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部分(第1页)

好本事,这么大热的天,他在房间里就是呆得住。这里坐坐,那里躺躺,瞪着一双大而无光的眼睛,不晓得他在想什么。到了吃饭的时候,他就拿点米,拿点山芋,加上水,烧熟了,然后,就着盐,把山芋饭咽下去。每天要做的事情也就是这么多了。这个人真是懒得出奇,一身的懒肉,一身的懒筋,一身的懒骨头。其实混世魔王以前倒不是这样。刚刚来到王家庄的时候,混世魔王蛮利索的,挺活泼的一个小伙子。又积极,又肯干,性子也开朗。闲下来了,混世魔王就要到王家庄小学的操场上去打篮球。他在篮球场上的身手和他干农活的身手一样敏捷,惟一不同的是,打篮球的时候他又多了一份俊朗。他的运球、过人、远投、三步篮,每一样都做得精准有力,同时还舒展大方,是进攻与防守的核心。人们一定还记得,当年有好多人捧着饭碗看混世魔王打球,为他叫过好,为他喝过彩呢。可是,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也就是一两年的光景,小伙不行了,狐狸的尾巴露出来了。是个假积极。混世魔王不是在一个上午变成这样的,这里头有一个逐渐的过程,很漫长。总的来说,经过了长时间的量变,然后才有了质的蜕变。老话是怎么说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点都不假。日子长了,他这匹活蹦乱跳的小马驹终于变成了一头最懒的驴,做什么都磨叽,光知道混。社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给了他一个很不名誉的绰号:混世魔王。从现在的状况来看,混世魔王连一头驴都比不上,简直就是一只乌龟,一天到晚把自己缩在乌龟的壳子里,连脑袋都缩进去了。缩头乌龟,说的就是他。

。 想看书来

《平原》第九章(2)

说起来混世魔王也没有什么大的毛病,不沾烟酒,不偷鸡摸狗,不吊膀子,严重的作风问题他都没有,家庭出身也不算差。就是一门心思地懒、混,做什么事情都要慢上好几个节拍。他的头发留得相当长,说起话来拖泥带水,想半天才能有一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走路也慢,脚后跟踢踢踏踏的,就好像两只脚后跟让鬼拽住了。这个人就连眨巴眼睛也慢,他眨巴眼睛可费劲了,你能够看见他先是无精打采地把眼睛闭起来,停当一会儿,再无精打采地睁开来。这样很不好。是瞧不起人的样子。最要命的还要数他的笑。他的笑很有特点,别人笑得嘎嘣脆,仰起脖子,哈哈哈几下,完事了。他呢,蔫不拉唧,也没有声音,就那么不声不响地把笑容挂在脸上,胸口一抖一抖的。话题都转到别的地方去了,再来看看混世魔王吧,他的笑容还歪在嘴角,吊在那儿。由于时间太长,那就不再是笑,凭空就有了怀疑的意味,甚至还有挖苦和讥讽的歹毒,容易让人多心,总觉得拖欠了他什么。总之,他的肉笑了,皮就不笑,皮笑了,肉又不笑,很阴,一副非常不买账、想和谁对着干的样子。王家庄的人最看不惯的就是这号人的阴,一天到晚藏着天大的心机。你这是对谁呢?谁对不起你了?谁还亏待你了?没有哇。这样的人不要指望别人对他有什么好。说话留半句,阴阳怪气,慢慢吞吞,要死不活,都是致命的毛病。这些毛病混世魔王都有,尤其和吴蔓玲一比较,显著了。格外地招眼。你说说,还让广大贫下中农怎么喜欢他?

王家庄的人不喜欢混世魔王。他自己也知道。这一来他的群众基础就出了问题,变得很薄弱。不来往了,那就不来往吧。闷得无聊,干什么呢?吹口琴。天天吹,两只嘴角都让口琴磨出茧子来了。你说一个破马蜂窝你一天到晚地塞在嘴里做什么?又不甜,又不咸。混世魔王这个人少一窍。

王家庄的人其实都是知道的,混世魔王这样落魄,有一个十分要紧的原因,懒只是一半,还有一半,是嫉妒。知青们一个接着一个走了,上大学的上大学,返城的返城,病退的病退,进工厂的进工厂,他倒好,走不掉。混世魔王看在眼里,暗地里和别人做了比较。一比较就彻底泄了气。这是能比的么?老话是怎么说的?缸不能比盆,人不能比人,人比人,气死人。走不掉就走不掉吧,混世魔王偏偏不这样想。他想不通,采取了一种近乎下三烂的抗争方式:破罐子破摔。那你就摔吧。王家庄是一个广阔的天地,这么大的地方,还怕你摔一个破罐子不成?你吓唬谁呢。天底下所有的人都知道一个简单的道理:越是破罐子,你还越是不能破摔。你一摔,碎得更彻底,稀里哗啦地散得一地,等你再想捡起来,你就凑不了一个整,不是这里缺一角,就是那里豁一边。混世魔王就是不懂得这一点。吃山芋都不晓得从哪里扒皮,你还摔呢。找死啊。

混世魔王就是觉得亏。走不掉也就算了,最关键的是,和别人比起来,他的苦头并没有少吃。刚刚来到王家庄的那会儿,混世魔王可以说是下了血本。那哪里叫干活,简直就是拼性命。为什么呢?就是为了落得一个“表现”。知青们对“表现”这个东西是有标准的,那就是看谁更不要命,看谁拿自己的身子骨更不当东西。谁敢作践它,敢把它往死里整,谁才算有了“表现”。那阵子混世魔王吃苦头吃大了。有一句口号是怎么说的?“要问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要问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老前辈”,还有“两万五”,它们是一个标志,一个尺度,一个永远也没有极限的极限。这个极限不是空的,有诗为证:“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什么叫不怕牺牲?人只有活着才能够不怕牺牲。反过来说,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你就不能叫不怕牺牲,你都有努力和提高的余地。混世魔王的“不怕牺牲”可以用惨烈去形容,两年多一点,他的胃就坏了,而关节也坏了。

混世魔王这样卖命,这样出风头,却没有瞒得过吴蔓玲。有一点吴蔓玲看得还是很准的,混世魔王这样积极,动机就不健康,隐藏了许多致命的问题。作为一个小店员的后代,混世魔王的身上具有浓郁的投机心态,他真正迷恋的还是一锤子买卖。换句话说,他这样过分地卖命,目的是为了早一点离开。这才是他与生俱来的真本性。他的积极是假的,他的热情是假的,他的不要命也是假的。这些都只是一个表象,变相的投机才是真的。骨子里还是贪婪,在最短时间内捞足本钱罢了。吴蔓玲在知青团支部的生活会上毫不留情地指出了这一点。吴蔓玲同时还指出,混世魔王在篮球上的动机同样有问题,那不是为了锻炼身体,是出风头!篮下都空了,你为什么不立即投篮,而要等防守的队员上来了你才出手?吴蔓玲的话说到了点子上。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当混世魔王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之后,他由最初的冒进一下子蜕化到后来的逃跑与消极。所谓的胃病,所谓的关节炎,都是借口。“谁没有胃病?谁没有关节炎?”疾病在精神之外,在革命之外。说到底,疾病是可耻的,它是软弱和无用的挡箭牌。懈怠和懒惰才是病。不良的动机是一个知识青年的不治之症。

到了1976年,王家庄的知青都走了,就剩下两个人:吴蔓玲,混世魔王。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同样是留下了,在意义上是有高下的。混世魔王是走不掉,而吴蔓玲是不想走。不能混淆了。按理说,一男一女,年纪轻轻的,又是老乡,理当格外地体恤才是。你帮帮我呀,我再帮帮你。然而,不,是面和心不和的。当然是混世魔王不是他娘的东西!而吴蔓玲一当上村支书,两个人的关系急遽地恶化,乌鸡眼了,居然发展到撞破了鼻子都不说话的地步。话也得说回来,小吴这个人没什么挑剔的,对谁都让三分,可就是对这个知青老乡寸土不让。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平原》第九章(3)

要是细说起来,吴蔓玲当上了村支书,混世魔王虽说嫉妒,私下里还是挺高兴的。他看到了希望。混世魔王偷偷摸摸地给自己算过一笔账:一,下一次再有什么机会,吴蔓玲已经是村支书了,她是王家庄的核心力量,自然不能走,剩下来的,除了自己,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二,混世魔王前几次没走成,问题出在“群众基础”上,但是,那只是个漂亮的借口,根子还在“支部”那儿。现在,吴蔓玲是支书了,再怎么说,终究是“自己人”,顺水的人情她一定会做的。所以,综合起来看,混世魔王的形势是利大于弊了,正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机会说来就来,吴蔓玲当上支部书记不久,兴化县中堡公社的砖瓦厂招工了。混世魔王用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了请求,他要到公社的砖瓦厂去当工人。吴蔓玲拦住了,没有签字。不同意。吴蔓玲是一个爽直的人,没有找任何借口,一针见血,不同意。她在支部大会上说:“问题的关键是,混世魔王知不知道什么叫砖头?什么叫瓦?一个人,连他自己都不想做一块砖头,都不想做一块瓦,你还能指望他做什么?”吴曼玲说,砖头,还有瓦,说到底还是泥土,然而,不同于一般的泥土。砖头和瓦是上规矩、成方圆的泥土,是经过烈火考验的泥土。对混世魔王来说,他最需要的是从模子里走一遭,从烈火中滚一遭。他最需要的不是变成砖瓦,是做好泥土。这是一个基础。这一次的打击对混世魔王来说是致命的。这就是说,他不仅没有资格成为砖头,成为瓦,他连做一块泥土的资格都没有具备。前面的努力算是白费了。混世魔王终于看清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他这一辈子是走不掉了。比较起“别人”来,被“自己人”踩在脚底下,那才是最糟糕的。什么叫“自己人踩自己,踩得两头都冒屎”?这就是了。混世魔王一下子就明白了,吴蔓玲是舍不得放他走的。他必须作为吴蔓玲的陪衬生活在王家庄,没有混世魔王的道高一尺,哪里有她吴蔓玲的魔高一丈?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嘛。这一比,就把吴蔓玲的光芒万丈给衬托出来了。吴蔓玲多机灵的一个人,怎么肯放他走?人家舍不得呐。那就呆着吧。混世魔王死心了,踏实了。不能到公社里做一块砖,一片瓦,还不能在王家庄做一根草么?做草好。做草好哇。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喝西北风都能够一绿一大片。这么一想混世魔王反而高兴了,明白了,心里想,操你奶奶的,我走不了,你不也走不了?那咱们两个就这么耗着。你是卖鲜鱼的,我是卖咸鱼的,我倒要看看是你这条鲜鱼经得起耗,还是我这条咸鱼经得起耗。

端方是一只无头的苍蝇,找不到人说话。大中午的,还是扑到合作医疗这边来了,却扑了一个空。合作医疗的门居然锁上了。那就到混世魔王那边坐坐吧。也只有到那边坐坐了。混世魔王还是那样,躺在地上,脑袋枕在胳膊上,小腿跷在大腿上,闭着眼睛,一门心思吹他的口琴。其实混世魔王天天都是这样的。端方望着混世魔王的口琴,心里头想,三丫要是一把口琴就好了,捂在手上,想一口就是一口。就这么想着,混世魔王却把口琴丢在了草席上,依旧闭着眼睛,说:“端方,知道我在想什么?”还没等端方做答,混世魔王已经坐起来了,睁开眼,歪着嘴,兀自发笑。混世魔王说:“我就想步行回南京,喝一口汽水,再步行回来。就算走上八天八夜,能喝上一口汽水,也值得。”混世魔王就那么点着头,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转过脸来,对端方说:“端方,你要是能让我喝一口汽水,我情愿钻你的裤裆。”混世魔王这是说笑了,带有没话找话的意思,附带拿端方打打趣。端方知道什么是“汽水”呢?他哪里能体会到汽水进嘴之后万箭齐发的滋味?对牛弹琴了。但混世魔王还是坐正了,伸出了一只指头。他打算好好给端方讲一讲“汽水”,讲一讲上海的汽水与南京的汽水之间那种微妙的、动人的区别。端方伸出了手,把混世魔王的胳膊连同他的那根指头一同摁了下去,端方说:

“我给你一瓶汽水,你把口琴送给我。”

混世魔王笑了,是出声的那种笑,难得了。混世魔王的笑声在大仓库里头回荡。混世魔王把手里的口琴递到端方的手上,说:“去拿汽水。”

端方把口琴放下了,表情是认真的。他站了起来。混世魔王躺下身子,重新闭上了眼睛,开始哼唧,还用跷着的脚尖打起了拍子。混世魔王说:“你要是能让我喝上汽水,我还把我的舌头割下来送给你。”端方在门口说:“舌头我自己有。”

兴隆的家真是气派了,不只是在王家庄,就算扩大到方圆几十里,也能称得上是最著名的建筑。虽说旧了,气象还在。砖是砖,瓦是瓦。在砖头与砖头之间,则是工工整整的勾勒。没有一处潦草的痕迹。青黑色的,高大,巍峨,是森严的派头。让周围低矮的草房子一比较,简直可以用壮丽来形容,带有拔地而起,或者从天而降的突发性。说起兴隆家的这三间瓦房,不能不提的是兴隆的父亲老鱼叉。老鱼叉在王家庄可以说是个一个顶级的人物了。要是认真地数一数,王家庄一共有两个积极分子,一个是许半仙,另一个就是老鱼叉了。可许半仙毕竟是一个邋遢的婆娘,她的功夫只局限于嘴皮子上,雷声大,雨点小,无风三尺浪,见到风就是雨,带有戏子的成分,是戏台上的丑旦。让大伙儿寻个开心罢了。老鱼叉则不一样。老鱼叉剽悍,具有中流砥柱的力量。无论有什么事,他一声不吭,却能冲在最前面。这就是榜样和示范的作用了。不过,这个榜样是蛮横的,动嘴动不过人家就动手,动手动不过人家就动棍子,动棍子动不过人家就动刀子。所以说,这个榜样具有无比的坚固性和侵略性,霸道,硬挣。而他的积极不是心血来潮的,有一搭没一搭的。他的积极有非常完整和清晰的脉络,土改,镇反,统购统销,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四清,文化大革命,样样都冲在前面,每一步都站在风口浪尖上。所以说,土改之后,解放区抗日民主政府把王二虎的三间大瓦房奖给了老鱼叉,眼光很准了。老鱼叉在土改之后住进了大瓦房,得到了鼓舞,愈加积极了。老鱼叉没有做过一天的村干部,然而,谁也不能否认,老鱼叉永远是特殊的,他过去、现在和将来永远是王家庄“最高级的”社员。

。 想看书来

《平原》第九章(4)

端方来到兴隆家的门口,他要向兴隆要一瓶汽水。兴隆会给他这个面子的。当然,端方绝对不会把兴隆会做汽水这样的秘密告诉混世魔王,这个秘密还是要守的。烈日当头,兴隆家的大门却是紧闭的,和合作医疗一个样。端方侧过头去,听了一会儿,天井里头没有一点动静。端方推了一把,没推开。这个就奇怪了,大白天的,拴上门做什么呢。端方就伸出手去,在门板的大铁环上用力地拍打。王二虎当初砌这三间大瓦房的时候实在是考究,仅仅从门板的大铁环上就能够感觉出来了。加上大门上整整齐齐的半圆形的门钉,兴隆家的大门是那样地霸实,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

兴隆从门缝的中间露出了半个脑袋,脸上的神情看起来相当地凝重。家里头好像发生什么要紧的事了。端方是一个知趣的人,要是换了平时,端方也许就不进去了。然而,端方的心思都在那把口琴上,还是侧着身子,挤了进去。过了天井,进了堂屋,端方才知道自己冒失了。兴隆的家里真的出了大事。堂屋里全是人,闷着头。条台上燃了两炷香,屋子里全是?

寻龙脉  我是神豪每个城市都有我的产业  004-食疗本草  入骨心尖宠  岁月寒  挽枫女尊  末世江湖行  唾星飞溅  哲学启蒙  穿越之坐拥美男笑江山  白狼制裁者  恶魔超正义  霜重叶更红  网游之无双一击  神秘的荒岛桃园  王爷,休了我吧  和离后她觉醒点石成金能力  破月  爱丽丝学园之爱丽丝  无穷无上  

热门小说推荐
邪王撩妻:嫡妃真难追

邪王撩妻:嫡妃真难追

一朝穿越,竟然上了一个花痴女的身,留下一堆烂摊子,还等着高大上的她来收拾,江未央表示有些醉醉哒。大婚之日,被夫君各种刁难,她游刃有余,轻松化解,呵呵,还把她当成废柴花痴女,那就大错特错了!等到她反攻之日,风君璃你给我等着!娘子你累吗,为夫给你揉揉肩。娘子你饿吗,来为夫喂你吃点桂花糕。娘子,你喜欢为夫做什么闭嘴,本王妃喜欢你离远一点!...

我和名模的荒岛生涯

我和名模的荒岛生涯

沦落荒岛,一场惊变之后,我沦为棋子,受人奴役摆布。卧薪尝胆,觉醒武影,不羁放纵,放肆桀骜,铮铮铁骨岂能弯。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进入广袤神域后,为了保护我的女人们,双拳怒战八荒,噬天剑刺六合,当臣服之人越来越多,我却发现,神域背后还隐藏着极大的秘密,竟是与我的身世相关关爱作者群553985685加更条件200钻石加一更★500推荐票加一更★一个玉佩加一更★一个皇冠加十更(分期加更)★关爱作者,从你做起,嘿嘿...

降妖伏魔

降妖伏魔

鬼魅横行的世界宗教信仰没落的年代,法师已经成为了不为人知的异类,是神棍,还是真有其事?延续林正英道长系列之降妖伏魔。...

终焉的骑士

终焉的骑士

他曾经以一人之力改变了整个大陆为它带去了死亡,毁灭与混乱他掌握这这个世界上最强大而令人恐惧的力量使那令人畏惧的名字传遍四方死亡不是结束,而是另外一个开始当玫瑰与剑的旗帜再次飘扬在这天空之下时所带来的...

午夜外卖员

午夜外卖员

我是一名午夜外卖员,专为鬼怪送外卖。刚外出打工的我,意外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就这样,我每天午夜时分出发,然而恐怖怪异的事情开始一件接一件的发生。最重要的是,我发现我家竟然守着一笔巨大的财富,那是一座鬼墓...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