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石宝很明显地吞了吞口水,自从父亲去世之后他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
待到小孩听话的进入浴室,金寐才将小猪带到一楼宰杀,心里却想着另一件事。
剩下的饲料不多,他必须趁早解决这件事。
做饲料的工程不难,唯一的难处是饲料主要的食材,是一种叫小禾草的植物。在这个季节的小禾草,并不好找。
现在的天气,出个门都会被晒得汗水淋漓,皮肤被晒得又红又脱皮不过是一件小事情。严重的直接晒成干尸,也是随处可见的。
而小禾草这种东西,虽然每年都会长,但它只会生长在小雨温暖的季节。
也就是说,一般小禾草生长的时间只会在春季、还有秋季刚来的那两天。其余时间要想找到它,难上加难。
不过,金寐倒是知道这个季节有个地方能找到小禾草。
出去e城的大门之后,有一条食人鱼河道。越过食人鱼河道,有一处山林,名叫兽林。
兽林,便是e城最恐怖的地方之一。谁也不知道那里有多大,又藏着什么。只知道每到春季的时候,里面的野兽便会出现暴乱的情况,攻击整个e城。
从来没有人敢进去过,即便是进去的人,也没有人能够完整的出来。
包括以往的金寐,通常只敢在兽林外围活动。
“金寐!你家又开始杀猪了吗?!”台阶下面,一个穿着灰色衣装、全身黑红的男人朝上面喊道。
金寐正在给小红猪放血,那鲜红的血全部接到了盆子里面,冒着热腾腾的气息。
平常他们遇到的野兽,放出的血都是不要的。因为血放出来那一刻,又臭又腥,即便是加工也凝固不到一起,甚至味道比肉的味道还要令人窒息、难以下咽。
不过金寐家养的猪就不一样了。
他家的猪,放出来的血腥味很轻,完全闻不到一丝臭味,隐隐还有一股清香的味道。
凝固之后,血块又嫩又滑,直接扔进盐水里煮都能馋死人。
金寐朝下面的人回道:“最近不行,我家小孩需要补身子,过几天会开张,赵大哥帮我对城里的居民通知一下吧!”
下面那姓赵的男人爽快答应了:“好叻!”
等赵大哥离开之后,金寐也把猪血都放完了。
接下来就是清理皮毛和内脏。
如果是用正常食量来喂这头小红猪的话,它现在的个头肯定有成人那么大了。可惜这头猪营养不良,只有小孩那么大点。
看来他还必须早点弄到小禾草不成。
接下猪血的盆子被他放进屋子里静静放着,要不了多久便会完全凝固。
至于猪内脏这些东西,能吃都留了下来。
金寐刚把这头猪和内脏完全清理干净之后,又来了一个人。
是那位年轻的城主。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带着他身边的两位亲信一起过来的。不过他来这地,是有正事。
闻到新鲜的生肉味时,年轻的城主很明显地咽了咽唾沫。自从来到e城之后,他已经很久没闻到这么香的肉了。
潘二碰了碰他,年轻的城主才正色道:“徘徊在机场的食人族,我已经按照你的吩咐,带着城里的战士将他们全部拿下了,现在该怎么处理呢?”
金寐脸色丝毫不变,道:“全部杀掉。”【你现在阅读的是魔蝎小说moxiexs.】
庶女嫡谋北木南乔小说 怀璧笔趣阁小说免费阅读 嫁给懒汉之后[种田] 庶女上青云 北宋县令庶女笔趣阁小说免费阅读 吗喽不想上班 庶女上青云吃吃汤圆呀 我做截教大师兄那些年 庶女嫡谋笔趣阁小说免费阅读 被男频龙傲天表白了 达尔的笔记 怀璧by伊目睽睽 怀璧夜行 北宋县令庶女TXT百度网盘资源 北宋县令庶女 难驯 庶女上青云笔趣阁小说免费阅读 替嫁妻子走后,剑尊道心破碎了 年贵妃的悠闲生活 都是少年漫我们为何画风不一样?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