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章咬耳
汤池四周雪色帷幔微晃,柔软的纱料轻轻拂过卫姝瑶的肩头。
她垂下眼,盯着脚尖,听着对面悉悉索索的衣料摩擦声响。
谢明翊背对着她,慢条斯理披了件宽松的玉白内裳,又随意系了条青色衣带,走到卫姝瑶身前。
“说话。”
他嗓音淡淡。
卫姝瑶稍微掀起眼皮,去看他。
便见他身上水渍未干,结实的胸肌遮掩在衣衫里若隐若现,湿润的乌发垂在肩头,水珠顺着脖颈缓缓滑落,隐没入他锁骨之中。
他未免离得有些太近了,近得她甚至察觉到了他身上的微热气息。
卫姝瑶吓了一跳,连忙后退了几步。
她后背几乎要抵上屏风时,猛地想起自己究竟是来作甚的。
她环顾四周,低头看见屏风旁的小凳子,用脚尖勾了勾凳腿,挪到自己身前。
谢明翊不明所以,瞥着她,一语不发,看她究竟是想要做什么。
然后,见她小心地踩上了凳子,从身后摸出了一条干净的帕子,抬着手往他脑袋伸过来。
“啧,东宫还不缺服侍的人,何况是这般笨手笨脚的。”
他鼻尖逸出轻笑,脚却朝前移了半步。
卫姝瑶拿着帕子去擦他湿润的面颊,一本正经地小声道:“你能不能把头低下来些?我够不着……”
“又在打什么主意?徐家,你兄长,抑或宁王?”
谢明翊嗓音冷凉,头却微微低下了去,让她将帕子堪堪够上自己的脑袋。
卫姝瑶认真给他擦着长发,低声嘟哝着:“就不能是你昨日救了我,特意来谢你么?”
谢明翊有些诧异地掀起眼帘,说:“谢礼孤已经收下了,不必再做殷勤。”
“啊?”
她手上动作一顿。
谢明翊目光停在她唇瓣上,不急不缓地开口:“怎么,轻薄了孤便不记得了?”
卫姝瑶浑身一僵,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最终仍是闭了嘴,轻轻地“哼”了一声。
汤池里水汽并不厚重,但与他贴得甚近,卫姝瑶觉得面上闷热得厉害,连呼吸都有些凝滞。
她顾不得面颊上泛起的热意,昂起下巴,越过他的头顶,不再吭声了。
但她手上动作却没有停下,手指攥着帕子,一点一点擦过他的长发。雪色帕子逐渐湿润,惹得她掌心也沁了薄汗似的,热意熏腾。
谢明翊舌尖抵住后糟牙,忽然伸手擒住了她的雪腕。
“徐家的事,皇帝已有定夺。你兄长投靠宁王,已是一丘之貉,孤也不会轻易放过,少些徒劳功夫,没用。”
他扯掉她手中的帕子,慢吞吞地说:“孤救你,留你,是为了挟制你兄长,无他。”
卫姝瑶神色一怔,想解释什么,悬在丝在线的心晃来晃去,揪得她呼吸都不顺起来。她心底的那些小算盘,谢明翊自然全都知道。
他故意将血淋淋的现实摆出来,她若顺着他的意思辩解,才是上他的当。
“卫姝瑶,休要生出妄想……”
谢明翊还欲开口,忽地被眼前的人儿撞了个满怀,下意识抬腕,虚虚揽住了她的纤腰。
卫姝瑶双臂攀上了他的脖颈,将脑袋埋进他颈窝里。
替身小夫郎 她一统天下[基建] 万人迷又在崩剧情 穿成矫情反派的豪门后妈 一刀劈开修罗场(快穿) 七零之回城以后 开局盘点悲情文人[历史] 足球:开局复制巅峰梅西属性 好男人他杀疯了[快穿] 你不会想跑吧 天师·从入门到入坟 全三界都以为我俩有一腿 撩到影帝后我红了 影帝实习爸爸是太子殿下 将军府嫡女,为妾了? 亲事吹了,大佬连夜登门[八零] 绝版白月光 查无此鸟 女朋友这么可爱怎么当训练家啊 60年代玩枪炮,你跟我说有鬼!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