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用的废物!怪不得被陆廷泽收拾成这样!活该!”
祝江河捂着脸,敢怒不敢言。
朴青素继续看向阿塞尔,刚准备说话时,会议室门被推开,四个浑身染血的男子站在门口。
四人冷漠的眸子,搭配着那一身染血的衣服,浓郁的血腥味,给会议室里众人的压力可想而知。
“啊!来了!陆廷泽他来了!完了完了,我们都得死,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祝江河疯癫的站了起来,胡言乱语。
朴青素没空理会他,看向四玄卫,冷眼道:
“你们哪位是陆廷泽?”
“我是。”
远远传来陆廷泽的声音,四玄卫让开身体,远处,陆廷泽一身灰色西装,一脸平静的缓步走来,身旁还跟着刘维、罗小龙、袁清、许戚薇几人。
说起来这还是朴青素第一次见到陆廷泽,没想到对方这么年轻。
可一想到就是这个人杀了自己的妹妹,朴青素眯着眼睛,问道:
“就是你杀了我妹妹?”
陆廷泽走进会议室,没有回答朴青素的问题,环视一圈,一眼就看到了眼神惊恐的祝江河。
陆廷泽朝着罗小龙使了个眼色,罗小龙领会,走到祝江河跟前,在他不甘的抵抗中,生拉硬拽来到陆廷泽跟前跪下。
陆廷泽居高临下的看着祝江河,嘴角弥漫着一丝森冷的笑意。
“祝江河,好久不见啊。”
祝江河浑身抖如筛糠,不敢直视陆廷泽的眼睛,“对不起陆总!我是被逼的!你相信我,我是被逼的!真的是被逼的。”
陆廷泽再信他的鬼话就不用混了,一脚踹在祝江河的胸口,直接将祝江河踹飞,撞破会议室的窗户,摔了出去。
“啊!——”
惨叫声逐渐远去,紧接着。
嘭!
这里是十几楼,祝江河的下场不用想也知道。
陆廷泽此举,让会议室众人彻底骚乱了起来,逃的逃、跑的跑,很快就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人。
陆廷泽拉开一张椅子坐下,抬眼看向一身伤的阿塞尔,问道:
“你就是象神?”
阿塞尔先是看了一眼朴青素,见她没有反应,于是扯着脖子说道:
“对!我就是阿塞尔!白象国的象神!”
得到肯定,陆廷泽拉着袁清的手坐在自己怀里,柔声问道:
“折磨你的是不是他?”
袁清不敢看阿塞尔的眼睛,她眼神中透露出的恐惧,从侧面说明了她遭受了何等非人的折磨。
陆廷泽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轻轻在袁清额头上一吻,说道:
“放心,那些伤害过你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说完,陆廷泽看向阿塞尔,说道:
“你想怎么死?”
阿塞尔自知今天难逃一死,胸口剧烈的起伏了一会儿,随即一声怒吼,整个身子开始变大。
和阿迪尔一样的异能,只不过阿塞尔的身形更加硕大,连带着整个面部表情都变得跟大象一样。
幸亏这层会议室是那种挑高的楼层,不然还真装不下这家伙。
随后,阿塞尔直奔陆廷泽冲来,“小子!想杀我,就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阿塞尔像一堵小山一样冲了过来,其他人见状无不后退,不由得担心起来。
福运娇娘:小奶团子搞钱忙 混入女校:当那唯一且帅的男老师 平凡的巫师:直到永恒 洪荒:霸道通天,开局暴击圣人 从月亮爆炸开始 聊天群:目标是债王之王 重生曼哈顿1978 四合院之魏武光辉 报告Boss,那个配角怪好看的 快穿:这宿主能处,揍女主是真上 小公爷,夫人带前世记忆重生救府 你的狂傲我喜欢,你的心门记得关 救命!只想寿终正寝却拿错了剧本 我有一座道具库 天降凤星:带着空间穿越啦 从超级特工到千古一帝 亲爹读心觉醒后,白眼狼靠边站 家族修仙:从强化青光剑开始 市刑侦队,全员沙雕 虐文白月光觉醒后跟反派HE了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