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洛华现在完全没有必要在意封印,他直接就可以将所有天魔都击杀掉,包括天魔二王,也完全不是他对手。
因此,洛华完全没有必要再搞封印了。
毕竟,到时候连天魔都没有了,封印也就不存在意义了。
“天魔二王,我让你们多活了两个月,你们居然都不知道感激。你们就这么急着去死吗?也好,你们也活的够久了。现在,我就成全你们求死的心。同时,我也是时候报前世的大仇了!”
看完封印,洛华这才冷冷看向了天魔二王,以及无数天魔。
洛华此刻目光如电,无数天魔甚至保护稳操胜券的天魔二王,都忍不住浑身一冷。
“好,那就来呀!”
“就是,嘴上说的好听有什么用处,是男人的话,你就真的动手呀!”
无数天魔微微一愣,瞬间回过神来,惊讶之余,都是愤怒不已。
尤其是天魔二王更是因为差点被洛华的目光吓到,而恼羞成怒。
其中那女天魔王更是咬牙切齿,不禁大声激将。
原来,这仙尊大殿的出现立即让她想到了无数与洛华有关的时光。
“洛华仙尊,不要中计!”
“不错,洛华仙尊,千万不要出去啊。你先修复了封印,我们再慢慢抵挡这些天魔。总有一天,你能够恢复到巅峰,到时候这些天魔一个都逃不掉!”
无数人类守护者见状却不禁一惊,生怕洛华冲动,立即纷纷高呼。
“动手就动手,怕你们不成。事实上,不需要你们说,我也会动手!因为,我的如来神掌,早就已经饥渴难耐了!”
洛华却没有丝毫畏惧,他冷冷一笑,立即身形微微一动,直接就出现在了封印之外。
甚至,他连仙尊大殿都直接一挥手收了起来。
这也就是说,他直接没有任何防御宝物,就这样直接来到了无数天魔和天魔二王面前。
这一下即便是无数天魔和天魔二王也不禁一愣,显然天魔一方也没有想到洛华会这么干脆,尤其还这么草率。
这在他们看来,不是自信,而是疯狂。
“不好!”
“洛华仙尊小心!”
“天啦,洛华仙尊疯了吗?”
人类守护者一方则更是目瞪口呆,之后回过神,都是惊骇不已,纷纷大叫。
显然,人类和天魔双方所有存在,对洛华这举动,都是始料不及。
“哈哈哈,来的好,你终于出来了。现在,不自量力的家伙,给本王去死吧!”
天魔一方也回过神来,都是大喜,仿佛已经看到洛华彻底陨落的样子了。
其中天魔二王更是喜出望外,立即迫不及待的冲了过去,要在洛华反悔逃跑之前,先一步将洛华击杀。
这次,天魔二王都暗暗发誓,要使用最强手段,绝对不让洛华有半点重生的机会。
说时迟那时快,天魔二王其中男子立即身形快速变大,转眼之间就变成了一尊巨魔,简直比寻常的高山还要高大巍峨。
变大之后,这天魔王气息也随之毫无保留的完全释放出来。
刹那之间漫天都是魔气,遮天蔽日,无比恐怖。
接着,这天魔王就直接五指握紧,狠狠一拳打向了洛华。
这拳头直接就比洛华整个人还要打几十倍,更是凶悍到了极致,就仿佛陨石撞击星球,散发着耀眼的火光和雷电。
拳头所过之处,就连周围空间都被击碎,出现了无数碎片。
没错,天魔王这一拳居然连空间都击碎了。
霍格沃茨的古代术士 剑无双剑梦儿万道剑尊 玄幻:我,女帝侍卫,一心求死! 我的世界:原神 末世大佬穿成豪门真千金后 两个穷光蛋 我的系统无限豪 九零渔家小女甜又辣 奶爸:我曲爹身份被女儿曝光了 重回1983:从修理铺崛起 她真的太香了 反派:人在书中,女主人设全崩了 NBA:开局抽中篮板神技 名门枭宠:重生全能灵妻 火影:开局在宇智波一族当中忍 我反派西门庆,开局迎娶潘金莲 我全家都穿到七零致富了 重生万年后 楚尘楚雁雪 八零暴富小辣椒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