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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种不好的预感——你当时是不是没有用全力?”
这边点点头,回:
“用了六七成吧。”
“那‘阿瑞斯’这个名字你叫定了!”
其实除了格斗之外,在其他方面的能力上项骜也展现出了让谁来了也不得不服的实力,就拿眼下来说,五个人里两名突击手使用FAmAS步枪,不过相比于步兵团里清汤寡水的白板,这里按照战术要求加装了大量附件,比如在那个年代刚刚诞生尚未流行的全息瞄准镜和垂直握把、备用的5倍光学瞄准镜、枪挂榴弹发射器等。
然后身上算上别的弹药物资,加起来略超过25公斤。
然后机枪手装备一挺5.56毫米minimi轻机枪的伞兵型,因为弹链和弹箱的原因,他的负重要更高一些,接近30公斤。
接着是支援手,主武器与突击手一样都是FAmAS,但备弹少,配件少,更多的负重空间用来携带LGI-G1型超轻型迫击炮,这种口径51毫米射程700米左右的曲射武器可以轻松打掉范围内没有顶部防护,同时直射火力又无法快速干掉的目标,是一种进行“软攻坚”,即面对没有工事或只有临时工事并处于防守状态的敌方的高效装备。
加上身上二十多发不同类型的弹药,他的负重与机枪手相当。
唯独项骜一人承担两个角色,即狙击手和尖兵,这种一人分饰二角意味着要同时携带两套武器,并根据具体需要随时切换角色。
其中使狙击步枪使用的是pGmURhecateII型,简称pGm-2,这是一种12.7毫米非自动大口径枪械,仅空枪就高达13.8公斤,算上配套弹药、12倍便被瞄准镜等直接冲到了20公斤;然后突破时则会使用一挺mG-36轻机枪。
不过该枪的定位与前面说的minimi并不冲突,因为它在尺寸上与标准的G-36突击步枪几乎没有区别,只是安装了更适合连续射击且连射时精度更好的重型枪管,以及100发的双体构造弹鼓。
因此它在很多时候并不被称作轻机枪,而是“重型自动步枪”。
作为一种hK公司研发生产德制枪械,算是当年法军中非常少见的进口货。
而项骜选择它作为尖兵武器是看中了三点:
一是接近机枪的火力持续性又没有那么重,很适合在强攻时在中近距离对大量目标快速倾泻弹丸。
二是除了弹鼓还可以使用弹匣并配备了折叠枪托,在这两者的加持下它又可以变成一种适合在狭小空间内使用的自动武器。
三是它左右两侧各有一套拉机柄,这对于项骜这个左撇子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大多数为右利手设计的枪械通常抛壳窗都在左侧,好不被干扰。
但如果是左手使用时就会造成不便,该问题在FAmAS这种无托步枪上尤其明显,他不止一次因为枪长太短导致弹壳飞出来时打在脸上,又烫又疼。
眼下用了人体工程学设计十分到位的mG-36,将左侧锁死使用右侧的,问题便迎刃而解。
不过与全世界其他军队一样,法军中绝大多数士兵都是没有资格挑选武器,的发什么就用什么,只有那些最精锐的战士才可以,而作为Gcp一员的项骜,便是这极少数的人之一。
那么一支大狙,一挺机枪,各自的备弹,还有手榴弹、手枪、格斗刀等物件儿全算到一起,足足45公斤。
在训练中,他曾以这个标准在20个小时内完成了80公里的山地行军,如果将其作为一种成绩来看的话,已经远远超过美军三角洲特种部队的优秀标准了。
所以,只是看着项骜这身负重,另外四人,包括整个Gcp中的其余29人,没有谁不服的,因为他们都做不到。
尤其是前者带着这么多东西还能处处都走在最前面,根本不会因为负重大就拖慢了整支队伍的速度。
等默认了“阿瑞斯”的外号后,直升机又飞了一阵子,随即抵达距离大使馆6公里外的一片荒地上,剩蛋拉开舱门问飞行员:
“怎么离这么远就停下了?再往前飞一点不行吗?”
机长一摊手,表示不可以,并道:
“我们接到情报,这些叛军可能装备了SA-7型便携式防空导弹,为了安全起见,不能靠近到它的有效射程之内。”
“SA-7那种老掉牙的红外制导导弹根本威胁不到这里的干扰器,这不是理由!”剩蛋不满道。
“但总是有风险的,所以剩下的路得你们自己走了,我们会在这里等待,在接近时请打敌我开识别模,以防止误击。”
对面没再回话,而是狠狠的踢了舱门一脚后就转身离开了。
五人随即顺着绳索落地,然后排成一路纵队,朝着大使馆跑步前进。
而穿过荒凉的郊区开始接近市区后,被砸烂、烧毁的汽车残骸比比皆是,几乎每一座建筑上或多或少都有弹孔覆盖,倒是没怎么看到尸体,估计是被收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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