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黄金宫……这墙不会真是黄金做的吧?”说着,男大学生冲金灿灿的墙砖咬了一口。
“咝。”牙险些没给他硌掉。
褚医生啧了一声,科普道,“当然不是,黄金一烧就融了,黄金宫是钻石镶金做的。”
男大学生一惊,拿袖角擦了擦镶金的钻石砖,“我嘞个去,这塔帮什么来头,这么奢靡?”
问道这儿,江晚脸色一变,塔帮并非外族,而是西部的原始部落,他们没有得到现代文明的净化,血腥、残暴、推崇奴隶制,后政权遭傅公馆推翻,隐居金三角和其中势力相勾结,若论来头,才算半个同僚。
论讽刺,自相残杀最讽刺。
褚婴瞪男孩一眼,“话那么多,你那么想了解,干脆留这儿得了。”
“我才不,谁要留这儿。”男大学生躲江晚身后,“晚姐,褚医生总凶我,她还吓唬我,说要当我导师,我不得折她手里”
江晚无奈一笑,她看褚婴收个徒弟也挺好,有人传承衣钵。
在肃西的最后一晚,夜沉得很,傅随晏靠在窗台的栏杆上抽烟,指尖拢着火,外面灯光将影子拉得颀长。
印象里,傅公子很喜欢烟,没有浓重的,都很清淡,浅尝辄止。
江晚翻遍衣服口袋,找到半盒从隋宁带来的烟,从里面抽出来了一根,没开灯走了过去。
“打火机。”女人手心朝上,语气一点也不客气。
男人没给,伸手拍了下女人的手心,“少抽,对身体不好。”
什么理由?对身体不好,他能抽,她就不能?
江晚夹着烟去燃男人烟上的火,只一下,江晚手上的冒了烟。
“不问自取是偷。”男人看着江晚说道。
江晚笑了笑,肆无忌惮的把烟放在嘴边,偏头看他,“那又怎样?你纵我偷的,帮凶。”
女人拿烟的姿势很娴熟,傅公子一眼就看出来这是男人教出来的。
谁教的他不知道,不过看样子那人的性子也烈得很,呛的要命。
男人那颗烟燃尽了,要转身进去,江晚用力拉住了男人的手腕,“尝尝?”
江晚打定了主意不给男人拒绝的机会,深吸了一口,吻了上去。
唇齿相依,浓烈到麻痹神经。
就那一瞬间,灵魂冲击大脑,傅随晏竟晃了神,掌控不清对当权者最为致命,他一把推开了女人。
江晚握着栏杆干咳了两声,她不知道是什么地方让傅公子失了分寸,但是刚刚的那段吻,她确实只主动了个开头。
第二天早晨,区政府的人亲自来送的行,江晚都上了车,蓝眼睛小男孩小跑了过来,从背后拿出一盆小小的多头玫瑰,怕江晚弄脏手还特意包了一层淡粉色的包装纸。
可能是经历了战火,多头玫瑰也灰秃秃的,小男孩用心的吹了两下才递给江晚,“姐姐,这个是我养的玫瑰,送给你。”
小孩子年龄小,很多话都表述不明白,江晚想他应该有很多话想跟他说。
最后,她也什么都没说,只摸了摸小男孩的脸蛋。
车子驶出了肃西,傅公子看江晚宝贝的把那盆多头玫瑰捧在手心里,拧开了瓶水给她,“放下吧,让秦秘书放后背备箱。”
猛吸糙汉阳气,娇娇知青被宠上天 开局就当少帅,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绑定系统后每天都是社死现场 剑荡山河 兴亡云烟事 战锤很绝望?俺觉得很欢乐啊 快穿:快跑,女帝来了! 闪闪能力差?我反手一个光速踢 高武三国:自易命序列开始长生 玄幻:从陵墓签到开始 宝可梦:从怪猎开始的训练家之路 晋乱 欢迎来到星辰公司 不合群症结 重生归来,农女要逆袭 小知青是吃瓜王者 小区求生,但我被拉入了管理群 王爷,你家王妃又不见了 末世:我无敌神枪,系统怀孕了? 离谱,小师叔看门的狗都是圣兽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