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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根手指被接了回来,但没有以前那么方便。
而且落下了所有断过骨头的人都会落下的老毛病,到了阴雨天被暴力弄断的关节处十分疼。
我没有去报警,也没有哭天喊地觉得自己不公平,要人给我做主。
因为我知道这没用,在当下这个年代没用。
九十年代初期,是个十分暴力混乱的年代,只比千禧年初期差一点。
个人是灰尘,永远只能顺应时代选条路来走。
九十年代初期之所以混乱,是因为经济私有化,大家向钱看。
如果要是在八十年代,那个时候的江湖人,不会办我,因为冤有头债有主,他们只会去找小波和文闯。
可惜九十年代大家混的不是江湖,是社会。
男欢女爱沾了金钱,会被冠以各种恶毒的名称,金钱能让手足相残,兄弟阋墙,能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瞬间拥有比杀父之仇更加浓烈的仇恨。
金钱不是个好东西,但要是没钱,你连个东西都算不上。
在金钱的驱使下,江湖就此消亡。
比不上千禧年初,是因为千禧年初期的混乱同样因为时代的潮流。
一波更大的时代潮流。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迎来飞速发展,不再是只有发财的机会,而是有发大财改变自身阶级的机会。
当时黑道大哥经过九十年代血腥的手段,有了第一桶金,比普通人更有找大钱的机会。
于是也就变得越加疯狂,那几年间无数大哥上街吃碗粉,就被人从后脑勺一枪打死。
老黄这个混社会的二流子,因为他需要在大哥被砍,外围其他二流子团体,和自己手下兄弟都在注视的情况下,稳住盘踞在菜市场二楼做鸡头小团体的利益。
所以毫不留情的以近乎疯狂的手段办了我。
但他没有料到,在刘佳林和他的促使下,放出了一个更加疯狂的人。
老黄弄我弄得疼吗?
说实话,岁月流转,白驹过隙,光阴从指尖刹那消亡,此后数十年间枪子我都挨了不止一回。
真要论疼,没有多疼。
让我走不出来的不是断指断眉的痛,而是我因为成长环境,自尊到近乎变态的心。
回家后的一个月,我变得越发消沉。
在那个法治极其混乱的年代,这点事对于警老爷们来说,连个屁都不算。
即便我不要脸,抚养我几年的二爹不要脸,我亲戚们也不要脸,不顾一切的去闹。
最多也就是施舍一般给几百块钱就打发了,再闹,进号子的就不是老黄,是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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