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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桑塔格的另一个神明是利奥·斯特劳斯。他是欧洲犹太人,一九三二年离开德国,以逃离即将到来的种族灭绝大屠杀。他在法国和英国稍事逗留后,于一九三八年定居芝加哥。他表现出一个大师的风范与神秘,而这正是桑塔格日后在自己的生涯中极其夸张的仿效之处。“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在我的课堂上,'马丁·海德格尔'这个名字不会提到,他当然是绝对的无可比拟。现在,我们可以讲柏拉图的《共和国》了。”学问深奥的斯特劳斯身边开始围起了崇拜者。他给哈钦斯的经典选读课程以其所能得到的最有力的哲学支持,从而给予学生们不断研读的深刻理由——不仅仅是掌握(master)思想,而且要成为大师(master)。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迈向更美好的生活(5)

尽管桑塔格没有选上《人文科学》(I)和《人文科学》(II),但终究还是都旁听了。同时,她选了《人文科学》(III),讲授这门课的教授将会对她的文学感受力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第一天上课,他把自己的姓——“伯克先生”——写在黑板上,接着便开讲他分析文学文本的方法。他讲的内容桑塔格听来很熟悉。课后,芳龄十六、腼腆的苏珊·桑塔格——她难得走近教授——小心翼翼地问他能否把名字告诉她。他问她为什么必须知道。她说因为她猜想他可能是肯尼思·伯克。大吃一惊的教授想弄明白她是怎么知道他是谁的。是这样,她已经看过他的著作,它们是《永恒与变化》(一九三五)、《文学形式的哲学》(一九四一),以及《动机的文法学》(一九四五)。“你真的读过?”他显然就讲了这么一句话。伯克不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即使是芝加哥大学那些早熟的学生也没有多少人知道,而她竟然看过他的书,这对他们俩来说,都不啻是“一个奇迹”!

正如多年后伯克对文学评论家斯坦利·埃德加·海曼所解释的那样,他发现了一名成长中的天才。他为桑塔格而感到自豪,其程度远远超过他在“他教过的最好的学生”身上发现的他本人的影响。苏珊后来在他班上花了几乎整整一年的时间,全身心投在约瑟夫·康拉德的一部小说——《胜利》——的评注上,“逐字分析,逐个意象解释”,陶醉极了。伯克送给她一本自己的小说——《迈向更美好的生活》。这部小说提出自我指涉的小说理念,是一部关于小说创作及其作家意识本身的小说。

但是,伯克不仅仅是教桑塔格,他还培养她对文学生活的设计。她后来讲到,他告诉她“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他在格林尼治村与哈特·克莱恩和朱娜·巴恩斯合住一栋公寓——你可以想象那对我有多大影响”。她与伯克的联系不同于她对托马斯·曼的访谈,而是使得她头脑里的文学图书馆变得伸手可及,非常直接。尽管伯克在芝加哥大学是一名学者,要发挥学术作用,但实际上,他只是那里的一名访问学者,不需要有学位,属于十年后桑塔格渴望成为的那种自由(撰稿人)知识分子。他是那些创造了“纽约作为一个抒情现代性和行走的都市传奇之城市理念”的作家之一。而且,他打通了后来桑塔格也希望打通的领域:“他既是政治的,又不太政治;他还热中于欧洲最新的美学讨论。”他是桑塔格的生活中第一个能平等地与女性生活和工作的男人,跟她讲自己如何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盛行于格林尼治村艺术圈子中激进的女权主义人物轻轻松松打交道的过程。成为社会主义者、女权主义者和艺术家——这三者原来是可以合而为一的。

然而,这种结合并非没有冲突。像伯克一样,桑塔格也寻找一种合成——即评论家克里斯蒂娜·斯坦塞尔所谓的“为艺术而艺术与为政治而艺术之间、正在寻求现代主义运动制高点的美学主义与越来越多地控制着仍旧是左派作家的说教和意识形态诉求之间的第三条路”。

因此,伯克是以一个公共文学知识分子所经历的令人激动、然而也令人胆怯的生涯那种令人敬畏的形象出现的。当然,作家桑塔格要运用斯特劳斯和伯克这样的教授所教的东西,为时尚早,更别提将自己塑造成独立自主的“文学发动机”了。像斯坦纳一样,桑塔格也发现芝加哥大学的学习让人忙到废寝忘食的程度。她没有时间创作,也没有什么论文可交。试题都是单项选择,但是,每项选择都是最高级别的知识挑战。纳德·罗森海姆——教桑塔格《人文科学》(III)的一位三十二岁的教授、退伍军人——提供了一个例子:“以下关于奥斯丁《爱玛》的说法中,代表典型的柏拉图立场的是——”

迈向更美好的生活(6)

纳德·罗森海姆对苏珊个人也产生了兴趣。他问到她来听他的课时穿的军装。她告诉他那是她父亲的军装,懒得跟他解释她指的是继父。苏珊没指望她的教授对她热心,或者对她感兴趣,但是,罗森海姆的关心让她感动。他没有教授架子,她非常喜欢他。她在纳德·罗森海姆身上看到了什么?他本人低调的反应是:“我们实话实说,我想那肯定是我们边谈许许多多别的东西的时候她和我一起读的书。”

和教过她的其他教授一样,罗森海姆影响了她,因为他教会桑塔格如何珍视伟大的经典作品,尤其是休姆、佩特和克罗齐的著作,他们帮助她磨练了她的美学感受力。罗森海姆是个很健谈的人,他激发起了桑塔格的欲望:钦佩她阅读的作品并感到为之所拯救。正如罗森海姆以其典型的自我贬损的态度所讲的那样:“我们很可能都有点自以为是。”

桑塔格在课堂上反应快,却决不炫耀。她一头乌黑的披肩发,漂亮的脸蛋,十分引人注目,但她似乎并不故作矜持。在罗森海姆的记忆里,她也没有引起什么特别的注意。倒是她课后和他进行的讨论展示出她给人深刻印象的一面,因为她不断地思考作业以外的东西。

但苏珊·桑塔格是一个现象。当时芝加哥大学男生比女生多一倍,桑塔格的一个同龄人回忆说,芝加哥大学大多数女性和男性一样,长得都不迷人,而桑塔格长相出众。一个那时候留意桑塔格的人说,她长长的黑发勾勒出椭圆形的脸蛋,她会飘然而过,很少开口说话,一副神秘的样子。桑塔格另一个校友说她轻盈优雅,头发又黑又长,煞是可爱。在一个更日常的层面上,有个同学记得桑塔格是个对别人有威慑力的女孩,她到哪个班级上课,都是穿同一套衣服,格子呢衬衫加蓝牛仔裤。

桑塔格上课来去自由,因为芝加哥大学不强调出勤率;她可以旁听,选择到不同班级听课;有时候,同一门《人文科学》(III),她会听两个不同的老师讲,比如听一节罗森海姆上的,再听一节伯克上的。从这种意义上讲,看上去严格的、规定的课程其实还是以学生这个消费者为本的。罗森海姆记得当时他班上有一些“蹭课族”,即那些即使没有正式注册也会出现在班上听课的学生。如果桑塔格听说哪个班或哪位教授听上去不错,那么,她就会去。她就是这样见到菲利普·里夫这位社会学讲师的。一九五0年十二月的一天,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她出现在他的《社会科学》(II)课堂里;那时,她上大二,已达到听《文明及其不满》和《摩西与一神教》的程度了,有人很肯定地告诉她,里夫精通弗洛伊德。

菲利普·里夫是芝加哥的产物,他一九二二年在这个城市出生,并在这里上公立学校。一九四六年,他从芝加哥大学取得学士学位;翌年,考取研究生,并当了讲师。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他也不管,看老就看老吧。体格上,他不是个魁梧的人,但他自有一种让人敬畏的、高人一等的气派。

里夫的父辈中有一位著名的拉比。他讲课要求学生细读文本,就像读《塔木德经》  的注释篇一样。可怕的里夫可以和伯克同样的深奥,和麦基翁同样的让人感到惶恐不安。那些能够顶住压力、有不俗表现的研究生便成为信徒,而其他研究生——被他吓趴下了,心里恨恨的——把他看成是一个武断的*主义者。有时候,他会逮住一个学生逼问,他要搞清楚这个学生究竟搞懂多少。他希望学生即兴发挥。有一次,一个学生——我们姑且称她为史密斯小姐——想把看过的注解冒充即兴回答,里夫悄悄地对其他同学说:“史密斯小姐现在要把她的眉批读给我们听啦!”

迈向更美好的生活(7)

里夫是个刻板的人。去他家吃饭就意味着有个女仆身穿制服在门口迎接。他没有十分浓厚的宗教情怀。一个同事说到他,称他这个犹太人能“边吃威斯特伐利亚熏腿”边讨论犹太性的话题。里夫精通文学,执教一门以卡夫卡为中心的社会理论学期课程;卡夫卡是桑塔格的一个神。有个学生后来把里夫称为“知识之父”。得到他的认可就意味着成为他的独门学科中的一员了;里夫日后扬言,全世界只有十七个人看得懂他那本术语成堆、深奥艰涩的著作。

一九五0年十二月的一天,桑塔格听里夫的课迟到了。她只好穿过教室,朝惟一一个空座位走过去——一个看上去颇具戏剧性的人的一次戏剧性进场。下课时,她最后一个离开。里夫已经拦在门口。她出门时,他拽住她的膀子,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开始道歉,说自己只是来旁听的。“不,我是问你叫什么?”他逼问,“你愿意和我一起吃午饭吗?”于是,她和他共进午餐。十天后,他们结婚。他二十八岁,她十七岁。

在里夫的课堂上,桑塔格极少发言,这使她变得更为神秘莫测。里夫讲课精彩生动,他自身也很神秘,因此,牢牢地吸引住了全班十五名学生的注意力。当然,桑塔格也意识到周围有一些闲言碎语。“嗨,听说了吧您?里夫娶了个十四岁的印第安姑娘!”班上有个学生窃窃私语。桑塔格黑发披肩,举止不凡,又是西部人的性情,因此,看上去俨然是一个高贵的野蛮人。

里夫想独占这个漂亮女子,但是,他要的远远不只是一个情人和妻子。他求婚的时候,提出了他的婚姻计划的梗概:“我是以我们俩的孩子们的名义向苏珊求婚的。”桑塔格喜欢“认真的、劲头十足的人”,她觉得他的求婚很诱人。

桑塔格嫁给里夫后,两口子住在校外的英格尔赛德大街六二二七号。他们就像歌剧中的情人一样,一刻不停地交谈。即使她急着上厕所,里夫也要跟进卫生间,接着谈。桑塔格觉得里夫是第一个真正跟她讲话的人。她想,她会要一个合她心意的家庭。在芝加哥令人兴奋的氛围里,里夫那传统的求婚方式的种种涵义,以及他对传统的五十年代家庭结构的期望,她一概不放在心上——她甚至都未改用他的姓。正如她后来婉转承认的那样,“当时,这个社会要求你别再认为自己是个小女孩,要开始想自己是个女人了,这种意义含糊、模棱两可得有点奇怪的方式,我年龄太小,没有注意到,即使注意到了,也搞不明白。”

一年后,她刚满十八岁,“突然啜泣起来”。她第一次读《米德尔马契》 ,“不仅意识到我就是多萝西娅,而且几个月前,我嫁给了卡苏朋先生。”卡苏朋在顽强地写《神话大全解答》,多萝西娅起初以为他是个天才,而实际上他是个极端保守的老夫子。正如许多婚姻中一方或双方意识到他们的婚姻是个错误那样,过了好多年,桑塔格才消除这阴差阳错的痛苦。

一九五一年春,桑塔格获学士学位,里夫仍在写博士论文,他接受了布兰代斯大学一九五二——一九五三学年的助理教授职位。一九五二年元月,桑塔格有了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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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事业(1)

(一九五二 —— 一九五七)

大卫·里夫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波士顿出生。桑塔格自己的爱尔兰保姆罗丝·麦克纳尔蒂帮着带他。他们家住在哈佛园  附近一栋很小的房子里。大卫这个名字是根据米开朗基罗的雕塑作品来起的——意味着将成为杰作。桑塔格对他极为宠爱。后来她说,她不想“错过做母亲的伟大经历”。

大卫长到一岁半的样子,米尔德丽德来看这小俩口。她对女儿说:“哦,他很迷人。苏珊,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孩子。”妈妈的话让桑塔格回想起自己孤独的童年,她因此决心为大卫提供一个更加温暖、更加利于他发展的环境。在怀孕期间,桑塔格看西蒙娜·波伏瓦的《第二性》,当然认真思考书里说的那些话:“每个孩子天生都是上帝。……每个母亲都望子成龙。”“小孩,小孩怎么样?”大卫心焦的父母会经常询问对方。

桑塔格后来讲了个故事,概括了大卫对他们家妙不可言的、对修养要求很高的家庭气氛所作出的反应:

那是很久以前住在坎布里奇时发生的事情。……我们当时邀请马尔库塞和我们住在一起。他太太刚去世。我们会不断地讨论哲学问题,有时谈到深更半夜,然后接下去一直讨论到早晨。我现在猜想大卫可能听到我们讨论黑格尔了,因为他下楼吃早饭的时候,他几乎就是冲到餐桌边上,嘴里说着“黑格尔,贝格尔,黑格尔,贝格尔。” 他当时肯定只有二三岁的样子。

一九五三年秋,桑塔格在位于斯托斯的康涅狄格大学注册,读英语研究生。她为何选择了这样一所大学不太清楚,尤其是从(小夫妻俩住的)坎布里奇到康涅狄格的斯托斯区间来回很不方便。桑塔格后来在哈佛获得硕士学位,哈佛应当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但是,一些两年就获得学士学位的芝加哥大学毕业生要被一流的研究生院录取是有困难的。康涅狄格大学的培养计划不如哈佛有名,但为桑塔格提供了一个助教的职位。她是个私下里十分自信的女子,是她所在系里最杰出的人才。与别的研究生一样,她也教英语写作课。她衣着传统,就是裙子,宽松的上衣,平跟鞋一类,而且不施粉黛。她给人的印象是有些乱;似乎很少梳理她的一头长发。她平时住宿舍;周末回到坎布里奇和菲利普、大卫团聚。

桑塔格发现康涅狄格大学的教育缺乏挑战性,教授们显得平庸。一年后,她没拿学位就离开了。在以后几年里,观察过桑塔格的人对她的印象是令人舒心的匆匆过客:她在布兰代斯旁听,在哈佛园散步,显露出不可抵御的*、智慧和开放。

一九五四年秋,桑塔格开始在哈佛听英语课,第二年,她注册攻读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尽管有好多年,参考书上都把她列为拥有两个硕士学位的毕业生,但实际上,她只拿到过一个硕士学位,即哲学硕士学位。她师从像神学家保罗·蒂利克这样的名家,一九五六年(在她参加预考时),她所在的系里把她排在“哈佛和拉德克利夫十九名博士候选人第一名”。在哈佛,她没有得到在芝加哥大学得到的那种指导。“哈佛是所一流大学,但也还是一所普通大学,有的是总菜单,没有‘对路子的方法’。”她后来对一位访谈者如是说。当然,哈佛大学的确让她了解到“一整套全新的教学角度……,撰写长篇论文,请你的教授认真审读并进行评议。”

生活与事业(2)

朋友们记得她是“一个喜欢切磋思想的人,出色、独到、无畏,她的理解极其迅速,和她在一起进行切磋是一大乐事”。桑塔格身穿褐色仿麂皮夹克,留着一头亮泽飘逸、又长又黑的秀发,她姗姗来迟,在教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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