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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骗我?”金锋的眼里已经开始闪耀着一种幸福的光芒了,而且,秦唐还到,他的手里本来还拿着一把镰刀的,可是这个时候,却不自觉地放了下来。
“唉,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啊?我说的可都是真的!”秦唐进一步强调道。
“好啊,好啊,走,电影去,电影去,咱们不干了!哦,对了,今天我真高兴,咱们每个人发一块糖,我这就回家去拿!”金锋激动地说道。一想起自己跟金锋之间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故事,秦唐不由得笑起来了。
而今天,金锋跟自己说明天乡里赶会,而这情景,似乎跟几年前的那一幕很是相似。真的很是相似啊。只不过,那一回,是自己向他去报告好消息,而这一回呢,却是他在向自己报告好消息。自然,这个消息也说不上怎么好,也说不上怎么坏了。
而对于乡间的这种“赶会”的事情,秦唐的记忆里还是十分深刻的。他的第一次听说赶会,还是在自己很小的时候。那一年秋天(当时的他大概只有五、六风的年纪),下着连绵不断的细雨,满地下都是一片的泥泞。也就是在那几天里,秦唐听那些比自己大的人说,这几天县城里有会要赶。而那时的秦唐,却是头一回听说赶会的事情。于是他还问母亲,说这赶会赶会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啊?母亲告诉他说,所谓的“赶会”,其实就是赶大集而已。只是跟一般的赶集不同的是,在赶会的时候,一般会有一些唱戏的,还有歌舞团,还有那种可以流动的动物园,等等。而这些,在一般的集上却是没有的。
只是,那个时候,秦唐根本没有什么条件去赶会,只是十分眼热地着那些比着自己大一些孩子们去赶会。而现在,就在自己的乡里,竟然也有会可赶了!哈哈,这一回,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再耽误了!而当时,自己手里已经没有几毛钱了,秦唐只好跟母亲要了两块钱,准备第二天,跟金锋他们一起去集上赶会。
他们几个小伙伴相跟着,就像在赶年集似的,来到了乡里的会上。虽然在没有来的时候,还在想像着这赶会的妙处,可是,当他真的来到了会上的时候,却发现,根本就没有什么可的,根本就没有什么可赶的。什么赶会,切,岂不是跟赶大集一样啊!只是人更多一些,卖东西的更多一些,场面也更热闹一些而已。
而给秦唐印象最深刻的,也只不过是他了一场歌舞团而已。那个时候,社会上正流行跳迪斯克,而那家歌舞团的一个压轴戏,也正是一群男女玩命地跳着迪斯克舞蹈。那些人踏着明快的节奏,和极有弹性的节拍,尽情地舒展着他们那优美的身姿,那律动的旋律,那动感十足的音乐,甚至是那十分性感的美女的身材,都带给了已经步入青春期的秦唐一种强烈的震撼。
其实对于秦唐来说,这些关于性的想法还并不是很强烈,因为他的发育相对于其他的同伴来说,还是比较晚的。而金锋则不同了,那家伙一到那一群美女的魔鬼身材的时候,眼睛都直了,嘴巴张得大大的,甚至都有些口水流下来了。
“啧,啧,真好,真好啊!哎,敏子,敏子,你快那个穿着黑色紧身衣裳的女的,那身材,真的好啊,啊啊,真是好啊!!!”金锋的赞叹也引起了秦唐的注意。本来,他也只不过是对于人家的那优美的舞姿而感到一些兴趣的。可是经金锋这么一说,秦唐的心思竟然也奇怪地有些浮动,心里仿佛有一些小虫子在不停地爬着,爬着,怪痒痒的。
那一天,秦唐把跟母亲要来的两元钱都花光了,买了一些葫芦糖吃,还买了一些花生,总之,过得还算是充实吧。而在回家的路上金锋一路上总是在不停地说道着那些跳边斯克舞蹈的美女们,对于她们那魔鬼一般的身材念念不忘……
也正是在那一次赶会的时候,秦唐买了一双高跟的帆布鞋,而当时的时候,像他这么大的孩子们,也正流行着穿这种鞋子。回到家时之后,秦唐便迫不及待地把那双新鞋穿上了,顿时,秦唐竟然觉得自己的身高比着原先的时候,高出了很多呢!之后,他也没有再把那双新鞋脱下来,而是直接穿着,然后骑上了那辆除去铃铛不响别的地方都响的自行车,向着里便飞驰而去。他要去坡里去下兔子套。
虽然天色已经确实有些晚,可是,秦唐的那股牛劲又上来了。“总要坚持不懈才行,总要持之以恒才行啊!”秦唐不停地对自己说道。于是,秦唐便果断地骑上了那一辆自行车,又一次踏上了通往坡里的那一条古道。
由于天确实也太晚了,因此,秦唐也便没有再往更远的地方去,而是只是在自己村前的那一个叫王家坟的地方,找到了一条兔子小道,然后下上了套,便回家去了。而当时由于人们正给农田上冻水,因此路上的有些地段很是难走,秦唐竟然一不小心,还踩了几脚泥水。
晚风很冷,路上的树叶子,已经都基本上掉光了,西北风呼呼地刮着,冬天的意味已经尽现了。
骑着那一辆自行车,秦唐尽管赶了一天的会,感觉很是疲劳,可是,为了心中的那一份理想,他还是坚持着,骑着自行车,向着坡里走去。而这一回,秦唐并没有再去太远处,因为天色确实已经是太晚了。于是,秦唐便决定到离家最近的王家坟去一。
那个叫“王家坟”的地方,据说是村里姓王的那一大户人家的祖坟所在地,只是后来,那些坟地都被平掉了而已,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片良质的田地了。而这个时候,麦苗已经出来很高了,上去一片绿油油的。也不知为什么,到那一片片嫩绿的麦苗,秦唐的心思,不由一下子回到了曾经自己在梦里所见到过的一些情景。啊,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景啊,花红柳绿,碧水清清,让人简直就是流连忘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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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许为那一池清泓,一池如仙境一般的清泓而叹一声美;或许曾为那一轮圆月,一轮好似玉盘一样的圆月而叹一声美。的确这些都是美丽的,为完美似乎也成为我们脑中美丽的代名词。可是,你又是否想过,残缺同样也是一种美?
窗外,雨声淅沥,雨滴一滴滴滴落在纱幕中的那株芭蕉宽大的叶子上,在叶片凹处汇成一片小小的水洼,等到积聚到叶片支撑不住时,便沿着叶片粗大且突出的血管滑落到地上,与地上的小水坑拥在一起,在也分不清,辩不明了。
雨过天晴后,再次走进那株芭蕉,却再也寻不到关于雨的点滴记忆。你或许在感叹,这小小的水珠只来到世上一会儿便消逝了,怎没赶得上瀑布、泉水美丽呢?不过,你没有注意到,那株芭蕉长得更高,更翠,宽大的手掌伸得更远,其间甚至孕育出了一个小小的花苞?
雨并没有消逝,而是在芭蕉的身体中静静地流淌,是它带来了生机与活力。一滴雨水,当它融入大地时再也寻不回了,可以说,它是不幸的,是欠缺了某种东西的,可当樱桃红透,枝叶招展时,别忘了雨水,它虽残缺了时间,却为更加美丽打下了基础。
在芭蕉粗大的血管中静静流淌的雨水,在身上写下了一行美丽的脚印。一棵娇艳的月季在花丛中绽开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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