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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蛊虫盘身
空荡荡的房间里,就听到男人杀猪似的嚎叫,走廊里都是回音。
男人直喊脚疼,唐克却毫无反应,胳膊抱在胸前,冷眼看着男人,直到那稻草人脚下的黑烟灭了,男人才哀嚎着坐在地上。
“疼就对了。”唐克端起那碗血水淋在男人脚上,又用一根红色的布条蒙住了洋娃娃的眼睛,这红布是冥经幡,不知道唐克是从哪儿找来的,只有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去世时,喜丧上才能用红布做冥经幡,葬礼结束之后,总会有不少人去扯一块冥经幡下来,有的是放在钱包里,有的是缠在裤腰带或者绑在方向盘上,据说能保平安。用在这里,是因为这冥经幡算是葬礼上比较平和的东西,能够界断阴阳,蒙住了“人偶”的眼睛,也是为了让它再也看不到凡间事。
做完之后,唐克拆开了稻草人,拿出了包在里面的鸡蛋,当场就把鸡蛋给煮熟了,剥了壳之后,我们发现蛋白已经变成了红色,就好像番茄汁沁入鸡蛋里了一样,唐克把鸡蛋递给男人,眼看着男人在我们的注视之下把鸡蛋给吃了,唐克才拍了拍手,“行了,这事儿算了了,再把这稻草人送到寺庙里就齐活儿了。”
男人虽然叫痛,却也不敢怠慢,亲自开车送我和唐克到了他定好的宾馆才离开。
来到房间门口,临进门的时候,唐克狠狠在我身上拍打了几下,我们俩靠在门口抽了根烟之后才进门。
洗澡时,我本想看看身上的伤口怎么样了,谁知道等把身上那一层血污洗掉之后,却发现伤口基本都长好了,以前手上刮破点皮都要个三五天才能长好,看样子人还是不能太娇气,活得糙一点反倒结实。
从卫生间出来时,唐克正躺在床上抽烟,一脸心事重重的样子。
“怎么着,”我坐在他对面的床上,掀开被子往身上一裹,好像好久没睡过这么软的床似的,连着打了两个哈欠,“感慨呢?”
唐克撇撇嘴,没搭茬,我本来已经有些困意,想到刚刚的事情,一时间来了兴致,“这事儿真的解决了?”
“算是吧。”
唐克大概给我解释了一下整个过程,之前让我端着碗在门外等的过程,算是个通灵的仪式,那东西第一次敲门,就等于它应允了和我们的沟通,所以舔掉了我那滴血,这个仪式就类似达成了一个契约,而第二次再出去端回来的那碗血水,是那东西的泣泪,通俗来说,差不多就等于那东西的怨气。
洋娃娃用来代替那东西的肉身,让游魂误以为自己已经夺回了肉身,之后再让男人把洋娃娃送到寺庙去,也算是给了那东西一个归宿。
至于稻草人,代表的则是那个男人,所以稻草人的疼痛会转嫁到男人身上。用火来烧稻草人的脚底,让它误以为男人受了火刑,针扎西红柿,则是代表针刑,这是为了消除“人偶”的怨气,说白了就是在给它解气。
我听了半天,突然反应过来,一拍大腿道:“合着你这是糊弄鬼呢!?”
唐克无奈地摇头一笑道:“人和人之间都是互相糊弄,更何况鬼呢?再说那男人压根儿就没打算说真话,干的也是伤天害理的事儿,活该遭报应。”
被烤了脚底板还只是个开始,唐克给男人吃的那个鸡蛋,是用方术的方式,在男人和“人偶”之间建立一种联系,“人偶”遭受的痛苦和心中的怨恨也会传递到男人的身上,虽然身上的症状会减轻,但是倒霉一阵子是必然的,轻则做生意赔钱,重则血光之灾。
我眯着眼睛想了想,“不对啊,你弄个那么丑的娃娃给人家当肉身,不还是糊弄鬼呢?”
唐克说,“人偶”的三魂七魄寻找自己的肉身,并不是靠视觉上的寻找,而是五行之间的连通,所以在它而言,洋娃娃和真正的躯体也没什么区别。但是要想找到它真正的**,凭我们的本事,基本是不可能的,有这么个载体,至少不算游魂野鬼,也是我们唯一能为它做的了。
我听完之后觉得有些遗憾,但是唐克说,要想找回肉身,不光是方术的事儿,那些做这种偏门生意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一定的黑道关系,强龙还不压地头蛇,更何况我们只是过路人。
而且,就算找回肉身,怎么凑齐三魂七魄,再把魂魄安放回肉身,还是另外一回事儿,那些巫师做法的时候为了防止被人破功,在肉身上都是以刺青作为结界的,就相当于给肉身上装了个保护罩,就算这是本人的灵魂也不能随便归位,这就好比自家的门被人换了锁,哪怕是正主儿也进不去家门。
这话听得我心里有些不舒服,钻进被子里就准备睡觉,唐克脱了上衣起身去洗澡,就在他刚进浴室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胳膊上一阵钻心的疼,不由自主就惨叫了一声。
浴室里刚响起水声,唐克也是听到我的喊声,拽了条浴巾挡在腰间就蹿了出来。
宾馆的灯光很是晦暗,借着那并不明显的光线,我看到胳膊上暴起了一根青筋,足有小手指头粗细,疼得我骂了一声。
“你傻啊!”唐克也急了,一只手摁着我的胳膊,“这特么不是筋,是蛊虫!”
唐克蹲在床上,两手死死掐着我的胳膊,被他这么摁着,那东西立刻在胳膊里游走开来,活像条蚯蚓,这是前几天晚上在那客栈里,那生人蛊的蛊虫钻进身体里所致,那东西见缝就钻,从伤口里进去还算好的,如果是从嘴里或是其他地方直接进了内脏里的话,估计现在我的身体已经被这东西给掏空了。
高度的紧张已经让我忘了疼痛,一心只想赶紧把这东西给弄出来,心里一横,干脆豁出去了,咬着牙道:“能不能把它挑出来?”
说着,我已经翻出了别在腰间刀鞘里的匕首递给了唐克,只要能把这东西弄出来,别说是划一刀,就是割掉块肉我都认了。
谁知道唐克瞪了我一眼,把匕首扔到地上,一脸恨铁不成钢地瞪着我道:“你是不是傻?这特么是蛊,又不是水蛭!”
蛊之所以和普通的毒虫不同,就是因为这东西本身就是一种极其玄妙的东西,其中不光饱含道家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还有湘西一带的巫术之说,并不是用蛮力就能解决的东西,就比如这蛊虫,如果来硬的把它生生挑出来,蛊毒立刻会在身体内发散,到时候比不挑出来死得还快。
我有点儿急了,“要你这么说我就得等死了!?”
两人都有些焦急,唐克手上失力,一把没握住,那东西顺着我的肩膀就蹿了上去,我眼睛虽然看不到,却感觉那股又疼又痒的感觉顺着脖子上的筋就往下走。
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感觉,觉得皮肤上痒痒的,有时候还觉得那感觉是在皮肤下面,就像有虫子在爬,我此时的感受和那感觉差不多,但是还要更加清晰一点,手跟着那东西走的方向去追,却怎么都慢了半拍,无奈那东西实在是太快了,我只觉得它奔着我的心口就去了。
唐克也急了,从床上跳下去的时候被床单缠住了脚,大头朝下摔在地上,脸在地毯上擦出去半米!唐克却顾不上喊疼,连滚带爬到了桌边拿起他的外套,从里面摸出来个巴掌大的小酒瓶,一边拧一边往床边爬,就要把酒瓶递给我。
谁知道还没等我接过酒瓶,突然觉得胸前一阵剧痛,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皮肤下面炸开了一样,我甚至听到了血液炸开时劈啪作响的声音,唐克显然也听到这声音了,手上一滑,酒瓶险些掉在地上。
胸前疼得骨头好像都碎了,我本能地伸手去摸胸前,却被唐克一把将我的手给打开了,唐克急切地看着我的胸前,焦急地低吼一声道:“别动!”
唐克的手在我胸口细细摸了几下,一边摸一边看我的反应,发觉我并没有叫痛后,唐克脸上的表情很是诧异,“你等一下。”
说完,唐克已经把地上的匕首摸了起来,一脸阴森地望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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