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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敬堂是知道司铮的。
早在去年休假回去的时候,他就听说姚思甜和一个青年才俊打得火热,难舍难分。
虽然打小就和姚思甜认识,但冯敬堂跟姚思甜相处的机会并不多。
何况大院儿里的孩子,男女分帮分派还是挺分明的,也有几个男孩儿脾性的女孩子,但姚思甜不在那之列。
冯敬堂倒是和姚思甜家里的几个堂兄弟比较熟,也知道他们家这位公主被宠上了天。
听过姚思甜的种种丰功伟绩,也知道这丫头闯了祸后有不少人抢着给她善后。
和姚思甜的婚约,冯敬堂既不反对,也没发表任何意见。
他对家里长辈的安排听之任之,反正他一年里有11个月都在部队,跟谁结婚都一个样儿。
姚思甜好歹也是知根儿知底儿的,根正苗红,正经人家的姑娘。
性格爽朗,不矫情,相处起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因而在长辈的撮合下,冯敬堂和姚思甜吃了一顿饭,以未婚夫妻的身份。
姚思甜一直管冯敬堂叫哥哥,这会儿却是要改口了。
两人都有些拘束,面对面坐着只觉尴尬无比,姚思甜也不知道该找个什么样儿的话题。
唯有低着头摆弄手机,装作很忙的样子。
“是在跟你的新晋男友聊天?”冯敬堂把小吃推到姚思甜的面前,淡笑着问。
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截了当地问起,姚思甜倒是不好意思了。
“呃……也不算是男友,只是比普通朋友要好一点儿。”
准确来说,他们俩只能算是炮友。
每次见面好像都是直奔主题,就算偶尔吃饭看电影,最后的目的也是奔着滚床单去的。
很肤浅,很庸俗,却是当今时代饮食男女的常态。
冯敬堂不以为然,又问:“很喜欢他?”
“还好,不至于为了他失去理智,也没有确定关系。”
面对冯敬堂坦荡荡的眼神儿,姚思甜莫名的心虚,总觉得自己像是做贼被人当场抓住一样。
也是在那个午后,冯敬堂从姚思甜的嘴里听说了有关司铮的一些事儿。
混球。
嗯,姚思甜就是这么称呼司铮的,可说出这个词儿的时候,却没有半点儿的恼怒。
娇嗔,温柔,眼睛里带着某种说不清的亮光。
也许连姚思甜自己都没发现,其实在那时她就已经爱上了司铮。
感情的事儿,当局者最是后知后觉,当全世界都看出来后,自己才幡然醒悟。
因而司铮找上门来,冯敬堂一点儿都不感到意外。
他的心里,反而对司铮多了几分好奇,也想替姚思甜考验一下这个男人。
冯敬堂和司铮对视了好几分钟,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噼里啪啦地交锋,谁都没有动静。
好歹是自个儿的主场,冯敬堂就不再僵持。
“前几天闹得沸沸扬扬的帖子,里头的主人翁应该是你吧?我记得甜甜并没有其他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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