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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谁吟唱圣诞歌?
朱绩崧
我大学念英文。有位老先生来教,看我们不思进取,甩下句话:“你们也算懂英文?知道狄更斯(他老人家念作“狄啃诗”)吗?他写小说,堆在一起,喏,”说着,上肢大展,作太极单鞭状,“这么厚,我都读过!这才叫懂点英文。”就这样,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Dickens,1812—70)在我心中扎了个死结:既向往,又害怕。一晃十年,我惊喜地发现,图书馆里那套伦敦老版的“狄啃诗”先生大全集也没闲着:忙于积灰,已是蓬头垢面。抓个来借书的90后,问:《孤星血泪》[1]看过吗?答:春哥出新片啦?
哼,大不列颠可忘不了老狄。牛津、剑桥的文学教授们就会说:狄公挺特卓异,秀出群伦,洵为说部之莎翁。综观国朝名宿,唯劳伦斯(D.H.Lawrence)差堪比肩,若詹姆斯(HenryJames)、康拉德(JosephConrad)之辈,终非匹敌也。而就算没《双城记》、《远大前程》、《块肉余生述》[2]和《匹克威克外传》,至少还有圣诞节,年年岁岁提醒着三岛的老老少少:还记得狄更斯谱写的那一曲《圣诞颂歌》(AChristmasCarol)吗?大概是耶稣基督总和个“淘宝”快递员大爷SantaClaus作伴,太寂寞,那就给添个说书的吧。三个男人凑台戏,热闹。
写圣诞故事,前有古人,不是狄更斯首创,虽然他自诩首创;盖棺定论时发现,那更不是他强项。有的文学史干脆直书“《圣诞颂歌》断非狄氏佳构”。偏偏这册小书一下子红遍大西洋两岸,那是1843年。2003年,美国有学者做了统计,结论是:迄今为止,“狄氏”全部作品中,媒体(包括舞台、广播、电视、电影、磁带、光碟)曝光率最高的,恰是这部“断非佳构”。近一百七十年来,这部中篇深受追捧,倾倒众生。以致有人分不清来龙去脉,谁成就了谁,居然喊出:是狄爷爷发明了圣诞节!
书的情节很小儿科:斯克掳奇(Scrooge)是个入门级资本家兼骨灰级吝啬鬼。他在圣诞夜活见了几只鬼。老鬼马利(Marley),没做鬼前,是跟他合伙做买卖的,此番担任“碧落黄泉”旅行社的营销总监;三只小鬼各管一摊,“地陪”着他先后游历了前世、今生和未来。他遂顿悟前非,圣诞节当日即大力扶贫去也,遂为好人如初。
这样一篇斯克掳奇“殿”的“野猪大改造”,轴心就在于主人公“预览”沧海桑田后实现的精神“重生”——研究文学的都会这么分析。但原理和隔壁张家阿婆昨夜梦见持老年卡坐公交车一路“绿”灯,今晨便赶去“国泰君安”狂抛垃圾股一样。这只铁公鸡“涅槃”后,之所以大张旗鼓“自改革”,这边走亲戚,那厢送火鸡,必定是深刻认识到:宁不知鬼大与鬼小,“重生”难再得。前尘往事,是张爱玲的一句“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RP既已如此,若不加班抢种福田,那明月夜,短松冈,就是俺的下场。可别忘了,他本质是生意人,就一个字:精。让主人公经营一份小本买卖,想来老狄自有一片良苦用心。盖生意人,英国之土特名产也。所谓“小商小贩之国”,亚当·斯密《国富论》提过,后来“出口转内销”,硬塞到了让海军元戎尼尔森(Nelson)打得折戟沉沙的拿破仑嘴里,竟成了扫帝国威风的第一大“厥辞”。但十九世纪的英国,最富“英国性”(Englishness)者,舍生意人,其谁?
至于表现技法上有什么值得注意的,那就是让我们联想到了《神曲》里的但丁(Dante)、维吉尔(Virgil)、贝雅特里齐(Beatrice),或者《西游记》书里的唐太宗、崔判官、朱太尉。通过这种“异次元空间”导游服务,只是想奉告各位看官:因果报应,循环不爽。而且,这不是瞎讲讲的:活动是半官方,非正式(皇帝老儿有VIP待遇,可同十殿阎君开一趟峰会);参观的都是liveshow,效果不知比cosplay好到哪里去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还负责护送客户安全抵家,偶尔会留下实物形式的“凭条”。和“85℃”门店提供免费试吃的手法大致相同,但目的截然相反:尝遍各色,诱尔多买西点;读通一篇,劝君少孳恶行。
※ ※ ※
虽说社会影响无尽的《圣诞颂歌》文学成就有限,可作为一部早期作品,它却很能反映作者日后的文化定位:鬼儿们调和Scrooge和TinyTim的矛盾;狄更斯调和富人和穷人的矛盾。试看书中桩桩不平之事:
(1)天冷,雇员要铲点老板的煤生火取暖,行吗(又不是偷菜)?老板说:你丫想跳槽是吧?
(2)恋爱,女方办不起嫁妆(放在今天,更别提合资贷款买房了)。男方说:没事,分手好咯。
(3)还债,“贷方”严厉催逼,女子只得剪下一尺青丝,去当铺“盘活资金”。
……
小戏一折一折,幕后那位无情无义的导演,他姓“钱”。而有势有权的制片人,就是英雄、狗熊并造的所谓“时势”了吧。“不患寡而患不均”,贫富两类,渐行渐远,由此互相看着不爽,富的嫌贫,贫的仇富,这是物质文明勃兴的并发症。呈现在文学中,或作苦大仇深,或为皆大欢喜。英雄居上,狗熊处下,狄更斯游走于中间,时高时低,潜亢颉颃。所以,《双城记》那段荡气回肠的起首,那种希望与恐惧熬炼出的浓情,非置身于他这位置(他的根据地始终是小资产阶级)不能一气呵出。但老狄到底是水瓶座,缺乏狮子座(如拿破仑)一腔暴力的热血,政治上“左”摇“右”晃,瓶子倒出墨水来,终究是要浇灭阶级仇恨的星星之火。他想让读者连同小丁姆(TinyTim)一起看到,斯克掳奇还不至于猪油蒙心,糊涂到“怪力乱神”都不信了。也就是说,虽然以此君为代表的某些有钱人很坏,但善根未萎,只须当头一瓶冷水,醍醐灌顶,包管天良复苏。无怪乎一针见血的奥威尔(GeorgeOrwell)会说:“凡成年人,读狄更斯,无不能感知到其局限性。”
有趣的是,正是局限性,成全了狄更斯一代盛名。与其说他文采风流,气度潇洒[3],不如说是“日不落”帝国那八荒叱咤、四海宗盟的鼎盛“时势”需要一派贵贱齐乐、贫富共荣的后院文化,碰巧假他之手。1855年,狄更斯在一场《圣诞颂歌》朗读会后明确表态:定不负“座中君子淑女厚望”,誓将“雅俗文学熔钧一炉”,志作大众的“同志友朋”。他说到做到,拼命、“多线程”地写书、办刊、演戏、开作品朗读会——只落得寿期花甲,过劳早亡。与此同时,英语渐渐成了大众易读能懂的拉丁文,登堂入室,在巍巍学府中也开设了课目,英语小说借此东风,风靡一时。你且一个人闷头啃狄更斯,那几部引人入胜的小说竟是鼓吹“温良恭俭让”的价值观,末了还有念诵了千年的“阿门”作结。试问:你还有心思揭竿起义吗?是呀,斯克掳奇都能一夜之间摇身变作救苦救难的观音,连没钱都敢和姑娘“发生恋爱”[4]的外甥都认了,大英帝国还要革命做什么?有狄更斯,就有了金瓯永固,华胥长宁。巧得很,他本人与写《名利场》并自绘精美插图的萨克雷(WilliamMakepeaceThackeray)素为同行冤家,后来场面上和解了,靠的还就是一册《圣诞颂歌》赠书。
换个视角,也能注意到:故事里的穷苦人,成年的个个有气节,是“倔强的萝卜”。女子决计不会去发廊、洗头房打工,赚鬻皮市肉的快钱。小丁姆更是可爱如人参娃娃,和摸钱包、偷手机、受“遥控”乞讨完全扯不上边儿。等待鬼使神差的救赎,须得秀出点“君子固穷”的风采,即基督宗教号召的“神贫”。因贫穷而堕落——可耻!狄更斯会在后来的小说里提醒世人。
※ ※ ※
喻宗教文学为宇宙,则劝人行善是火星。围绕着它,《圣诞颂歌》唱到如今,不曾销声歇响。读完这类作品,很把其寓意当一回事,自然会端正人生态度,不至迷失本我,放浪红尘。
奥威尔觉得狄更斯批评现实社会,逃不出道德范围,似颇不屑。本书势难入他法眼。然而,此时彼时,道德不都是一个繁荣的社会最需要用来维护和谐、保持稳定、谋求可持续发展的法宝吗?基于这一理由,我谨推荐本书给以下几类人群(恕有交集)雅读:
(1)有潜力骑“欺实马”的“富二代”;“一代”能加入进来,更是求之不得。
推荐理由:本书向为富不仁敲响了和声细气的警钟。
推荐指数:★★★★★
(2)中低收入阶层。
推荐理由:维多利亚朝的英国也有“张大民的幸福生活”。返躬自省,何苦甘为股疯,争当房奴?
推荐指数:★★★★☆
(3)带孩子看过金凯利(JimCarrey)主演的迪士尼新片《圣诞颂歌》的家长及他们的孩子。
推荐理由:不是都很热衷于双语教育吗?为什么教(逼?)孩子读书仅满足于“MeetSandyandSue”,而放任“狄啃诗”委骨穷尘?且须知文字生形象,有时比形象更生动(金庸迷皆可作证)。用经典的文学来启迪稚嫩的思维,不失为教子义方。
推荐指数:★★★☆☆
(4)爱打电子游戏者。
推荐理由:说到电子游戏,70后到00后,没玩过的颇少,没玩够的极多。虚拟世界的惯性,无形但有力,有把现实生活冲击得支离破碎的动能。游戏的教旨和本书的哲学恰是背道而驰。前者的胜场,更是害处,在于培养玩家对一种低技术含量的“重生”的依赖:被爆头了?被秒杀了?——没事,存过盘了。相形之下,斯克掳奇的“重生”,不说历尽九九八十一难,至少也是提心吊胆,惊魂动魄,触景伤情,如此一宵三度,才换得来。读完本书,明白一个道理:人生,无盘可存。唯有珍重当下,方可确保“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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