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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饶了你们也可以,去跟那个小姑娘道歉。”田老大指着林平之,冷冷地说。
“大哥哥,我不是小姑娘!”林平之脆生生地说,“我是男的!”
曲非烟为了帮他壮大声势,便在后面凑趣地喵了一声。
“哈?”田老大跳开一步,细细打量了他,笑着摇头,“怪不得小子们要撵上你瞧个仔细,老子也看不出来你原来是个男的。”
林平之包子脸上气鼓鼓的,大声说:“我是个男的,我还要做一个男子汉!”
“哟,说的好!”田老大觉得这小家伙十分有趣,便上前捏了捏他的脸,又转向四周,“这么一个粉嫩的小娃儿,都说要做个好汉,你们比他还大呢,老子都替你们臊得慌。”
狗子委屈地求道:“请老大责罚我们罢,下次不敢了。”
田老大坏笑了几声,指着他道:“你适才不是要扒人家的裤子看有没有那活儿么?如今你们扒了自己裤子给他看一眼罢,让你们这群兔崽子知道知道厉害。”
他这一招虽说粗野,倒也能让那群小子们明白“己所不**,勿施于人”的道理。曲非烟正捂了嘴偷笑,却惊讶地发现狗子和其他小乞丐极为听话,真的解起裤腰带来,唬得她赶紧将肉掌上移遮住眼睛。刚才她虽然用爪子让狗子出了丑,但一出手之后马上就撒腿跑路,又记着男女有别,便没有往那里瞄上一眼过。
只是她毕竟也是孩子,平时又最是精灵古怪,耐不住好奇心,又将爪子缝悄悄张开了一些,心想道:人家都说林平之的悲剧就是始于此,不知道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既然要帮他的,如今又只是一只猫而已,那远远看上一眼……应该也不算败坏规矩罢?
“不用啦,小**我自己也有,大家的都一样嘛。不用看别人的。”林平之大方地摆摆手,一副小大人模样,只是他还不忘记重申一遍自己也有那物件——让大家都知道,林大少爷全身各器官都长势喜人,并没有一样缺的。
“既然苦主都求情了,那便依着上次的例,每人弄一百文钱来,散给那吃不饱饭的穷苦人家去。”田老大挠了挠头,随意吩咐道。那些小乞儿得命,又悉悉索索地将解了一半的裤子重又系上。
曲非烟虽说有点小小的失望,却是大大地松了口气。
“还有,你们以前讨饭习惯了,为了有口饭吃欺软怕硬,以后全给老子改了!以后,像这小孩子这样你们打得过的,不能随便欺负;像老子这样你们打不过的,也不准软骨头。”田老大不耐烦地命令道。
他擅长的是轻功与刀法,原本是适合独来独往的。只是有次从某个员外家的恶奴手里救下了这群小乞儿,就被这帮没爹没娘的小鬼缠上了。他自己也是个孤儿,一时不忍,便干脆做老大罩着他们,虽然他平时还是一个人进出,但他还在外总是有些“恶名”,足够教他们亮出他的名号后,能少受人欺负一些。
待得那些小乞儿领命而去,田老大转过头走到林平之身边,蹲下来与他平齐:“小家伙,你也回家去罢。”
“我也想,可是……我迷路了。”林平之无辜的大眼中全是茫然。
田老大正**回答,便听见一个细细的女孩子的声音说道:“你快装得可怜一些,哄他送你回去。”
林平之为难地低头,对着曲非烟说:“可我又不认识他呀……”
看到那只小白猫脸上露出鄙视的表情,田老大的眼睛瞪得越来越大。他也终究还是少年心性,便长臂一伸,揪着曲非烟的后脖子,把她从林平之的怀里捞了过来,与她大眼瞪小眼:“这小畜生会说话?”
“你还是大畜生呢!”曲非烟下意识地反驳了一句,突然反应过来,“你怎么也能听到我说话?”
曲非烟知道,只有对她极有帮助、极有缘之人,才能听懂她说话,在普通人耳中,那只是无意义的猫叫罢了。
莫非此人她果然是认识的?她脑中转得飞快,终于灵光一闪,眼前少年朝气蓬勃的脸和记忆当中那张总是带着坏笑的脸重合了在一起。原来眼前这一个嚣张猖狂,立志要做侠盗的俊美少年,便正是日后江湖上人称“采花大盗”,后来被不戒和尚在那儿砍了一刀的田伯光。
莫非自己的这个名字,真的注定是和某种器官有损的人有缘的么?
曲非烟哀鸣一声,拿肉掌捂住了眼睛。
爷爷,我好像犯了和笨蛋交往的大忌了,居然觉得林平之那个小笨蛋说的话,有着几分道理……
正文 林宅初相会
曲非烟记得,虽然田伯光名声不是很好听,但他倒是一个重信重义之人,从不乘人之危。虽说人人都骂他是个淫贼,但她却不那么人云亦云。若他真是一个不顾女人意愿强逼的采花贼,早在仪琳姐姐刚被掳到山洞之时,她的清白早就没了,哪里还有时间等着令狐冲想法来救?
再比如,当时在妓院之中狭路相逢,她以言语激他出手相助,虽然田伯光打赌输了,论理是要认仪琳作师父,但当场除了仪琳、曲非烟及田伯光以外,并没有其他武林中人。仪琳和曲非烟两个小姑娘加起来,哪怕再翻一番,也不是田伯光的对手。假若他真是个卑鄙之徒,完全可以翻脸不认人,收拾她们俩简直是易如反掌。但他重信守诺,竟然真的认仪琳作师父,帮她们击退了青城派,也是间接地救了令狐冲一命。虽然其之好色令人不齿,但单就为着这件事,她还是很承田伯光的情。
她出身魔教,最厌恶的是武林正派中假模假式的伪君子,对这种被人唾弃不已的所谓奸邪之辈,反倒是更有好感一些,是以对他也没有什么抵触。一起走在回福威镖局的路上,田伯光少年心性,对坐在林平之肩头的曲非烟十分地好奇,一直伸手要抓她过来玩,让她说话来听。曲非烟便与他约定,若是他能与林平之一样保守秘密,不要将她会说话的事传扬出去,便和他做朋友。
“这你放心,我田伯光别的不敢说,至少对朋友是最讲义气的。你放心,老子答应你不告诉人,便是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说!”田伯光拍胸脯道。
“你被刀架在脖子上过?”林平之仰起小脸好奇地问道。家中是开镖局的,林平之也隐约听说过,押镖是在刀尖上舔血的生计。但福威镖局根大业大,林震南也从不和他提起江湖中的险恶,便只当那些是传说而已罢了。
田伯光痞痞一笑:“怎么没有?只比你高一头的时候,偷那城北顾员外家中的夜明珠,一时失手被他家护院给擒住,差点废了老子这双腿。老子拼杀出来的时候,全身受了十八处刀伤,还差点被大狼狗咬了一口咧!”
林平之对这十分爷们儿的事迹心向往之,便央他多说说这样的冒险故事。曲非烟见识也颇广,时不时也插上几句,二人一猫聊得竟然是十分热闹。过不得多久,田伯光便把林平之送至了福威镖局。门子一见林平之,眼泪都要下来了:“我的少爷哎,你可算平安无事,整个镖局都要翻过来了!”
林氏的独苗苗不见了,林震南一急之下亲自出去找,只留下夫人在家守着。闻得林平之被好心人送回了家,林母立时便迎了出来,一个箭步上来,将林平之珍宝一般紧紧搂住。曲非烟在他怀中,只觉得被林母的前胸挤得十分憋闷,便只好跳了出来,左瞧右瞧,蹲在了田伯光肩上。
林平之被母亲揉捏了几下,努力探出一颗小脑袋,向母亲认真介绍道:“这是田大哥,和非非,他们俩都是我的好朋友,是他们救了我。”
虽然对方只是一个青涩少年,但林震南夫妇在江湖上打滚多年,武功虽是低微,但眼色极好,最是左右逢源,进退得宜。林母敛襟向田伯光施了一礼,诚恳道:“多谢田少侠送小犬回家,若是不嫌林家简陋,便请先坐一坐罢。”
田伯光桀骜不羁,是一个直肠子的人。既然别人开口邀他坐一会儿,他也不借故推脱,便应了下来。
林平之又撒着娇在母亲怀里扭了起来,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甜甜地求着,央她同意他养着非非。小祖宗失而复得,林母自然是无所不可的,这只猫看上去品相很好,养下来也没甚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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