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00多个?这么夸张,你没骗人吧。”林泽还没开口,一旁的马哲宇就忍不住出声说道。
“谁骗你了,这可是我亲眼所见,中午过来报到的时候,我就看见一群女生把他给围在咱们宿舍附近的操场上,拦着不让走。”
说这话的时候王霸天的眼神里还带着一丝羡慕,张着嘴巴发呆,估计已经把自己幻想成校草了。
“牛逼,那他最后给绿泡泡了吗?”林泽将还在发呆的王霸天摇醒,一脸好奇的问道。
“反正后来他到寝室来,我问他他说一个都没给,是不是真的我就不清楚了。”王霸天如实回答道。
“唉,我也算半个校草,怎么没人要我的绿泡泡呢,难道是因为我看起来很高冷?”马哲宇靠在椅子上,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他宁愿觉得是自己太高冷了也不愿觉得是自己颜值不够。
“你省省吧,大热天的穿个跟棉袄一样厚的牛仔外套,人家不在后面骂你有病,你都要谢天谢地了。”林泽一脸疲倦的靠在椅子上,吃饱喝足就是这样,有些晕碳。
“今天早点睡才行,不然作息调不回来,你们洗了没?”林泽打了个哈欠,眯着眼睛,有种精神萎靡的模样。
“洗了啊,你现在可以去洗,好像12点就停水了。”王霸天提醒道。
“算了,我做1000个俯卧撑再去洗吧,通宵了整整两天都没做锻炼了。”
林泽把短袖直接撸了下来,上半身的肌肉形态几乎接近完美,热身了一会后,就开始火力全开了。
1000个俯卧撑用时15分钟,林泽刚做完,就听到门外一阵脚步声,随后寝室门就被推开了。
在外面吃完饭的郑元佑和王嘉齐刚走回寝室,一推开门就看见一个肌肉猛男站在寝室里面。两人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了,仔细的确认一遍后才缓缓的走了进来。
“你好,我叫郑元佑,他叫王嘉齐,今天下午在班上见过你,你叫林泽对吧。”
见肌肉男不说话,郑元佑只好率先打个招呼,毕竟要在一起相处四年,怎么说也得搞好关系。
“噢,你们好,对,我就叫林泽,你就是咱们大一的校草对吧。”
林泽仔细打量了郑元佑一番,身高大概在1米77左右,发型是个常见的微分碎盖。不过头发是亮点,一头银发,看样子是烫过的,微微有些卷曲蓬松。
“这都是别人笑话我给我起的外号,想要捧杀我。”郑元佑谦虚的笑了笑,要说帅,他感觉面前的林泽似乎更有男人的魅力。
“没想到你还这么谦虚。”林泽笑着点了点头,郑元佑这一款很能吸引女生的目光,属于小鲜肉类型。
“那这位就是班长了吧。”
“是,我叫王嘉齐,很高兴认识你。”
王嘉齐很大方的和林泽握了握手,同样经常锻炼的王嘉齐能感觉到林泽的手上蕴含着恐怖的力量,稍稍用力就会把他的手腕捏碎。
“那你们先休息一会吧,我先去洗个澡。”林泽见自己浑身是汗,只能先去洗漱一番。
“好,那你去吧。”两人非常客气的说着,随后又和坐在床上的马哲宇互相自我介绍了一番。
男生的洗澡速度没得说,才刚到晚上11点,寝室的五个人全部都洗完澡了。五个人十分祥和的坐在床上客气的讲着话,王霸天表示,这种情况过一个星期就好了。
于此同时,女生们也刚洗完澡,当然夜晚的保养是必不可少的,有的敷面膜,有的再吹头发,各种保养方法数不胜数。
盗墓:哑巴历险记 魔仙恋歌 我变成了一辆修仙神车 穿越仙途:系统助我逆天成神 清神:开局请到喷子鼻祖 如何为汉武帝强国富民 我在废土养蛊拾荒挖野菜 脑叶:我公司里全是A级? 首辅的屠户悍妻 东莞的爱情总让人意难平 全民:厨师弱?菜肴加属性破百亿 星渊踏道 假面!人在海姆冥界,开局我选择 顾家有女不好惹 蛇皮嫁衣 一觉醒来我成了有夫之夫 穿越海贼王之我获得梦梦果实 凤舞九天:绝世红颜的血色征程 火星狂想曲 灵气复苏,我只要杀杀杀杀就够了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