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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部分(第1页)

贴,可是给了她一些刺激。她可也不敢由他们之中,选择出一个,制造成个李空山。她须享受,可也得留神;一有了娃娃便万事皆休。再说,专爱一个男人,别的男人就一定不再送给她礼物,这也是损失。她只好昏昏糊糊的鬼混,她得到了一切,又似乎没得到一切,连她自己也弄不清到底是怎回事。在迷迷糊糊之中,有时候很偶然的她看出来,她是理应如此,因为她是负着什么一种使命,一种从日本人占据了北平后所得来的使命。她自己愿意这样,朋友们愿意她这样,她的父母也愿意她这样;这不是使命还是什么呢?

在她的一些男友之中,较比的倒是新交的几个伶人还使她满意。他们的身体强,行动轻佻,言语粗俗。和他们在一处,她几乎可以忘了她是个女人,而谁也不脸红的把村话说出来。她觉得这颇健康。

男人捧女伶,女人捧男伶,已经成为风气,本来不足为奇。不过,她的朋友们往往指摘她不该结交男伶。这又给她不少的苦痛。凡是别人可以作的,她也都可以作,她是负有“使命”的人,不能甘居人后的落伍。她为什么不可以与男伶为友呢?同时,她又不敢公然的和朋友们开火,绝对不接受他们的批评。她是有“使命”的人,她须到处受人欢迎,好把自己老摆在社会的最前面。她不能随便得罪人,以至招出个倒彩来。

她忙碌,迷糊,劳累;又须算计,又不便多算计;既须大胆,又该留神;感到茫然,又似乎不完全茫然;有了刺激,又仍然空虚。她不知道怎样才好,又觉得怎样都好。她瘦了。在不搽粉的时候,她的脸上显着黄暗,眼睛四围有个黑圈儿。她有时候想休息休息,而又不能休息,事情逼着她去活动。她不知道自己有病没有,而只感到有时候是在雾里飘动。等到搽胭脂抹粉的打扮完了,她又有了自信,她还是很强壮,很漂亮,一点都不必顾虑什么健康不健康。她学会了吸香烟,也敢喝两杯强烈的酒。她已找不到了自己的青春,可也并不老苍。她正好是个有精力,有使命,有人缘,有福气的小妇人。

在这么奔忙,劳碌,迷惘,得意,痛苦,快乐之中,她只无意中的作了一件好事,她救了桐芳。

为避免,或延缓,堕入烟花的危险,桐芳用尽心计抓住了二小姐,她并不十分的恨恶招弟,也不想因鼓励招弟去胡搞而毁灭了招弟。她是被人毁害过了的女人,她不忍看任何的青春女子变成她自己的样子。她只深恨大赤包与日本人。她不能坐候大赤包把她驱逐到妓院去,一入妓院,她便无法再报仇。所以,她抓住了招弟作为自己的掩蔽。在掩蔽的后面,她只能用力推着它,还给它时时的添加一点土,或几根木头,加强它的抵御力。她不能冷水浇头的劝告招弟,引起招弟的不快;招弟一讨厌了她,她便失去了掩蔽,而大赤包的枪弹随时可以打到她。

招弟年轻,喜欢人家服从她,谄媚她。在最初,她似乎也看出来,桐芳的亲善是一种政略。可是,过了几天,以桐芳的能说会道,多知多懂,善于察颜观色,她感到了舒服,也就相信桐芳是真心和她交好了。又过了些日子。她不知不觉的信任了桐芳,而对妈妈渐次冷淡起来。不错,她知道妈妈真的爱她;但是,她已经不是三岁的小娃子,她愿意自己也可以拿一个半个主意,不能诸事都由妈妈替她决定。她不愿永远作妈妈的附属物。拿件小事情来说:她与妈妈一同出去的时候,就是遇上她自己的青年朋友,他们也必先招呼妈妈,而后才招呼她。她在妈妈旁边,仿佛只是妈妈的成绩展览品;她的美丽恰好是妈妈的功劳,她自己好象没有独自应得的光荣。反之,她若跟桐芳在一起呢,她便是主,而桐芳是宾,她是太阳,而桐芳是月亮了。她觉得舒服。她的话,对桐芳,可以成为命令。她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可以向桐芳商议,而这种商谈只显出亲密,与接受命令大不相同。和桐芳在一起,她的光荣确乎完全是她自己的了。而且,桐芳的年纪比妈妈小得多,相貌也还看得过去,所以跟桐芳一块儿出来进去,她就感到她是初月,而桐芳是月钩旁的一颗小星,更足以使画面美丽。跟妈妈在一道呢,人们看一眼老气横秋的妈妈,再看一眼美似春花的她,就难免不发笑,象看一张滑稽影片似的。这每每教她面红过耳。

大赤包的眼睛是不揉沙子的。她一眼便看明白桐芳的用意。可是眼睛不揉沙子的人,心里可未必不容纳几个沙子。她认准了招弟是异宝奇珍,将来一定可以变成杨贵妃或西太后。一方面她须控制住这个宝贝,一方面也得讨小姐的喜欢。假若母女之间为桐芳而发生了冲突,女儿一气而嫁个不三不四的,长像漂亮而家里没有一斗白米的兔蛋,岂不是自己打碎了自己的玛瑙盘子翡翠碗么?不,她不能不网开一面,教小姐在小处得到舒服,而后在大事上好不得不依从妈妈。再说,女儿花是开不久的,招弟必须在全盛时代出了嫁。女儿出嫁后,她再收拾桐芳。不管,不管怎样,不管到什么时候,她必须收拾了桐芳;就是到了七老八十,眼看要入墓了,她也得先收拾了桐芳,而后才能死得瞑目。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却只苦了高第。她得不到妈妈的疼爱,看不上妹妹的行为,又失去了桐芳的友情。不错,她了解桐芳的故意冷淡她,但是理智并不能够完全战胜了感情。她是个女孩子,她需要恋爱或怜爱。她现在是住在冰窖里,到处都是凉的,她受不了。她有时候恨自己,为什么不放开胆子,闯出北平。有时候,她也想到用结婚结束了这冰窖里的生活。但是,嫁给谁呢?想到结婚,她便也想到危险,因为结婚并不永远象吃鱼肝油精那么有益无损。她在家,便感到冷气袭人;出去,又感到茫茫不知所归。浪漫吧,怕危险;老实吧,又无聊。她不知怎样才好。她时常发脾气,甚至于对桐芳发怒。但是,脾气越坏,大家就越不喜欢她,只落个自讨无趣。不发脾气吧,人们也并不就体贴她。她变成个有父母姐妹的孤女。有时候,她还到什么慈善团体去,听听说经,随缘礼拜。可是这也并没使她得到宁静与解脱。反之,在钟磬香烛的空气里冷静一会儿之后,她就更盼望得到点刺激,很象吃了冷酒之后想喝热茶那样。无可如何,她只能偷偷的落几个泪。

天冷起来。买不到煤。每天,街上总有许多冻死的人。日本人把煤都运了走,可是还要表示出他们的善心来。他们发动了冬季义赈游艺大会,以全部收入办理粥厂,好教该冻死的人在一息尚存的时节感激日本人。在这意义之外,他们也就手儿又教北平人多消遣一次;消遣便是麻醉。该冻死的总要冻死,他们可是愿意看那些还不至于被冻死的听到锣鼓,看到热闹,好把心灵冻上。对于这次义赈游艺,他们特别鼓励青年们加入,能唱的要出来唱,能耍的要出来耍;青年男女若注意到唱与耍,便自然的忘了什么民族与国家。

蓝东阳与胖菊子亲自来请招弟小姐参加游艺。冠家的人们马上感到兴奋,心都跳得很快。冠晓荷心跳着而故作镇定的说:“小姐,小姐!时机到了,这回非唱它一两出不可!”招弟立刻觉得嗓子有点发干,撒着娇儿说:“那不行啊!又有好几天没吊嗓子啦,词儿也不熟。上台?我不能丢那个人去!我还是溜冰吧!”

“丢人?什么话!咱们冠家永远不作丢人的事,我的小姐!谁的嗓子也不是铁的,都有个方便不方便。只要你肯上台,就是放个屁给他们听听,也得红!反正戏票是先派出去的,咱们唱好了,是他们的造化;唱不好,活该!”晓荷兴奋得几乎忘了文雅,目光四射的道出他的“不负责主义”的真理。“是要唱一回!”大赤包气派极大的说:“学了这么多的日子,花了那么多的钱,不露一露算怎么回事呢?”然后转向东阳:“东阳,事情我们答应下了!不过,有一个条件:招弟必须唱压轴!不管有什么角色,都得让一步儿!我的女儿不能给别人垫戏!”

东阳对于办义务戏已经有了点经验。他知道招弟没有唱压轴的资格,但是也知道日本人喜欢约出新人物来。扯了扯绿脸,他答应了条件。虽然这里面有许多困难,他可是晓得在办不通的时候可以用势力——日本人的势力——去强迫参加的人。于是他也顺手儿露一露自己的威风:“我教谁唱开场,谁就得唱开场;教谁压台谁就压台;不论什么资格,本事!不服?跟日本人说去呀!敢去才怪!”“行头怎办呢?我反正不能随便从‘箱’里提溜出一件就披在身上!要玩,就得玩出个样儿来!”招弟一边说,一边用手心轻轻的拍着脸蛋。

高亦陀从外面进来,正听到招弟的话,很自然的把话接过去:“找行头,小姐?交给我好啦!要什么样的,全听小姐一声吩咐,保管满意!”他今天打扮得特别干净整齐,十分象个“跟包”的。

打量了亦陀一眼,招弟笑了笑。“好啦,我派你作跟包的!”“得令!”亦陀十分得意的答应了这个美差。

晓荷瞪了亦陀一眼。他自己本想给女儿跟包,好随着她在后台挤出挤进,能多看看女角儿们。在她上台的时节,他还可以弄个小茶壶伺候女儿饮场,以便教台下的人都能看到他。谁知道,这么好的差事又被亦陀抢了去!

“我看哪,”晓荷想减少一些亦陀报效的机会,“咱们楞自己作一身新的,不要去借。好财买脸的事,要作就作到了家!”招弟拍开了手。她平日总以为爸爸不过是妈妈配角儿,平平稳稳的,没有什么大毛病,可也不会得个满堂好儿。今天,爸爸可是象忽然有了脑子,说出她自己要说的话来。“爸爸!真的,自己作一身行头,够多么好玩呀!是的,那够多么好玩呀!”她一点也没想到一身行头要用多少钱。

大赤包也愿意女儿把风头出得十足,不过她知道一身行头要花许多钱,而且除了在台上穿,别无用处。眨一眨眼,她有了主意:“招弟,你老夸嘴,说你的朋友多,现在到用着他们的时候了,看看他们有没有替你办点事儿的本事!”招弟又得到了灵感:“对!对!我告诉他们去,我要唱戏,作行头,看他们肯掏掏腰包不肯。他们要是不肯呀,从此我连用眼角都不再看他们一眼。我又不是他妈的野丫头,贱骨头,随便白陪着他们玩!”把村话说出来,她觉得怪痛快,而且仿佛有点正义感似的。

“小姐!小姐!”晓荷连连的叫:“你的字眼儿可不大文雅!”“还有头面呢!”亦陀失去代借行头的机会,赶快想出补救的办法来。“要是一身新行头,配上旧头面,那才难看得要命。我去借,要点翠的,十成新的,准保配得上新行头!”

把行头与头面的问题都讨论得差不多了,大赤包主张马上叫来小文给招弟过一过戏。“光有好行头,好头面,而一声唱不出来,也不行吧?小姐,你马上就得用功哟!”她派人去叫小文。

小文有小文的身分。你到他家去,他总很客气的招待;你叫他带着胡琴找你来,他伺候不着。

大赤包看叫不来小文,立刻变了脸。东阳的脸也扯得十分生动,很想用他的片子把小文“传”来。倒是招弟拦住了他们:“别胡闹!人家小文是北平数一数二的琴师!你们杀了他,他也不会来!只要有他,我就砸不了;没他呀,我准玩完!算了吧,咱们先打几圈吧!”

东阳还有事,大赤包还有事,胖菊子也还有事。可是中国人的事一遇见麻雀也不怎么就变成了没事,大家很快的入了座。

亦陀在大赤包背后看了两把歪脖子胡,轻轻的溜出去。他去找程长顺。

生活的困苦会强迫着人早熟。长顺儿长了一点身量,也增长了更多的老气,看着很象个成人了。自从小崔死后,他就跟丁约翰合作,作了个小生意。这个小生意很奇特而肮脏。丁约翰是发现者。在英国府,他常看到街上一大车一大车的往日本使馆和兵营拉旧布的军服。军服分明是棉的,因为上下身都那么厚墩墩的。可是,分量很轻,每一车都堆得很高,而拉车的人或马似乎并不很吃力。这引起他的好奇心。他找了个在日本军营作工友的打听打听。那个工友是他的朋友——在使馆区作工友的都自成一帮——可是不肯痛痛快快的告诉他那到底是怎回事。丁约翰,身为英国府的摆台的,当然有些看不起在日本军营作工友的朋友,本想扬着脸走开,不再探问。可是,福至心灵,他约那个朋友去喝两杯酒。以一个世袭基督教徒而言,他向来反对吃酒;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只好对上帝告个便。

酒果然有灵验,三杯下去,那个朋友口吐了真言。那是这样一回事:日本在华北招收了许多伪军,到了冬天当然要给他们每人一身棉军衣。可是,华北的棉花已都被日本人运回国去,不能为伪军再运回来。于是日本的策士们埋头研究了许多日子,发明了一种代用品。这种代用品无须用机器造,也无须在上海或天津定做,而只需要一些破布与烂纸就能作成。这就是丁约翰所看到的一车一车的军衣。这种军衣一碰就破,一湿就瘫;就是在最完好的时候,穿上也不挡寒。虽然如此,伪军可是到底得着了军衣——日本人管它叫作军衣,它便是军衣。

这批军衣的承做者是个日本人。日本人使馆的工友们贿赂了这日本人,取得了特权去委托他们自己的亲友制作。那位朋友也便是得到特权的一个。

丁约翰向来看不起日本人,不为别的,而只为他自己是在英国府作事——他以为英国府的一个仆人也比日本使馆的参赞或秘书还要高贵的多。对于这件以烂纸破布作军服的事,从他的基督徒的立场来说,也是违反上帝的旨意的,因为这是欺骗。无论从哪方面看吧,他都应该对这件事不发生兴趣,而只付之一笑。但是,他到底是个人;人若见了钱而还不忘了英国府与上帝,还成为人么?他决定作个人,即便是把灵魂交给了魔鬼。况且他觉得这样赚几个钱,并不能算犯罪,因为他赚的是日本人的钱。至于由他手里制造出那种军服的代用品,是否对得起那些兵士们,他以为无须考虑,因为伪军都是中国人,而他是向来不把中国人放在心上的。

整花了十天的工夫,他和那个朋友变成了莫逆。凡是该往冠家送的黄油,罐头,与白兰地,都送到那个朋友的家中去。这样,他分到了一小股特权,承办一千套军衣。得到这点特权之后,他十分虔敬的作了礼拜,领了圣餐,并且献了五角钱,(平日作礼拜,他只献一角,)感谢上帝。然后,他决定找长顺合作,因为在全胡同之中只有长顺最诚实,而且和他有来往。

约翰的办法是这样的:他先预支一点钱,作为资本。然后,他教长顺去收买破布,破衣服,和烂纸。破衣服若是棉的,便将棉花抽出来,整理好再卖出去。卖旧棉花的利钱,他和长顺三七分账;他七成,长顺三成。这不大公平,但是他以为长顺既是个孩子,当然不能和一个成人,况且是世袭基督徒,平分秋色。把破布破衣服买来,须由长顺洗刷干净,而后拼到一块——“你的外婆总会作这个的,找小崔寡妇帮帮忙也行;总之,这是你的事,你怎办怎好。”拼好了破布,把烂纸絮在里面——“纸不要弄平了,那既费料子,又显着单薄,顶好就那么团团着放进去,好显出很厚实;分量也轻,省脚力。”絮好,粗枝大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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