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
我跟在前来找我的那一只利爪一同走在一条明显有铅制成的走道内。它浅黄色的披风“飒飒”扬起,可以说是这一片昏暗的一点明亮。
有一点地狱了家人们,掌控着哥谭黑暗沉浮面的猫头鹰法庭也能用光明来形容?
不用脑子想都应该知道哥谭是属于疯子的地盘,来到这儿的人,不管你是否自愿,又或者是否自由……
都是要疯过去的。
我看到了眼前照下的白光——这里链接着这条走廊的尽头,高却空荡的会是灯塔,一条狭窄到只能踩上一只脚的路蜿蜒向上,灰白的墙壁上滴落一道道血色的痕迹。
反抗他们的,妥协于他们的,一只只灰色皮毛的鼠,一只只花白皮毛的鼠,都被用钉锁高高将其挂起,以此来彰显它们的“公正”。
它们称呼自己为……法庭。
2.
“韦恩……黑发蓝眼的韦恩。”
“它是奥兰多,可以是……”
一阵阵窃窃私语在我的头顶响起,它们来自那白晃着的穹顶,我难得分出心情去关注,直到我听见一句——
“它可以是新的韦恩,变成他,变成他!”
像糜烂的诗章,它恢宏着落下,像是施舍下一道审判:“成为我们的韦恩。”
成为韦恩!
不,我否定了来自与脑海里的诱惑,该死的杂毛鸟绝对在走廊里下了东西,我判断着,但效果这么久下来完全没有什么感觉,还比不上我昏过去后夜枭在我的肚子上的一拳清醒。
这并不是说理查德不会打我的意思哈,那小子不一样,他会按照使劲会掐我耳朵肉:)
连布鲁斯都没有给我韦恩的名义,虽然我只会认同源自托马斯,我是说夜枭的那个“韦恩”。
但是先是林肯,又到哈维斯,再到现在的猫头鹰法庭,他们真的不是小丑笑气吸多了吗?
“林肯呢?”我有一点好奇这个世界第一个被我挂的人,或许算是另类的雏鸟情节?
杜鹃鸟吗?
“他在问林肯。”
“不用管他,让利爪带去洗脑。”
那一张张隐藏在白色面具下的脸晦暗着,没有人愿意回答我的问题。
是他们先不配合我的,那我也可以不用讲规矩了。
3.
掏出夜枭曾经研发的针对利爪弱点的急冻木仓,又变戏法似的转出另一把备用的短刀,我一跃踩上监视我的利爪的肩膀,挥起手刺进了其中一只腐朽身躯的胸膛。
滚烫却又腥臭难闻的血溅到了我的眼罩上,留下红色的丝线,我摆着头将发梢上缓缓滴落的血甩下。
这些家伙究竟一天到晚往自己身体里加了什么,我快要吐了!
反手按下急冻木仓,将它塞进一只赶来的利爪嘴里……
“seeyou~”一道冰刺穿过它的后脑勺,带我前来的这只利爪直挺挺“睡”了过去。
“哐”是利爪从塔尖落下,头骨撞击地面发出的声音,此刻这一声清脆的回响在这空旷却又寂寥的空间被无限放大,化为了敲醒猫头鹰们的警钟。
它们回过神,不在估计那一只已经散乱着羽毛倒下的年老的猫头鹰,所有无能的杂毛鸟咕咕叫着,试图呼唤来保护巢穴的幺哥。
……无谓的挣扎。
我从脚下踩着的栏杆跃下,这些原本设计来保护它们以免落下的桅杆如今成为了困住它们帮助我围剿的斗兽场。
原本支持它们道貌岸然高坐的靠椅阻碍了利爪们前来保护的影子。
我跳到一只染了红色羽毛的哑嘴鸟肩头,夹住它的脖颈一扭!又在它的身体倒下的前一刻将右手的利刃贯入了一旁年龄尚小,瞧起来还未生出完善纤羽的,外表看起来完全无法啄人的小鸦头顶。
我感受到那弧形的,被穿透后碎裂开的手感。
白耳画眉细心雕琢好自己的毛发,伪装成为夜色里误入的罗宾鸟,来到这这一处混乱的巢穴,他看见了一只只皱起皮囊破破烂烂的虫子,盲目的丑陋的虫子昧心想要吞下鸟儿,却被这一只从枭鸟羽翼下飞出的画眉鸟啄食。
拿到深情男配剧本了 婚后沦陷 侯府嫡子奋斗日常 我不是蜘蛛头子 地球博物馆 吸血鬼纲吉君 别踩我灵田 当5T5和反派交换身体后 初次尝鲜 死去的人鱼族白月光回来了 星际侦探事务所 再见塞纳河 重生后被冷淡夫君听见心声 海上求生,我物资按箱囤! 续火花99天后发现是前任 谁家马上白面郎 奈何娇气作精她会读档[无限] 欧皇少女的奥特观测日志 对照组,但钓反派[快穿] 咬薄荷[人前不熟]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