年轻中士。五年,才干到E…4。”

至于其他人,我要么只记得名字记不得长相,要么只记得长相记不得名字。

概括起来,这些人都有一种共性特点。他们都是彻头彻尾的美国人,美国人所具有的优缺点他们一样不落:理想主义、粗野无礼、慷慨大方、说话直接、脾气暴躁而且目光狭隘,他们始终坚信,自己立足的这块土地将永远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就因为他们现在伫立于此。

他们绝大多数人来自“伟大的美国梦时代”那杂乱无章的边边角角,城市的贫民窟、肮脏的农场以及阿帕拉契山脉的采矿小镇。他们士兵档案上,“教育经历”一栏写着“两年高中”,不少人在“父亲住址”一栏写着“不知道”,看多了真令人伤心难过。他们属于志愿兵,不过我总怀疑究竟有多少人是真的自愿参军。随着步入18岁,他们便面临被征入伍的风险,又不能像中上阶层的同学那样,他们不可能申请到学习延期,后来还要被前者指责为杀人凶手。有些人被少年法庭要求必须二者择其一:要么是参军,要么是蹲大牢。还有些则是因为经济和心理压力而入伍,海军陆战队能为他们提供稳定的年收入、免费医疗、免费衣服还有其他些许非实物的东西,可也同样价值不菲——自我尊严。那套军装是身份象征。他通过了只有极少数人才能通过的考验。他不再是命运不济的败类,只能干洗车加油的活,每小时报酬区区1。50美元,他现在有头有脸,是名海军陆战队战士。

威廉姆坎贝尔(WilliamCampbell,朋友都亲切叫他“野蛮比尔”)是这个排的中士,参加过朝鲜战争,从意大利那不勒斯(Naples)到日本横滨(Yokohama),他的拳头打遍沿海港的绝大多数酒吧。他是好莱坞电影里海军陆战队中士的完美现实版,似乎是在照搬银幕形象。身高六英尺三英寸(约一米九),体重220磅,满身肌肉,他对海军陆战队的忠贞不二简直如同天主教的耶稣信徒,对海军、陆军、国会、母亲和军官(由重到轻排序)则不屑一顾。他穿着那身被热带阳光晒得发白的军装,腰板笔直,趾高气扬,双眼目中无人地从褪了色的军帽下打量前方,每每看着他这模样,犹如在欣赏一道风景。

这个红发巨人走路时略有跛脚,这是他在1950年长津战役(ChosinReservoir)中患冻疮的后遗症。那时,海军陆战队的战斗史上还没有溪生战役(KheSahn)、顺化之役(Hue)和天使山战役(ConThien),从“酷冷刺骨的长津”被迫撤军是当时海军陆战队最严峻的考验,是冰火两重天的境地。多年来,那次行动似乎成了一篇史诗——即便是最沉静冷峻的军事史学家也不免要将其与古代雅典色诺芬(Xenophon)领导的不死长征军相提并论——要是哪位海军陆战队战士说“我去过长津”,绝对会赢得众人仰视。有这资格的人不多,坎贝尔便是其中之一。

第22节,

他和这支排的关系,犹如酋长和战士氏族。40名海军陆战队士兵构成了他的私人封地,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其内政。他坚信,常规军的纪律严明最终要靠恐惧来实现,没准儿他是对的。他让恐惧弥漫整个排,不过不是顾忌军法,而是怕他。士兵们认定,违反命令事小,吃“野蛮比尔”拳头事大,这才是违反命令的最终惨剧。他会对违反军纪的士兵痛骂:“妈的,你是我手下的海军陆战队士兵。”一般骂完之后,小兵就会被关黑屋。

士兵们并不憎恨坎贝尔的暴力手段。整个海军陆战队都存在一种不可磨灭的大男子主义和受虐狂倾向,士兵们没准儿还觉得骄傲自豪,因为众所周知他们中士在分队中最为严厉苛刻。并且,他这种一对一的惩罚方式要比军法的冷血处理要强。最不济,前者至少不会让他们个人档案上有污点,不至于丢了军装,没了升级的机会。

坎贝尔对集合训练的热情永远不减,他在帕里什岛(ParrisIsland,海军陆战队的征兵站点)当教官时,总结了不少宝贵经验。军训在他看来是门艺术,坎贝尔每次在阅兵场上指挥他的士兵,那种心满意足恐怕即便是编舞师导演一台芭蕾舞剧也难以匹敌。有一次,我刚抵达冲绳两个星期,我瞧见他正在练兵。只见他站在操场一角,背着双手,朝着队伍发号施令,士兵们整齐划一,像一台机器。这真是他的拿手好戏,蔚为壮观。他问我要不要试试,我摇头说不,我连他一半的本事都没有,更别说超越他了。他冷嘲热讽地回答说:“没错,中尉,没人能超过我。”

为了让他接受我才是排长的事实,我费了老大劲。到了今天,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成功了。我在他眼里似乎是无法逃避的麻烦,所以不得不忍气吞声,不过他对绝大多数军官都是这种态度。因此种种,我渐渐开始尊重并喜欢上他了。罗伯特麦克纳马拉(RobertMcNamara)打造的现代军队照搬了福特汽车公司的企业模式,军队成了“团队”,大家都倒背如流地说着公共关系辞令,发挥自吹自擂的技艺,所以出现一个像坎贝尔这样口出不逊、酗酒豪饮的异类,倒令人眼前一亮。他自立门户,日常生活或是部队生涯皆是如此,绝不妥协。他就是他,海军陆战队的一名中士,不向任何人低头。

1965年1月,当我加入这支队伍时,营地出现岛热疫情。除了曾经冒着严寒在日本短暂训练,1…3部队自九月起驻扎冲绳,严阵以待。然而与世隔绝,他们百无聊赖。“海军陆战队第三师之家”驻扎在施瓦布军营(CampSchwab),那一层楼的水泥建筑营房是按军衔划分的,外围一圈铁篱笆,哪是什么家园,更像是最低级的安全监狱。这是最偏远的营地,位于该岛北三角树林浓密的山地边缘。最接近人类文明的就是一辆短途出租车,还有几间肮脏污浊的廉价酒吧,名字读起来简直就是一堂美国地理课:纽约酒吧、加州俱乐部、夏威夷蓝色休闲居。这个小镇名叫边野古,士兵们夜里跑到这里来抢酒喝,一群点头哈腰的姑娘围着他们,这群第一次来到国外的美国大兵个个喝得肆无忌惮。

接下来的日子遵循了驻地生活的传统:晨号起床、点名查人、晨练体操、排队早饭、小组训练、排队午饭、队列训练、小组训练、午间体操、排队晚饭、请过假的自由活动、没请假的负责巡逻、晚间活动、放水洗澡、熄灯睡觉。

这日子真是苍白无趣,和我心中的浪漫主义梦想大相径庭,压根儿不是我所期待的驻远东海军陆战队该有的模样。连队第一中士弗莱德瓦格纳(FredWagoner)让我第一次尝到军队里的刻板。他体格魁梧,短短的白灰色头发,戴一副钢制边框眼镜,看着像位威严的老祖父。和绝大多数上级中士一样,瓦格纳对军队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那一套亦步亦趋。去连队报到那天,我在评估表格上签好名字,然后把表留在他办公桌上,接着便要和李皮特森(LeePeterson)上尉一起去参加新人介绍会。我刚要走出办公室,瓦格纳便把我叫住,他那副眼镜耷拉在鼻梁上,那双眼睛被镜片放大了,凶巴巴的。他用粗壮的手指把表格推回来,哼声说道:“卡普托先生,你签名用的是蓝墨水。”我回答说,没错,我的圆珠笔是蓝色。他阴阳怪气地质问:“见鬼,先生,匡蒂科没教你吗?”接着一只手推过来新的空白表格,另一只手把他的笔递给我,“先生,要用黑色笔。海军陆战队规定,书写只能用黑色笔。”

第23节,

。米。花。书。库。 ;__

我问:“先生,这有区别吗?”

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又爱又恨起来,好像在教育一个白痴小娃:“请吧,先生。用我的笔,黑色笔。中尉,这是规矩,要说我有什么经验,那便是你斗不过规矩。”

这便是我刚到国外生活,了解规矩,用黑色笔填表格,和其他排长一起在连队办公室里喝咖啡。好莱坞和约翰韦恩描绘的轰轰烈烈越发遥远。我无所事事,很快就和其他人那样不安分了。事实上,我更加焦躁不安。营地里循环反复、寡淡如水的琐事让我烦躁难耐,因为我渴望——甚至可以说处心积虑——有个机会能证明自己。

我在1…3部队的位置是我焦虑不安的原因。我不仅是这里最年轻的军官,也是处境尴尬的局外人,不招人待见,可又不能弃之不理。1…3部队是支“移位型”队伍,海军陆战队的部分意图是以此实现队伍循环,在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之间稳定其太平洋军力的高效性和团队性。这类队伍的核心力量是老练的军官和军士——诸如坎贝尔中士这样的人。军衔都落在那群一起行军打仗的军人头上,初级军官则和同年刚从匡蒂科毕业的中尉住在一起。海军陆战队按照相似性熟悉度来指派移位部队;一般情况下,他们会待在那支部队以便完成服役期,大约三年左右。一半时间是在加州彭德尔顿军营(CampPendleton)第一分队接受训练,接着便和第三分队驻扎远东地区,在冲绳待13个月。因为他们形影不离,同甘共苦,战友情谊之深可想而知。就像人体内细胞的紧密相连,每一位兵,每一个组,每一个排,每一个连都唇齿相依,成了一个有自我生命和思想的整体,构成了一支战队部队。

这就是1…3部队的情况。单个人的身份已经彻底融合成集体身份。他们是集体,集体是他们,在他们看来,这支营队是部队中的翘楚,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门户之见、派系思想几乎随处可见。自一开始我便察觉,所以每每想到自己是个局外人就感到痛苦焦灼。在这个集体中,我就像是某个精英俱乐部的客人——虽不至于遭人排挤,可也不是其中一员。

我的“母部队”是司令部总部,我被总部安排到1…3部队服役90天,依照上级指示,我必须在营地里完成指挥工作,以作为我的军队专业特长(简称MOS)。换言之,我不过是营地的附属品,而非其中一分子。90天之后,我可能会被调回到总部,干些枯燥乏味的文职工作。不过我收到消息,如果营地想用我,那这种命运就可能延迟,甚至彻底转变。反过来,这取决于我展示的实力,是否能够赢得这支队伍以及同级军官的尊重。两者都不容易。查理连(Charleypany)的其他排长——格伦莱蒙(GlenLemmon)、布鲁斯泰斯特(BruceTester)和墨菲迈克洛伊(MurphMcCloy)——之前都在不同地方干过一两年,只有我毫无经验。和他们相比,我就是一窍不通的门外汉,连最基本的知识都一无所知。当着他那班军队办事员,一等中士就让我无地自容:“蓝色笔!他们就没教会你些别的?”大家给我这个没有实战经验的二等中尉起了个朗朗上口的绰号——“光脚愣头青”。

营地里谣言四起,说是要派兵到越南。据说早在月初就有所行动,三角连(Deltapany)被派到岘港,为驻扎当地的美国军营提供内部保障。大家没有动心,而且据官方说辞,行动只是暂时性的。然而小道消息却传,剩余的1…3部队即将派驻越南。一周又一周过去了,毫无动静,我也心灰意冷了。

第24节,

二月,连队被派到北部军训区(NorthernTrainingArea),那里树林茂盛,地处山地,主要是训练反游击技能。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实地考验。我急于求胜,唯恐行错一步,然而在开始阶段,我的表现却不甚满意。我举棋不定,自信不足,士兵们经常错误理解我给出的命令。在冲绳密林里领兵远远要比在匡蒂科树林里难得多,相形之下,后者环境简直就是公园。我好几次差点迷路,无疑验证了部队里的那句老话——世上最危险的人就是手拿地图和指南针的二等中尉。我们研究“袭击”一个模拟游击队军营的战术时,最丢人的事终于发生了。整支队伍正严阵以待准备进攻时,坎贝尔点起一盏油灯,理由就是他想抽烟。见他这么做,我心想应该无碍,于是也点了一支烟。还没等我吸完第一支烟,一位怒气冲冲的教官便从竹林里跳出来。┅米┅花┅书┅库┅ ;www。7mihua。com

他大骂:“搞什么鬼?战局还没定数。没我允许,不许点灯。你要是在越南战场干这事,敌人就会朝你开火,你们肯定全军覆没。把你嘴里叼的鬼东西扔了。你该立个榜样。”

当着众人的面,我被痛骂了一顿。上头觉得还不够,那天晚些时候,连队的行政军官乔费利(JoeFeeley)还对我批评教育。教官把这次事故上报给皮特森,费利告诉我,皮特森念在我还是新手,愿意网开一面。不过哪天重蹈覆辙,上头绝对要质疑我的能力。“中尉,至于你们队里那位中士,那小子缺根筋,你最好让他知道谁说了算,不然下次他还会给你惹麻烦。”受了二十顿骂,我回到队伍,想起以前读过的一本战争小说里的句子:“上帝啊,命令至上。”上帝啊,什么都大不过命令,我开始怀疑自己究竟会不会发号施令。我暗自咬牙,绝不能有第二次,于是年轻的我学会了严词厉色指挥队伍,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队的表现虽然谈不上卓尔不群,但好歹也算是可圈可点。

如今回想起来,那天劈头盖脸的批评决定了我后来在越南或好或坏的行为。因为那些声音,我总是担心自己再遭人批评,另一方面,又极度渴望美誉赞扬。我最不愿自己被视为能力欠缺,不配在纪律严明、骁勇善战的海军陆战队步兵营占据一席之地。如果我当时的年纪再长些,或者经历过更多风吹雨打,估计不会把费利的那番言辞太当回事。然而当年的我初出茅庐,什么事情都太过认真。这也是很多指挥官在评估报告里对我的描述。这些报告我至今还保留了不少,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态度积极、略显冲动的军官,为达到期望,不怕难不怕累的年轻中尉。“面对敌人,卡普托中尉英勇无畏”、“一位进攻性强、好胜心强的年轻军官,极度渴望成功”、“有些鲁莽”、“做事易冲动”、“事先缺少规划”、“战场上表现不凡”。拿破仑曾说,他有能力让士兵为了不足挂齿的荣耀牺牲。营队出发前往越南时,再不值一提的东西,我也可以为之献上性命,就想让自己的评估报告上多些溢美之词——就为了那几句空言。

训练持续了两周。这两周大雨不歇,我们尝到了雨林作战特有的艰辛——水蛭、蚊子、永远潮湿难耐,浓密树林构成一个幽闭环境,即便是最明媚的午后也黯然无色,到了午夜,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和盲人别无二致。这恐怕是我们最实用的知识。我们借鉴应用20世纪50年代英国在马来西亚作战时总结的宝贵经验,其实那场战争和在印度支那半岛的战争相似性有限。不过,这是西方国家在亚洲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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