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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作品:地精传奇

作者:ZENK

男主角:克瑞根·智慧

内容简介:

没有圣骑士的勇武,没有精灵的英俊不凡,更没有魔法师的强大法术。地精,一群生活在最底层的生物,升类游戏中新手练级的靶子。当幸运之神光顾这个最为弱势的族群后,一切都改变了。

一系列偶然与巧合之下,地精有史以来第一次占领了人类城市。这时一只绿龙出现在了莫林地区。不知是谁的主意,兽人提出要让地精去屠龙。克瑞根·智慧,一个科森的普通地精,竟然答应了……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那个绿皮肤的家伙有去无回时,克瑞根·智慧居然奇迹般的杀掉了龙。地精屠龙成为了一个传奇,然而这却只是地精传奇的开始……

正文

序言

梦每个人都会有,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敲击键盘将梦化为一个个字符。做梦的人多了,写梦的人也多了,看梦的人更多了。当一个个梦想列于书站之中,我们不禁会发现许多的梦是那么相似。

在金戈铁马中争霸大陆是我曾经的梦,但此时却不是我想要的。当“我意王”如天上的云朵随处可见后,英雄们早已失去光泽,那些豪言壮语怎么看都像是落日的余辉,虽然美,但已是黄昏时。

对于什么题材流行我并不感兴趣,我最喜欢的还是西式奇幻。也许我对于奇幻的定义并不准确,但我想告诉别人奇幻是什么,用一本不一样的奇幻来告诉他们,奇幻可以这么写。

我的笔下不想有一位英俊的主角,也不要有一群如狗一样忠诚的部下,更不能有一堆围着主角的花瓶。但没有争霸大陆的铁血,没有越战越强不断升级的主角,没有月下的缠绵,我该如何书写这个故事?

非人类的主角是我的选择。我不要兽人,他们太强壮了太有雄心了,有他们就会有争霸,我不能抹杀角色的意志。我本身便不是强者,所以我选择了弱者,奇幻世界中最弱小的种族——地精。

由于网游的大众化,地精这个弱小的种族对于许多人来说并不陌生,他们就是新手专用的升级NPC,一群没有战斗力的乌合之众。但是,即使是最弱小者,他们也有享受生活的权利。

事实上地精主角克瑞根这个角色很早之前便存在了,不过他只存在于我的一篇三千多字的短篇同人中。很早起我便想要为这个绿家伙做点什么,在那段时间,我的脑中总有个模糊的影子,总是觉得抓住了什么,但又溜掉了。

写一个既要反流行又要吸引人的故事,这实在是件很费心费力的事。故事由短到长,从寥寥数笔的玩笑之作,到一个三万字的短篇,最后变成了现在这个长篇。虽然从没有想写成幽默故事,但随着地精的形象逐渐丰满起来,这个绿皮的家伙主导了一切。在乱七八糟的嘲讽中,故事在轻轻松松打打闹闹中展开了。

有一位读者曾给我留言,说他在开刀住院时观看此书,其中的情节让他大笑,最后扯到了伤口。从留言中我感到很大的欣喜,这不正是我所想要的不一样的奇幻吗?

我希望这个从头到尾都没有超级英雄、没有宏大的战争、没有追逐美人的故事同样能给你带来笑声,毕竟这就是我的目的。

序章

〖地精属于社会性种族,他们跟矮人一样很好辨认。地精有着绿色的皮肤,但他们没有头发与胡须。地精长着一张并不好看的脸孔,宽鼻子、尖耳朵、大嘴和小而尖锐的犬牙,胖的看起来像个傻瓜,瘦的则像是特意夸张过的小丑般。地精通常身高在四英尺左右,他们站立行走双手垂过膝盖。这些奥德大陆上最常见的家伙寿命约为五十岁,但很少有地精能活过三十三岁。这些绿皮肤的家伙以抢劫为生,但他们从不单独行动,对于所抢掠的货物采取平均主义。地精没有文字更没有道德观,无论是一个或是几个世纪他们都不会有所改变。

——《奥德大陆生物图鉴》〗

我合上了手中的一本古书。我已经老了,在地精的历史中也许我是在位时间最长的领主——相对于国王的头衔,我还是怀念过去称呼——虽然我再也挥不动大棒,再也骑不上毛驴,却没有任何一个同胞打算夺走我的权力。

人类常说当人到了老年就会开始怀念过去,因为死神已经在他身边数着沙漏中为数不多的沙砾。

地精会怀念过去吗?我知道许多同胞到死为止,他们的怀念也只是短暂的一瞬。而我,他们的王,他们的神,现在却贪婪地从记忆中挖掘着过去的一切,毕竟在我之前还没有哪个同胞能像我活得这么精彩。

那是多少年来着?我努力地从脑袋里搜索着最初的记忆。那是一九一年的春天,是的,是一九一年的春天,我出生在科森——那是一个地精聚集区,像科森一样的地方在整个奥德大陆十分常见。

我从没有见过我的妈妈,只是从爸爸嘴中知道她是某位小队长的女儿,在我出生后没多久就死了。我父亲的名字叫做克瑞根·大棒,科森的地精领主是他的兄弟,如果按照人类的说法,我也算是出生于名门。

刚刚开始回忆,我忽然想笑,一个出生于名门的地精。

爸爸虽然有个当领主的兄弟,但是他却没有得到什么晋升,到最后甚至连小队长的职务都丢掉了。

虽然没有权力,但是身上的血统让他脸上总是有一种旁若无人的神气,他巨大的嗓门总是朝着挡路的地精喊道:“我!克瑞根,最强的,的弟弟。”

如果这回忆写出来的话,换上个人类来看一定会觉得痛苦。毕竟地精最初的语法可不如人类语那么顺畅,而且我们的名字也不同于人类,他们是前名后姓,我们正好相反。

按人类的标准,谦逊与优雅是一种风度。但地精中,看似骄横的态度恰恰也是风度的体现——有多大的家世有多大的风度。

“若是不叫,笨蛋以为,我,克瑞根,最强的,的弟弟,笨蛋!”

每次吼完,爸爸总是开心地拍着我的头。虽然我不知道爸爸为什么总用那根木棒而不用手,但现在回想起来,也许那就是地精展现爱的一种方式吧。

尽管爸爸一生都非常认真地保持他的风度,但我相信在爸爸成为领主前没有任何一个地精被他吓住。事实上在爸爸大摇大摆地走后,我总能听到一些笑声,每次也总有几个笨蛋因为偷笑而被卫兵抓住,然后被狠狠地训了一顿。卫兵的理由是:他们嘲弄了强大的地精领主,毕竟爸爸和领主是兄弟,有着血缘关系。

“我,克瑞根,最强的,的弟弟。”

从我还不会说话开始,爸爸就时时在我面前提起这句话。爸爸以前常跟随他兄弟出征,在地精语中,战争或是出征总是代表着又一轮的抢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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