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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伊甸3胡桃线(第20页)

结果钟离没注意到,他只走进店,急得达达利亚冲过去,冒着气儿猛挡他面前,把寡妇吓得一激灵。

“阿、阿贾克斯……”寡妇的声音也好听,虽然低,但温温柔柔,全村就他还记得达达利亚的洋名。达达利亚望望天,总感到他这一声“阿贾克斯”含羞带怯,但想半天又认为是自己的错觉,于是他直视钟离,呵了两口白气,说道:“这么巧,刚没注意你居然也过来了。”末尾又补了句:“叫我小达就行。”

钟离闭上嘴,嘴角带有诡异的弧度——达达利亚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到“诡异”这个词,那弧度圆润得不像人在笑,所以他觉得诡异——他犹疑好一阵,不好意思地说道:“‘达’在我们这里的方言,是‘爸爸’的意思。”

他有很多词可以替换,能叫“爹”也能叫“爸”,但他偏偏一声文邹邹的“爸爸”,轻飘飘的,叫得达达利亚心烦意乱、浑身起刺儿。他依然冷着脸,敷衍地说:“哦,抱歉,我不太懂,那你就叫我达达利亚。”

他俩差不多高,在门口站着像俩门神。尤其达达利亚,人高马大,脸色还难看。钟离想进去,但这样寒暄似乎不尽人意,他最后问一句:“来买电视机?”

“没有,老汤新开业,来看看,”达达利亚反问他,“你来买电视机?”

“没有,”钟离说,“我找老板。”

他像是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也像想要结束话题,他自然地走进去,但是店里人太多,他只能顺着人流也装模作样四处看看。到柜台跟前,老汤才看清他,神色有点不高兴。他们聊了几句,达达利亚终于看清口型——“等会儿再说”——等会,等会是什么时候,他想不明白,但钟离跟老汤道谢。走之前,老汤用手扶着他。

达达利亚觉得钟离还没到需要别人搀扶的年龄,也不是个孕妇,可老汤的手就留在他的腰上,最后又留在他的屁股上。

寡妇转过头,瞥了老汤一眼,脸色发红,不再是冷的,但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这就更容易让人误会,也可能是本想让人误会。总而言之,他出来了,蹬上那辆二八大杠自行车,回头又看一眼店面,发现达达利亚还站在那里。

“我走了。”他说。

达达利亚没回应他。他上车的动作和下车一样轻盈,一条黝黑的长辫子飘起来,大红头绳缠着发丝飞舞,自行车座或者轮胎或者骨架,说不清哪里吱呀轻响,很快被清脆的铃声掩盖。

他就这样飞走了,像一只蝴蝶。

02

达达利亚三年前——也就是1971年——插队到溪口村来教书,他是一个队里唯一一个俄罗斯人。不过很荒谬,自卫国战争结束往后十五年,他家就移居到中国。达达利亚11岁上学读书,他学的是中国话,吃的是中国饭,虽然血液里流淌着斯拉夫民族的基因,但少说算半个中国人。跟着队长从城里的学校到溪口村,他刚呆不过半个月,居然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环境。

他们一车人坐大巴到镇子里,分配给各村各户时又来难题,路太陡,没有直达的车,一队的人只能坐三轮,三轮也不好拉,村长分了好几次。刚开始三轮车上还挂着横幅——欢迎xxx——后面被卷起来,三轮太小,多的字看不见。穿军大衣的同学兴奋雀跃,翻到车上,随着横幅摇摇晃晃地离开。

后来横幅没了,不知道被扔到哪里去,再后来——轮到达达利亚的时候——三轮也没了,一辆大货车开过来,拉着几头羊,叫声嘶哑难听,一靠近就一股腥膻味儿。

“人家都到镇上进货去了,”村长难为地说,“这时候正忙嘛!”

“不用麻烦了,咱就坐这个去。”达达利亚没来得及搭话,他身后人抢先一步喊道。这人如他一样身穿军大衣,腰上系了一条绳代替皮带,整个人被包裹得厚实,棉裤也是鼓鼓囊囊,只露出一张脸,冻得通红,呼出几口气,两只镜片就发白。

等到镜片的雾散去,达达利亚发现这人看上去和他一般大,长相浓眉大眼,此时神采奕奕。他大概也读过书,指不定比达达利亚读得更多,虽然嗓门大,但盖不住身上读书人温吞的气质。

那人大踏步走过来,三两下翻上去,于是达达利亚也跟着跳上去。他们相对坐在铁笼旁狭小的空隙里,浓烈的羊膻味儿混合羊粪气息,还有刚烈的冷空气,熏得达达利亚脑仁子疼。对方看了他几眼,用蹩脚的英文跟他打招呼,达达利亚笑道:“我听得懂中国话。”

“哎呀!”他比达达利亚还兴奋,“你好啊,同志。我叫李望欣,眺望的望,欣欣向荣的欣。”他补充了一句:“我以为你是洋人蛋蛋呢。”

“那是什么?”达达利亚问他,他讪讪地说:“我家那里的方言,称呼外国人。”李望欣又问他:“同志,你是哪里的?”

达达利亚回答:“苏联。”

他的脸上又露出笑容,一种欣喜而洋洋得意的笑容。他靠在笼子边,跟老羊们一起晃悠,这些羊的呼吸与咀嚼和耳边的风合在一起,好像飘到远处的天地与山坡去。李望欣摸袖子,又摸口袋,最后拿出一本没有封面的、边角卷起的黄本子。

他开始说话,镜片一阵阵泛白。“你们那里的诗人,”他说道,“普希金。”他把那本书翻开,他的手已经冻硬,手指捻住书角时不自然地僵持,他念到,像是对自己念,又向对达达利亚念。

他念道:“——‘我要为世人歌唱自由’。”

达达利亚也靠在笼子边,他闻到一股铁锈的味道,不是潮湿暖热的铁锈味,而是冷的味道,这股味道从锁羊的笼子里散发出来。他的视线落在远处的玉米地里,一片衰败的灰黄色,和天空的颜色相协调。

他看到一个戴红头巾、穿黑袄的人走在地里,头巾前面翘起一只尖尖的角。那只尖尖的角漫过最后一小块地,爬上坡,在一片黄色的枯草中继续前行,一只黑狗跟在他后面。

货车隆隆地响,达达利亚侧过头,看到他们逐渐变成了一黑一红的两只小圆点。

03

钟离的老汉儿死了不久,他养的黑娃也死了。

老汉儿是当地的土话,意思是“丈夫”,而黑娃则是钟离家那只小黑狗的名字。他的丈夫是一个跛脚的男人,很小的时候出过水痘,烂了半边脸。家里人找来偏方给他涂,褪皮后虽然没有以前骇人,但也比正常的脸颜色稍深一点,眼尖的人能一眼觉出他的不同。他姓赵,素日里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但在家里总爱开自己的玩笑,他对钟离说自己半边脸泛绿,这是死人的颜色。

“俺早晚就死了,”他对钟离说,“死了你就快活了。”

钟离一声不吭,跪坐在地上捡他摔碎的茶缸。黑娃跑过来呜呜叫,它叫起来声音尖细,不像狗的声音,像是孩子哭。它跑到赵老汉脚底下,被一脚踢过来,于是它又哭,哭得比刚跑进屋声音还大,直退缩到钟离怀里去。

赵老汉笑了两声,铿铿锵锵又干干巴巴,他觉得这狗的叫声滑稽得很,他想让钟离也跟着笑。但钟离没有笑,他把碎片拢在一起,装进袋子里,看了赵老汉一眼,就抱着狗出去了。

后来赵老汉自己也没想到,单纯几句玩笑话,真把自己克死了。

噩耗来的时候,钟离还在回家的路上。他挎着竹篮,里面盖一块洗了好多遍的布,布下是赵老汉吃过饭的碗。他从地里送饭回来,走到一半,隔壁的小子王忠边打铃边把他拦下,自行车一横,一脚在地上划一道土。其实他早就听到王忠骑自行车的声音,所以他走得快了些,但两个大轮的自行车更快,最后他停下来,因为惯性,差点儿要撞在自行车上。

“哎,”王忠照例先上下打量他,然后才跟他说,“赵老汉死了。”

钟离心若擂鼓,他感到天旋地转,身上仿佛被抽干了力气。篮子里的碗摇摇晃晃,从一边滑到另一边,叮当响。他觉得所有血液都倒流回他的脸上,他的手脚发凉,但是脸上却闷闷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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