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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从沙洲商驼中抽调部分人畜,向南山进发。公元五世纪,中国僧人法显沿着和田河进入昆仑山与喜马拉雅山的交汇地带,到达克什米尔最东部的城镇拉达克。近代,先后有几支旅行队从拉达克出发,从相反方向到玉龙喀什河,并顺流而下,抵达和田。不过,他们的旅行只是出于好奇,地理学方面空白点依然存在着。 。。
第九章 你是我的岸(2)
小型驼队由大夏率领,头天就到达沙洲商驼大本营……和田牧场。留守的老驼工、娇娇、善爱,以及一群活蹦乱跳的孩子在很远的地方迎候。斯坦因看见娇娇,眼前一亮,她纯洁的眼神、健美的身材,还有甜甜的微笑,简直是艾伦的翻版!
娇娇笑盈盈,并不回避他的目光。几个骆驼客呼喊着跑过去,抱起她,猛烈转圈。娇娇身体不由自主,眼睛却努力挣扎,不断观望斯坦因,如同溺水者奋力游向岸边。
斯坦因被迎进帐篷。每个人忙忙碌碌,似乎都在尽主人职责。晚上,大家不分老幼,席地而坐,围成一圈。火堆在中间充满活力地燃烧,噼啪作响。
大夏切割好烤羊肉,献在斯坦因桌前,然后依次分给老驼工、女人、孩子和壮年骆驼客。昆仑端起酒碗,带领大家唱一首低沉浑厚的古歌,随后,就是热情洋溢的敬酒仪式。离开喀什以来,斯坦因梦游般接触各种人,经历各种事。骆驼客爽朗地对他笑,用听不懂的方言说话,给他饭吃,拉他喝酒,从来没人提起当年裸奔未遂的往事,也不问他从哪里来,要干什么,好像大家早就是知根知底的朋友。他们不发问,也不听他诉说。这与彼德罗夫斯基布置在南疆地区“眼线”的盘问、阻挠完全不同,斯坦因非常喜欢这种气氛。在和田牧场,他感到轻松愉快,把自己变成洪流中的小船,随波逐流。
娇娇首先向尊重的客人唱歌,敬酒。斯坦因听不清歌词,但昂扬婉转的旋律与韵味使他很感动,心发软、发酸,眼泪似乎要迸涌。歌声结束,娇娇把酒碗高举过头。斯坦因起身,向前,迎接,但是,望着宽大的酒碗,他犯难了。大家盯着。他们第一次用陌生的目光打量他。斯坦因觉得自己像伤痕累累的骆驼,跑不出这片沙漠,只好哆哆嗦嗦地接过酒碗。酒碗简直是微型湖泊,湖水还在向边缘流溢……他的眼睛漫无目标地在酒面上裸奔。前一阵子,骆驼客讲过很多娇娇、采诗和善爱裸奔的故事。斯坦因不敢面对这个热情的美丽女子。娇娇胸部浑圆如沙丘。大地乳房,弧线如此漂亮。骆驼在乳房上跋涉。沙丘剧烈抖动。骆驼陷进沙丘,拔不出来。狮子座的男人都有韧性,斯坦因坚持不懈,越过沙丘,却又与娇娇温情脉脉的目光相遇、相撞,纠缠。他心惊肉跳,挣脱目光。又被什么力量拉回,他沉浸在她的眼睛里。那是一对美丽纯洁的小鹿啊,两只小鹿把斯坦因当成春天的草原,她们在悠闲地吃草。斯坦因有些微醉。他突然想说话,脑海里却单纯如蓝色天空,没有一朵记忆的云彩。两只小鹿在欢快地吃草。他感觉到了她们*嘴唇的温润。既然有话不能说,那就喝吧。他真的想喝这碗酒。他模仿那些浑身散发着羊膻味的骆驼客,大口大口,喝完酒,递过酒碗。两只小鹿变成四只,摇曳,弹唱,文书,错乱。肚腹中,燃烧的火老虎在咆哮。老虎猛烈挣扎,要冲出来,裸奔。小鹿带着春天的馨香气息凑近。还有甜甜的、飘荡的微笑。斯坦因软化成一摊稀泥。娇娇把软泥重新拢起,捏造成抽象的人形陶器。酒在陶器汹涌澎湃。娇娇紧紧拥抱,把斯坦因送回座位,细致妥帖,像呵护婴儿。斯坦因进入沉睡状态。歌声、笑声、酒气、温柔、馨香,荡漾着远去,寂灭。不知过多久,馨香、温柔、酒气、笑声,又荡漾着涌来了。斯坦因想睁开眼,可是,眼皮很沉重,怎么也抬不起来。有两只骆驼多好,一个从上面拉,拉开眼皮。骆驼多让人心疼啊,斯坦因想对着它们喊大哥。嗓子眼干涸,发不出声音。干燥的黑戈壁,可怕的漆黑。风吓得屏住呼吸。哦,原来是狼来了,熊也来了。狼从西边渡流沙而来,熊从北边踏着草原而来。骆驼默无声息地在戈壁上稳步前进。斯坦因问,我是谁,我在哪里?突然,狼咬住他的头,熊也咬。争夺使戈壁滩变成战场。狼和熊的牙齿在头脑中刺激,穿梭,撕扯,钻探。骆驼默无声息地稳步前进。狼和熊竞赛似的膨胀,占满戈壁滩的全部空间。一群怪兽嚎叫着跑来。骆驼默无声息地稳步前进。多种图景在戈壁滩上杂乱组合,他找不到自己,只有剧烈头痛。疼痛应该离我而去。欢迎小鹿到我的牧场吃草。最美丽的小鹿。我要在戈壁滩创造有土墙的围栏,里面养着美丽小鹿,每天,我从远处挑水给她喝,割来鲜嫩的草给她吃……
第九章 你是我的岸(3)
“你醒了吗?”看见斯坦因睁开眼睛,娇娇俯过身,“都说你身体强悍,意志超人,都敢在帕米尔高原裸奔,才喝这点酒,怎么就醉得像面条?”
“……你把我还原成了牧民!”斯坦因挣扎着坐起来。他嗅到雨后嫩草撒娇的气息,或者,是风吹芦苇曼舞的气息。多次梦见的敦煌草原应该充盈着这种气息。火苗在空中裸奔。人影躲躲闪闪。娇娇最柔软、最奇妙、最丰满的两座雪山紧贴他胸膛。娇娇渴望的眼神令他心旌摇荡。很想上岸边,但是,不能喜欢娇娇,就像艾伦不能喜欢阿杜尼。
忽然,外面有人喊:“快去看!有狼!有狼!”
骆驼客都拿起木棒,朝骆驼群处跑。斯坦因一激灵,猛地站起,跑出去。驼群像波浪那样动荡,聚拢。有狼在袭击。火把照亮半边夜空,可是,看不见狼的影子。突然,善爱欣喜若狂,高声叫起来:“不是狼,是金玉神驼!神驼回来了!”
大夏转身回去,飞快地拿起枪,“这次,必须打死野骆驼!”
“为什么?”
“咬伤驼群,洋大人不能进山,驼队不就失去了信用?”
昆仑借着火光,观看半回,说:“奇怪,是家驼在围攻一匹野骆驼!”
斯坦因听说俄国中将探险家普尔热瓦尔斯基曾在新疆考察时发现过野骆驼,并且打死一只幼驼,做成标本,带回国,在欧洲展览,引起强烈反响。没想到,自己在这里与被称为“沙漠精灵”的野骆驼不期而遇,非常激动,想过去看个究竟。
昆仑拦住:“危险!那个家伙撒起野来,能把人脑袋咬碎!”
大夏装好子弹,问:“驼主,开不开枪?”
“它没有伤家驼,天亮再说。”
拉姆拿着枪跑来。他以为遭遇强盗偷袭,由于紧张,浑身颤抖。斯坦因解释一下,让他回帐篷继续休息。测量工作主要依赖他。
家驼将野骆驼围在中间,但不敢上前较量,相持着,挨到太阳出来。这是一匹美丽的青年野骆驼。它昂首挺胸,凝视远方,金黄色的鬃毛在朝霞中闪闪发光,如同梦幻一般,与斯坦因见过的标本照片有天壤之别。
“现在不是野骆驼的发情期,怎么会跑到家驼群中?”斯坦因问。
昆仑说:“我想,大概是被驱逐出来的。”
“为什么?”
“有两个原因:第一,善爱曾经骑过它,染上了人的味道,野骆驼群体必然排斥;第二,你看见没,它的头上戴着一块玉,这也可能导致被群体驱逐。”
“那怎么办?打不打?”
“如果不伤家驼,就赶它走吧,毕竟,是条命啊!”
善爱提着水桶,拿着毛刷,穿过驼群,走向镇定自若的野骆驼。人与驼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那样高兴地厮磨。善爱从它的头开始仔细洗刷起来。
“野骆驼会不会发疯?”娇娇很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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