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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珠没有等石榴。
她等不及。
她已经受不了那种如同百蚁钻心般的痒,恨不得脱了衣服好好挠一挠。
天知道,她用了多大的克制力,才用残存的意志强迫自个没有当场解衣。
院里的人太多,她必须离开。
叶明珠踉踉跄跄跑了出去。
好在夜幕降临,下弦月还未升起,走出正院后,就没有多少灯火了,她又专捡偏僻的宫道走,避开了许多人。
一方面要避着人,一方面要抵抗那越来越难受的痒,她已经不辩方向,不知道自个走到哪里去了。
越慌越想越慌,越痒越搔越痒……
她的脑海里突然冒出黄龄唱得《痒》里的一句歌词。
真是……太痒了。
十大酷刑也不过如此吧!
外袍已经被她拉扯开,半裹在身上,寒冷令她稍稍舒服了些,也清醒了一点。
“哟,这不是我们刚升了掌茶的阿珠吗?先前还想着你成了云彩飘上天,咱家是泥巴贴了地,怕是这辈子也没希望见到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再看到你,说起来,咱俩还真是有缘啊。”
说话的是被贬成粗使黄门的马得贵。
他这些天,正为阿珠这个小蹄子害得自落到这般田地恼恨呢,没想到今个当完值,喝了些酒,准备从这边绕回住处时,竟然撞见了仇人。
瞧这前后左右都没人,又是偏僻处,他就算杀了她,也不会有人知道。
真是天赐良机。
叶明珠正在努力辩认自个所处的位置之际,却被马得贵冲出来突然截住了道,不仅阴阳怪气地说话,还准备过来拉扯她,不由有些心慌。
幸好天黑,对方还没有瞧见她外袍已经散开的模样,不然,还不知道会起什么歪心思。
“马得贵,你走远些。”叶明珠颤声警告,将扯开的外袍用手拢在一起,“你再不走开,我要喊人了。”
这样的人,哪怕被他碰到一根指头……她都觉得比沾了污垢还要恶心。
只是这会儿她已经难受的身子发软,几乎要承受不住走动时衣物带来的摩擦感,明明是充满厌恶和喝斥的一句话,听上去却半点没有严厉感,反而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原本清脆的声音多了几分娇弱,更易激起人的兽欲。
这样不行。
看到马得贵扑过来,叶明珠心中一凛,她用尽力气闪身避开,朝宫道另一边跑去。
她记得这附近有一个湖,或许能碰见人,实在不行,她就跳湖算了,就算被淹死,也比被这个恶心的家伙碰着好。
马得贵这一扑没扑着,心头更是火起,他转过身,恶狠狠地说:“别躲了,要侍候的咱家高兴,还能留你一条性命,不然,咱家在这儿就奸了你再杀。”
他这些天被贬成了粗使黄门,明里暗里吃了多少苦头,谁都能指使他,谁都能踹他两脚,这会儿,面对一个逃不出他手掌心的阿珠,他记起自个当侍监时的趾高气扬,用着不久前的自称,更是恨极。
这样的机会,他怎么可能放过?
他紧追不舍,再次朝叶明珠扑了过去。
“来人啊,救命——”
虽然明知自个的喊声太小,但叶明珠还是边躲闪边喊,期望附近有人能够听见,救她一救。
只是冬日的湖边,并没有人,她喊了好多声,都没有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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