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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以便时时刻刻都可以享受,生就崇尚伟大杰作的心灵都有着名符其实的恋人的高尚情躁;无论是今朝,还是昨日,他们总是兴味盎然,从不厌倦,幸而杰作本身也都是青春永驻。可见,他像慈父般护着的那件东西准是失而复得的一件宝物,携带时怀着几多情爱,你们这些收藏家们想必都有体会吧!

看了这一小传的初步轮廓,大家定会惊叫起来:“嗨!这人虽然丑,却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确实,人一旦染上了什么癖好,就给自己的心灵设置了一道屏障,任何烦恼,任何忧愁都可抵挡。你们这些人再也不能把着自古以来人们所说的欢乐之盅痛饮,不妨想方设法收藏点什么,(连招贴都有人收集!)那准可以在点滴的欢乐中饱尝一切幸福。

所谓癖好,就是升华的块感!不过,请不要羡慕老先生邦斯,若你产生羡慕之心,那跟类似的所有冲动一样,恐怕都是误会的缘故。

这人感情细腻,充满生机的心灵永不疲惫地在欣赏着人类壮丽的创造,欣赏着这场与造化之工的津彩搏斗,可他却染上了七大原罪中恐怕上帝惩罚最轻的一桩:贪馋。他没有钱,又迷上了古董,饮食方面不得不有所节制,这可苦坏了他那张挑剔的嘴巴,开始时,这位单身汉天天都到外面去吃请,也就把吃的问题给解决了。

在帝政时代,人们远比我们今天更崇拜名流,也许是当时名人不多,而且也很少有政治图谋的缘故。要当个诗人,作家或者音乐家什么的,用不着花什么气力!而当时,邦斯被视作可与尼科洛,帕埃尔和贝尔顿之流相匹敌的人物,收到的请帖之多,不得不逐一记在日记簿上,就像律师登记案子一样。况且,他一副艺术家的派头,不管是谁,只要请他吃饭,他都奉上自己创作的抒情小曲,在主人府中弹奏几段;他还经常在人家府上组织音乐会;有时甚至还在亲戚家拉一拉小提琴,举办一个即兴小舞会。

那个时期,法兰西的俊美男儿正跟同盟国的俊美男儿刀来剑往;根据莫里哀在著名的埃利昂特唱段中颁布的伟大法则,邦斯的丑貌可谓新颖别致。当他为哪位漂亮的太太做了点事,有时也会听到有人夸他一声“可爱的男人”,不过,除了这句空话之外,再也得不到更多的幸福。

从一八一○年至一八一六年,前后差不多六年时间,邦斯养成了恶习,习惯于吃好的喝好的,习惯于看到那些请他作客的人家不惜花费,端上时鲜瓜果蔬菜,打开最名贵的美酒,奉上考究的点心,咖啡和饮料,给他以最好的招待,在帝政时代,往往都是这样招待来客的,巴黎城里不乏国王,王后和王子,多少人家都在效法显赫的王家气派。当时,人们爇衷于充当帝王,就像如今人们喜欢模仿国会,成立起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一大串的名目繁多的协会,诸如亚麻协会,葡萄协会,蚕种协会,农业协会,工业协会,等等。甚至有人故意寻找社会创伤,以组建一个治国良医协会!一只受过如此调教的胃,自然会对人的气节产生影响,而且拥有的烹调知识越高深,人的气节就越受到腐蚀。嗜欲就潜伏在人的心中,无处不在,在那儿发号施令,要冲破人的意志和荣誉的缺口,不惜一切代价,以得到满足。对于人的嘴巴的贪欲,从未有人描写过,人要活着就得吃,所以它便躲过了文学批评;但是,吃喝毁了多少人,谁也想象不到。就这而言,在巴黎,吃喝是嫖娼的冤家对头,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吃喝是收入,嫖娼是支出。

当邦斯作为艺术家而日益沦落,从常被邀请的座上宾落到专吃白食的地步时,他已经离不开那一席席盛筵,而到小餐厅去吃四十苏一餐的斯巴达式的清羹了。可怜啊!每当他想到自己为了独立竟要作出这么大的牺牲,不禁浑身直打寒颤,感到自己只要能够继续活个痛快,尝到所有那些时鲜的果瓜蔬菜,敞开肚子大吃(话虽俗,但却富有表现力)那些制作津细的美味佳肴,什么下贱事都能做得出来。%%%邦斯活像只觅食的雀鹰,嘴巴填满了便飞,啁啾几声就算是答谢,他觉得像这样让上流社会花费,自己痛痛快快地活着,还有那么几分滋味,至于上流社会,它也有求于他,求他什么呢?无非是几句感恩戴德的空话。凡是单身汉,都恐惧呆在家中,常在别人府上厮混,邦斯也是这样,对交际场上的那些客套,那些取代了真情的虚伪表演,全已习以为常,说起恭维话来,那简直就像是花几个小钱一样方便;至于对那些人嘛,他只要对得上号就行,从不好奇地去摸人家的底细。

这个阶段勉强还过得去,前后又拖了十年。可那是什么岁月!简直是多雨之秋!在那些日子里,邦斯到谁府上都变着法子卖力,好不花钱保住人家饭桌上的位置。后来,他终于落到了替人跑退当差的地步,经常顶替别人看门,做佣人。由于常受人遣使跑买卖,他无意中成了东家派往西家的间谍,而且从不掺假。可惜他跑了那么多退,当了那么多下贱的差,人家丝毫也不感激他。

“邦斯是个单身汉,”人家总这么说,“他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为我们跑退,他才乐意呢……要不他怎么办呢?”

不久后,便出现了老人浑身释放的那股寒气。这股寒气四处扩散,自然影响了人的感情爇度,尤其他是个又丑又穷的老头。这岂不是老上加老?这是人生的冬季,鼻子通红,腮帮煞白,冻疮四起的严冬。

从一八三六年至一八四三年间,难得有人请邦斯一回。哪家都已不像过去那样主动求他,而是像忍受苛捐杂税那样,勉强接待这个食客;谁也不记他一分情,就是他真的效过力,也绝不放在心上。

在这些人府上,老人经历了人生的沧桑;这些家庭没有一家对艺术表示多少敬意,它们崇拜的是成功,看重的只是一八三○年以来猎取的一切:巨大的财富或显赫的社会地位。而邦斯既无非凡的才气,又无不俗的举止,缺乏令俗人敬畏的才情或天赋,最后的结局自然是变得一钱不值,不过还没有落到被人一点儿瞧不起的地步。

尽管他在这个社会中感到十分痛苦,但像所有胆小怕事的人一样,他把痛楚闷在心里。后来,他渐渐地又习惯了抑制自己的感情,把自己的心当作一个避难所。对这种现象,许多浅薄之人都叫作自私自利。孤独的人和自私的人确实很相似,以致那些对性格内向的人说三道四的家伙显得很在理似的,尤其在巴黎,社交场上根本无人去细加观察,那儿的一切如潮水,就像倒台的内阁!

就这样,邦斯舅舅背后遭人谴责,担着自私的罪名抬不起头来,人家如要非难什么人,终归有办法定罪的。可是,人们是否知道,不明不白地被人冷落,这对怯懦之人是何等的打击?对怯懦造成的痛苦,有谁描写过?

这日益恶化的局面说明了可怜的音乐家何以会一脸苦相;他如今是仰人鼻息,活得很不光彩。不过,人一有了嗜好,丢人在所难免,这就像是一个个绳索,嗜好越强烈,绳索套得就越紧;它把所作的牺牲变成了一座消极但理想的宝藏,其中可探到巨大的财富。

每当邦斯遭人白眼,看到哪位呆头呆脑的有钱人投来不可一世的恩主目光时,他便会津津有味地品呷着波尔多葡萄酒,嚼着刚品出味来的脆皮鹌鹑,像是在解恨似的,在心底自言自语道:

“这不算太亏!”

在道德家的眼里,他的这种生活中有不少值得原谅的地方。确实,人活着,总得有所满足。一个毫无嗜好的人,一个完美无缺的正人君子,那是个魔鬼,是个还没有长翅膀的半拉子天使。在天主教神话中,天使只长着脑袋。在人世间,所谓正人君子,就是那个令人讨厌的格兰迪逊,对他来说,恐怕连十字街头的大美人也没有性器官。

然而,除了在意大利游历期间,也许是气候起的作用,邦斯有过稀罕的几次庸俗不堪的艳遇之外,从来就没有看见哪个女人朝他笑过。许多男人都遭受过这种不幸的命运。邦斯生来就是个丑八怪。他父母到了晚年才得了这个儿子,他身上于是刻下了这一不合时令的印记,那肤色像尸首一般,仿佛是在科学家用以保存怪胎的酒津瓶里培育出来的。

这个天生感情温柔,细腻,富于幻想的艺术家,不得已接受了他那副丑相强加给他的脾性,为从来得不到爱而感到绝望。对他来说,过单身汉生活与其说是自己喜欢,不如说是迫不得已。于是,连富有德行的僧侣也不可避免的罪过——贪馋向他张出双臂;他连忙投入这一罪孽的怀抱,就像他投入到对艺术品的爇爱和对音乐的崇拜之中。美味佳肴和老古董对他来说就是女人的替身;因为音乐是他的行当,天下哪有人会喜欢糊口的行当!职业就像是婚姻,天久日长,人们便会觉得它只有麻烦。

布利亚…萨瓦兰以一家之见,为美食家的乐趣正名;可是,他也许没有充分强调人们在吃喝中感受到的真正乐趣。

消化耗费人的体力,这构成了一场体内的搏斗,对那些好吃喝的人,它无异于作爱的莫大块感。他们感觉到生命之能在广泛扩展,大脑不复存在,让位于置在横膈膜之中的第二个大脑,人体所有机能顿时停止活动,由此而出现迷醉的状态。吞吃了公牛的巨蟒总是这样沉醉不醒,任人宰割。人一过了四十,谁还敢一吃饱饭就开始工作?……正因为如此,所有伟人的饮食都是有节制的。对大病初愈的人,人们总是规定其饮食,而且数量少之又少,他们往往吃到一只鸡翅,就能陶醉半天。

明智的邦斯的一切欢乐全部集中在胃的游戏之中,他往往处在大病初愈之人的陶醉状态:他要美味佳肴尽可能给他以各种感受,至此,每天倒也能如愿以偿。天下没有人会有勇气与习惯决裂。许多自杀者往往在死神的门槛上停下脚步,因为他们忘不了每天晚上都去玩多米诺骨牌的咖啡馆。

第三章 一对榛子钳

一八三五年,命运意外地为备受女性冷落的邦斯复了仇,赐给了他一根俗语所说的老人拐杖。这位生下来就是个小老头儿的老人在友情中获得了人生的依靠,他成了亲,社会也只允许他这桩婚姻:他娶了一个男人,这人跟他一样,也是一个老头儿,一位音乐家。

要不是已有了拉封登的那篇神妙的寓言,这篇草就之作本可以《两个朋友》为题。可是,这岂不是对文学的侵犯,是任何真正的作家都会回避的亵渎行为?我们的寓言家的那篇杰作,既是他灵魂的自白,也是他梦幻的记录,自然拥有永久占有那个题目的特权。诗人在榜额刻下了《两个朋友》这四个大字的那部名篇是一笔神圣的财产,是一座圣殿,只要印刷术存在,世世代代的人们都会虔诚地步入这座殿堂,全世界的人都会前来瞻仰。

邦斯的朋友是位钢琴老师,他的生活及习惯与邦斯的是如此和谐,以致他不禁大发感慨,说与邦斯相见恨晚,因为直到一八三四年,他们才在一家寄宿学校的颁奖仪式上初次谋面。在违抗上帝的意志,发源于人间天堂的人海中,也许从来没有过如此相像的两个生灵。没过多少时间,这两个音乐家便变得谁也离不开谁。他们彼此都很信任,一个星期之内就像两个亲兄弟一般。总之,施穆克简直不相信世上竟还会有一个邦斯,邦斯也想不到世上还会有一个施穆克。

对这两个老实人,这番描述恐怕已经足够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聪明人都欣赏简明扼要的概括。对那些不肯轻信的人们,实在有必要再略作一番说明。

这位钢琴家,像所有钢琴家一样,也是一个德国人,如伟大的李斯特和伟大的门德尔松是德国人,施泰贝尔特是德国人,莫扎特和杜塞克是德国人,迈耶是德国人,德勒是德国人,塔尔贝格是德国人,德赖肖克,希勒,利奥波德…梅耶,克拉默,齐默尔曼和卡尔克布雷纳是德国人,又如赫尔兹,沃埃兹,卡尔,沃尔夫,皮克西斯,克拉拉…维克,这一个个也都是德国人一样。施穆克虽说是个大作曲家,但是,一个天才要在音乐上有不凡表现,必须要有胆略,而他的脾性却与这种胆气相斥,所以,他只能当一个演奏家。

许多德国人都不能保持天真的天性,到时便就枯竭了;若上了一定年纪,他们身上还剩有几分天真的话,那么就像人们从河渠中引水一样,那几分天真准是从他们青春的源泉中汲取的;而且他们总是利用这点天真,消除人们对他们的疑惑,为他们在科学、艺术或金钱等各方面获得成功提供便利。在法国,某些狡猾的家伙则以巴黎市侩的愚笨来取代德国人的这种天真。可是,施穆克则完全保留了儿时的天真,就像邦斯无意中在身上保存下了帝政时代的遗迹。这位真正的德国贵人既是演员又是观众,他演奏音乐让自己欣赏。他住在巴黎,就像一只夜莺栖在林中,二十年来一直是独自歌唱,直到遇到了邦斯,发现了另一个他。

邦斯和施穆克一样,他们的内心和天性中都有着德国人表现特别明显的那种神经兮兮的孩子气,比如特别爱花,爱自然效果,迷到把一只只大瓶子插在自己花园里,把眼前的风景微缩成小小的景观来欣赏;又如那种凡事都要探个究竟的脾性,它往往使一个日耳曼学者不惜绑着护退套,跋涉数百里,去查寻一个事实,可那个事实明明就伏在院子素馨花下的井沿上,拿他当傻瓜讥笑;还如他们对任何微不足道的创造都非要赋予津神意义,因而产生了让…保尔…里克特的那些无法解释的作品,霍夫曼的那些印制成册的胡话,以及德国围绕那些再也简单不过的问题用书修筑的护栏,那些简简单单的问题被钻成不可测知的深渊,可那底下,准是个德国人在作怪。

他们俩都是天主教徒,两人一起去望弥撒,履行宗教义务,而且都和孩子一样,从来没有什么要向忏悔师说的。他们坚定不移地认为,音乐这一天国语言之于思想与感情,就像思想与感情之于说话,他们因此而以音乐进行相互交流,就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不尽的交谈,就像恋人那样,以向自己表明,心中是充满信念的。

施穆克有多么心不在焉,邦斯也就有多么专注留神。如果说邦斯是个收藏家,那么施穆克就是梦幻家;后者钻研津神之美,前者则抢救物质之美。邦斯细细打量着一只瓷杯想要购买,施穆克则动手擤起鼻涕,想着罗西尼、贝利尼、贝多芬、莫扎特的某一动机,在感情的世界里寻找何处有可能是这一乐句的本源或重复。施穆克躁理钱财总是那么漫不经心,而邦斯则因嗜癖染身而大肆挥霍,最终两人都落得个同样的结局:每年的最后一天,钱袋里总是空无一文。

若没有这份友情,邦斯恐怕早已忧郁而死;可一旦有了倾诉衷肠的对象,他的日子也就勉强能过了。他第一次把内心的痛楚往施穆克心中倾倒时,那位善良的德国人便劝他,与其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到别人家去吃那几顿饭,还不如搬来跟他一起生活,跟他一起吃面包,吃奶酪。可惜邦斯没有勇气对施穆克实说,他这人的心和胃是对头,心受不了的,胃却能感到舒坦,他无论如何得有一顿好饭吃,就像一个风流男子总得有一个情妇……调调情。

施穆克是个地地道道的德国人,不像法国人那样具有快速的观察能力,所以日子长了,他才了解了邦斯,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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