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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乾隆甲辰本,是“你方是和我近。”

以上3个版本就有三种表达方式,足见红楼梦中的差别有多大。

《红楼梦》80回,回回有错

由于病故,作者的创作戛然而止,又没有很好的校勘,再加上不同的抄本差异巨大,版本混乱,很多人删改无章,无法无度,造成了今天我们所见的《红楼梦》几乎每回都有差错的局面。199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八十回校字记》就有数十万字,是作者俞平伯历时三四十年的研究所得。可见,纠错红楼梦的任务量有多么巨大。

这么多的内容这里不可能一一列出来,只能择其要旨列出:

第一回,提到甄士隐有一女,乳名英莲,年方三岁。梦中,僧人说到了顽石(贾宝玉象征)转世,可见此时贾宝玉尚未出世。可是,第63回,却说英莲(香菱)与宝玉同庚,前后矛盾。

第二回,提到林黛玉年方五岁,可是,第45回,黛玉说自己15岁,在贾家住了三年,怎么成了15岁?第二回应为12岁。

第39回,刘姥姥说自己75岁,贾母说“比我大好几岁呢。”可是,到了71回,历时不到2年,贾母忽然要过80大寿了。

第54回,鸳鸯对袭人说:“偏生今年就死在这里,你倒出去送了终。”袭人道:“正是,我也想不到能够看着父母殡殓。”按照袭人的话来看,是父母双亡,其实,袭人的父亲还在,只是母亲过世了。

以上这些错误,显然是在作者的草稿中才会出现的,因为曹雪芹并没有最后系统地整理稿件。因此,红楼梦出现的错误无损于曹雪芹的伟大和天才,命运夺去了他的生命,他用自己生命换来的文字,即使出现了很多错误,也并没有影响她的传播和魅力。有趣的是,红楼梦是中国最伟大的长篇小说,而里面出现的错字、别字和疏漏恐怕也是最多的。

纠错红楼梦,不是为了炫耀

正因为知识分子都知道红楼梦差错巨大的原因,所以,晚清以来的知识分子把纠错红楼梦,当作一项文化建设来看待,校勘红楼梦,给曹雪芹纠错,是红学主要的研究方向之一。纠错红楼梦的目的何在?有两个,一个是“求真”,因为版本众多,曹雪芹的原作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们一直在探求红楼梦的原汁原味。另一个是“求善”,就是尽可能地纠错、改错,以求获得质量最好的《红楼梦》版本。这两个目的既有关系,又有各自的方向,最接近曹雪芹原貌的版本却未必是文字质量最好的版本。

由于校勘纠错《红楼梦》难度太大,又是非常专业的事情,我们普通读者并不需要过多地投入精力,而且,这些文字的差错并不影响我们的阅读,这就是曹雪芹的伟大神奇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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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爱啃鸡爪子?(1)

一个疑点:《红楼梦》第49回“宝玉……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爪子忙忙的爬拉完了。”(1954年,作家出版社)贾宝玉,在府内怎么吃鸡爪子呢?一个富家子弟何以如此落魄?

这几天,我写了一个《红楼梦80回,章章都有错》,说明《红楼梦》由于未经作者的最后整理校核便流传于世,最初的《红楼梦》并不是公开发行的印本,而是类似“手抄本”的抄本,所以,这部伟大的作品在流行中存在着不少需要修补和校勘的空间。这一点,不能怪罪曹雪芹。大家喜欢《红楼梦》,也愿意为红学做一些自己的努力,虽然不是红学家,但是也可以为《红楼梦》挑错。不过,为《红楼梦》挑错,应该老老实实遵循学术原则,而不能沽名钓誉,哗众取宠。

因为,给《红楼梦》挑错,可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情,稍微不注意,不细心就会闹笑话,把原来正确的改为错误的,把原来生动的改为苍白的,所以,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个人态度如纪连海一般浮躁、轻狂,还真别“悍然”挑错,更别以此沽名钓誉,否则贻笑大方,就会让贾宝玉啃了鸡爪子。

以下举几个后人修改的地方,或不妥当,或本身就是改错了。

1。 挑错字,让贾宝玉啃了鸡爪子

第49回,有一句话“宝玉却等不得,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爪子忙忙的爬拉完了。”(作家出版社,1954年)

朋友们一定以为,宝玉此时在吃凤爪吧,因为文中是“野鸡爪子”。可是,细心的人就会发现这句话有些问题,贾府是何等的气派,何等的显赫,何等的气焰压人,贾家唯一的“富二代”竟然啃起了鸡爪子,这也太寒酸了吧。

其实,这是后人改错了。在程乙本里,这句话的原文是“宝玉……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瓜子忙忙的爬拉完了”

“野鸡瓜子”,指的是鸡胸等处的精瘦肉。北京话里,有个词儿叫“肉瓜子”, 说的是瘦肉腱子,就是形容精瘦肉的口感,非常形象,非常贴切,这是我们传统中文的魅力所在,我们看“瘦肉”这个词,虽然含义大家都明白,但是,不生动,不形象,不是能够审美的词语。曹雪芹用的“野鸡瓜子”,是在使用北方方言,而编校者也许是不熟悉北方方言,或者仅仅从校对角度出发,以为“瓜”是“爪”的别字,就顺手大笔一挥,改成了“野鸡爪子”。这样改完之后,可就亏了贾宝玉的胃口了,原来是吃最美味的鸡肉,现在只能啃鸡爪子了。

外国的翻译家们则要比我们高明一些,在1970年代的《红楼梦》英文全译本中,翻译家霍克斯对这一段的翻译是这样的:

The others agreed to wait, but Bao?鄄yu professed himself unable to hold out, and helping himself to a bowl of plain boiled rice, pourde a little tea over it and shovelled it straight from the bowl into his mouth with one or two collops of pickled pheasant?鄄meat to help it。

collops of pickled pheasant?鄄meat,在英文中,是腌制的野鸡肉片,这个比较准确,虽然没有精确到野鸡的鸡胸肉片,但是,大体上说得过去,没有犯“野鸡爪子”的错误。

2。 挑错词,让丫头晴雯说话很书面

第52回,晴雯发烧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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