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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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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正式大总统没几天,袁世凯便令总统府给国会发了一个咨文,称民国制定法律应当是分“提案、议决、公布”三个过程,国会在未经总统府便将贸然宣布《大总统选举法》,这不仅是蔑视大总统的权威,而且是侵犯大总统的公布权和违反《临时约法》的行为,如果这个事情不解释清楚,影响极坏。在咨文的最后,袁世凯还要求国会议员们立刻给予合理答复。令人可乐的是,袁世凯在咨文中引经据典,并援引《临时约法》,还真说得头头是道,一点都不含糊呢。

此时的国会议员们,正在忙着讨论斟酌*的宪法草案,也没有时间专门开会来讨论袁大总统的咨文,只说国会制定法律直接公布乃是各国通例,原本就不须经过总统副署云云。由此可见,《临时约法》在制定时过于仓促,加上起草者水平有限且夹带私心,结果出现多处模棱两可、不切实际甚至矛盾冲突的规定,这下被袁世凯给抓了把柄。本来,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确毋庸行政首脑副署加以公布,何必在《临时约法》中加上总统有“公布法律”之权的条款呢。

当然,袁世凯发此咨文并不要真正维护《临时约法》,恰恰相反的是,他的真实动机不仅是要找国会的茬,而且还要找《临时约法》的茬。正如前面介绍的,《临时约法》规定的体制是责任内阁制,大总统基本是个虚职,立法权力掌握在国会中,而行政权力主要由内阁掌握,这才是让袁世凯最不满意的地方。你想,袁世凯好不容易从清室和革命党人手中取得江山,岂有江山夺下之后睡于卧榻之侧的道理?

过了两天,袁世凯见国会对咨文并无正式复文,自己的出招仿佛泥牛入海,不见踪迹,心中不免十分恼怒。随后,袁世凯便命国务院派出施愚等八名委员前往国会干涉。施愚等人奉了大总统令,自然是意气风发,他们随后便雄赳赳、气昂昂迈进国会大门,要替大总统讨个说法。

八委员来到国会会场之时,正好宪法起草委员会在进行民国宪法草案的一读审核,见这八人突然闯入,不觉愕然。八委员得意之余,便将一个新咨文交给议长。在这个咨文中,袁世凯除了陈述上一个咨文的内容,又提出以后国会开会时应该及时通知国务院,以便随时派人前来出席陈述。这回,袁世凯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这便是行政权干涉立法权的勾当了。

国会议员们在传阅了咨文后,很是惊诧莫名,便答复八委员说:“民国立法,权在国会,不受行政之干涉。诸位到国会来未免违法,还请回去告诉大总统收回成命为好。”

八委员不管你什么立法、行政之类的玩意,随后又拿出一份文件交给议长,说:“大总统还有一份咨文,诸位看后便清楚了。”

事情到这里便已明朗化了。议员们传阅一遍后,只见这份文件上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写着这么几条:

一、将《临时约法》第三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改成“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行政制度和法规跟参议院、众议院没啥关系了。

二、将《临时约法》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得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须得参议院同意”改成“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人事权也和参众两院没关系。

三、将《临时约法》第三十五条:“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改成“大总统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对外战争和外交这样的国家大事,也全归袁世凯管了。

除此之外,袁世凯还在咨文中提出在“公安、防御、灾患”的非常时期,大总统应有特别处分权和制定法律权,只需国会开会时再加承认即可。

各议员见后吃惊不小,袁世凯这提出的几条完全是总统制的规定,甚至与君主立宪制相差无几,这与目前宪法草案中主张的责任内阁制几乎有天壤之别。你想现在宪法起草委员会已经将宪法草案拟定得差不多了,岂肯屈服于袁总统的要求?

当下议员们便对八委员说:“我等正在进行宪法草读,只能由国会议员列席旁听,诸位原本是不该前来的;至于代大总统陈述咨文,更是与约法章程不符,还请诸位自重”。

说罢,议员们竟然撇下八委员,只管自己审核宪法草案去了。八委员本是奉着大总统的命令而来,不想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回去不免气恼,自然在袁世凯面前添油加醋的数落了一番国会的不是,其中也不乏劝说袁世凯乘机解散国会的。

袁世凯听了八委员的回报后,却也在意料当中,他却不动声色,只淡淡的说:“你等不要着急,我只有办法。”

再说国会那边,在受到袁世凯的一番逼迫之后,反而加快了宪法草案的审读进度,没几天宪法草案便进入了二读阶段。袁世凯通过各种渠道得知宪法草案和《临时约法》无甚大的区别后,随即便发了几通密电,暗暗布置了起来。

数天后,各省都督、民政长与北洋将领的电报雪花般的飘来,一个个都是支持袁世凯的“合理要求”并指责“国会专制”;还有几个袁世凯的心腹,在电报中就直接提出要撤销宪法起草委员会、撤销宪法、解散国民党、解散国会,大家散伙算了。

袁世凯接到这些电文,自然是喜不自胜,以为国会就此屈服。不料此时国会议员中还有一些硬骨头的家伙,他们不畏外界压力,硬是在10月31日下午通过了宪法草案的三读程序,并准备交国会公布。由于这部宪法草案的起草主要在天坛祈年殿,因而也被称为“天坛宪草”。这部宪法草案主要秉承了《临时约法》的精神,共10章113条,其中主张“责任内阁制”并对大总统及其国务院的权力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也有人称其政体为“超议会制”………不言而喻,议会的权力过大而总统的权力过小,怎能不起冲突。

眼看天坛宪草就要公布,这下袁世凯再也按捺不住了,他使出了最后的狠招………釜底抽薪,解散国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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